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1 “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2.2 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1.服务期及地点
1.1 服务期:2023年12月01日之前交付并验收合格;
1.2 服务地点:共和县;
1.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完成项目进度的50%,甲方支付本项目30%的费用;乙方完成项目进度的80%,甲方支付本项目50%的费用;乙方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20%的费用。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体现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按照县委主要领导指示和县医疗保障局的要求,根据《关于共和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若干措施》相关规定,组织我县全体干部职工健康体检。
本项目主要通过第三方医疗健康服务机构统一管理的模式,应用现代医疗和信息技术,为我县全体干部职工建立省内及省外三甲医院、专业体检中心健康体检预约通道和就医就诊通道,从生理、营养、运动和慢病等角度,通过对员工的健康数据和健康状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专业评估和干预,促进提升职工整体健康水平。
二、 服务内容
(1) 为我县全体职工提供省内主要公立三甲医院至少5家、民营体检中心至少3家,供干部职工自由选择。省外体检至少提供全国热门城市20个市区的公立医院及体检中心,中标方需为有省外体检需求的职工提供省外体检机构预约通道,职工按规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内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体检超出部分及体检过程中产生的路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职工自行承担。
(2) 为方便全县干部职工预约体检,需提供全天12小时电话和微信预约服务;
(3) 建立共和县健康管理信息化平台能够为干部职工及各基层单位职工提供线上预约、电子报告查询、往年结果对比、在线咨询等服务;
(4) 健康管理信息化平台应有独立的服务器和数据库,平台归属权和后台管理权限应由共和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投标方应有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确保全县干部职工健康档案及个人信息安全性。
(5) 协助共和县全体干部职工在全国主要三甲医院预约挂号、就医就诊。
三、健康体检范围和标准
本次健康体检项目服务人员包括: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社区工作人员、离退休干部。
体检标准按职务职称,厅级(正高级)3000元/人、县级(副高级)2500元/人、科级以下干部(初级及以下)1500元/人、社区工作人员8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