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应满足下述要求:
1.1投标人所投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不接受改装改配产品。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的电气、设备仪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音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1.2投标人应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采购人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的售后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
1.3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4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本条款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中标人负责。
2、核心产品:本项目神经外科手术导航系统为核心产品。同一合同包中不同供应商对核心产品所投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招标文件第四章6.4-(2)款规定评审。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导航主机:
1.1CPU中央处理器速度≥3.0GHz;内存≥8GB,(固态)硬盘≥1TB。
1.2双台车分体式设计,各台车均配有≥27英寸医用高清显示器,分辨率是≥2560×1440;支持多点触控功能;各台车均配备工作平台便于操作键盘鼠标。
1.3主机自带UPS功能,断电可持续工作≥10分钟。
★1.4采用Linux操作系统,运算速度快,安全稳定。
1.5主机带有安全防护系统,医生可自定义用户权限,加密,防火墙等功能,保护了导航主机数据的安全性。
1.6该产品电磁导航技术可应用于神经外科,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进行佐证。
2、定位追踪系统:
★2.1配置红外线光学跟踪技术,具备同机升级到电磁追踪技术的功能。
2.2配备激光定位装置:能够引导位置侦察仪快速锁定病人解剖结构的手术野位置,从而快速设定好导航工具的位置。
2.3具有DICOM3.0协议标准接口,可连医院局域网络传输标准影像。
2.4动态参照定位技术,病人和参考架一起移动不会影响导航精度。
3、软件系统和临床应用支持:
3.1能够融合多种诊断影像,支持CT/MRI/CTA/MRA/PET的图像融合,能同时对比CT和MRI图像。
3.2软件设计符合手术流程,可根据不同医生的手术习惯保存设备和工具设置。
3.3支持用于神经外科的双重注册法,可通过叠加式注册提高整体注册精度,满足医生不同的临床要求和使用习惯。
3.4手术导航系统支持自动探测marker贴位置无需手动选择。
3.5注册后可检查任何的点位置对应的精度误差;提供导航注册精度区域评价体系:即可用不同颜色在二维空间和三维空间显示手术区域导航精度。
3.6可自动识别和自动切换专用导航工具,无需注册。
3.7可设计并存储≥10个手术计划并以不同颜色显示,术中可修改手术计划。
3.8术中实时跟踪手术工具的位置轨迹,同时显示在轴位、矢状位和冠状位影像画面上。
3.9支持开颅模拟/工具安全范围/内镜入路模拟等高级计划系统。
3.10具有屏幕自动拍摄/同步录像功能,能将导航图像画面自动拍摄并保存为JPEG格式文件到工作站硬盘也可以同步将导航实时图像进行录像,可直接在软件内预览编辑。
4、导航工具:
4.1导航专用工具提供无线被动工具。
4.2所有工具无需电池供电。
★4.3单个参考架必须装有4个或以上的反射球,防止红外线被遮挡,不影响手术操作。
★4.4支持无框架活检导航技术,并有专用活检视角及计划模拟系统,实时查看角度及深度,提供微创无框架追踪技术。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
2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西路699号 |
3 |
★ |
交货条件 |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执行。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且中标人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后,经双方同意,合同货物由采购人验收并以采购人的验收意见为准。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视为最终验收合格。 2、期次2,说明:合同货物验收时,由采购人签署《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验收报告》。 3、期次3,说明:中标人应派代表参与验收过程,中标人未派代表参与或对验收意见有异议但未在验收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的,视为中标人对验收意见无异议。 4、期次4,说明: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直接交付采购人使用。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前由中标人负责保管,合同货物的毁损或灭失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5、期次5,说明:采购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出换货、退货或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收回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承担相应费用。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1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发票,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以财政拨款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2、接到订货通知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5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发票(以财政拨款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货物到货之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3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发票(以财政拨款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4、项目总体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1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发票及采购人签署的《四川大学华西厦门医院验收报告》,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0%
说明: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0%,说明:大型企业3%,中小企业1.5%。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等形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已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无息返还中标人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
其他商务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安装调试要求:
1.1由中标人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在接到用户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由采购单位签字确认,附验收报告);安装须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1.2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1.3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中标人安装调试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1.4中标人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5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施工用具,在进入采购人安装地现场后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安装地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由中标人负责。
2、培训要求
2.1现场培训:中标人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需方基本掌握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技术。
2.2专门培训:中标人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等培训需2名技术人员,直到采购人受训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护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2.3培训方式:技术培训、操作培训。
2.4此项费用应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3、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3.1本项目质保期为整机保修三年,(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从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
3.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48小时内修复;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提供相应配置的代用设备或更换新设备,以保证采购人工作生产不中断,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特殊情况下,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并经采购人同意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的修复或更换。
3.3在保修期以后,保证用户在设备正常使用寿命期内,以合理价格购买到零配件和易损件,但只能收取配件费,不收人工服务费。
3.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质保期满后的年维保费用报价。
3.5所投产品厂家配有专职临床技术人员,提供免费现场安装及提供操作培训及维护,手术跟台。
3.6所投产品厂家在国内建有维修中心并建有零件保税仓库,并能提供保税仓库的证明文件。
4、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1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采购文件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中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其产品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为验收不合格。
4.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4.2.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4.1验收标准的要求。
4.2.2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4.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如需)按第4.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发现虚假响应参数,将不予以验收。
4.3中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如需办理进口手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4.4本章节《技术规格要求》内容只提及产品主要配置,中标人应根据响应产品的特点,提供足够的部件,确保产品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因中标人提供的部件不足够,导致产品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部门计量检定,则所欠缺的部件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提供,且每逾期一天,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偿付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的产品总价的2‰的延误金。
4.5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6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5、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人应在设备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中英文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手册;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6、专用工具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报价总价内。
7、备品备件
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报价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