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要求
1.采购项目、标段(包)划分、磋商报价
1.1采购项目名称:滑县自然资源局滑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2标段(包)划分及其服务期服务地点: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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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内容(范 围) |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滑县自然资源局 滑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 施监督信息系统 建设项目 |
同项目名称 |
见“第二章第 2 条: 标段(包)内容(范 围)及服务要求”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6 |
采 购 人 指定地点 |
1.3磋商报价(价格构成)
1.3.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均应为达到服务要求下的目的地交验价,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交通费,数据处理费、成果印刷费、技术服务费、相关部门论证评审费(如需)、知识产权(如有)、保险(如需)、所涉货物包装、相关税款等与采购项目(标段(包))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材料、工具、设施)。成交价格在成交合同范围内固定不变。
1.3.2本次竞争性磋商共二次报价(含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共二次价格磋商)。磋商小组未对《磋商文件》作优化变更增加的,磋商中的报价均不应超过前次报价,供应商擅自调高报价的,磋商小组将按二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有效报价。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意见的,磋商小组将视为变相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并评定其为无效投标,依据磋商文件“第三章3.5.5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
价格磋商规则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第“3.4.7价格磋商”条款。
1.3.3如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4)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标段(包)做废标处理。
1.3.4遵循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7.5项规定。
2.标段(包)内容(范围)及服务要求
2.1总体服务(方案)要求及标段(包)内容(范围):详见下述2.4款
2.2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标准条款)
2.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后,对本次采购产品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品目、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为无效投标。
2.2.2同等条件下,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优先采购。
(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
2.2.3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2.2.4信息安全产品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计算机产品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2.2.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见第四章“评审办法”第4条。
2.2.6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见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条。
2.2.7所供产品有商品包装的应当使用绿色包装。所供产品有其他环保政策要求的,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政策要求。
2.2.8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2.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供应商所报响应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响应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供应商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磋商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响应响应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质量。
2.4具体服务要求及标段(包)内容(范围)一、项目概况
建立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基础性制度。
滑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主要任务是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结合,将全县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关的历史和现状空间数据进行系统收集、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规范化处理,最终建成与国土规划成果相匹配的空间数据库,一方面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另一方面支撑未来国土空间规划的监督实施。
二、政策依据及要求
1、依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办函〔2021〕1238号》,同时结合《豫自然资办函〔2021〕
4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2、“一张图”建设的技术依据是《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技术规范》(GB/T 39972-2021)(以下简称《规范》),明确依托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形成底图,叠合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形成全县、衔接国家省市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3、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滑县的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为规划业务各项流程提供数据支撑,有效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核查、审批、实施、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服务内容
具体内容包含数据资源现状梳理、数据质检、数据融合和属性挂接实现、规划成果数据汇集处理提交、一张底图汇集处理提交、数据清洗整合入库、数据数字化、配图、切图、服务发布测试、技术服务及数据更新等有关内容,具体要求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数据收集:收集滑县的空间数据(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社会经济数据等)和非空间数据(统计数据、空间数据的元数据、业务流程中产生的非空间数据等)。
(2)数据整理:对从业务管理部门、数据生产者和数据管理部门收集到的数据资源进行梳理,形成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和社会经济数据,并按照平台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数字化、坐标转换、并进行统一维护。
(3)数据资源整合入库:对处理后的数据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数据整合建库,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4)数据配图、切图、服务发布:数据库建设完成后,按照系统要求,对数据进行配图、切图,进行服务发布,并将服务导入到系统中。
(5)数据测试:对导入系统的数据进行检查测试,对测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完
善。
(6)技术服务及数据更新(不含服务过程中相关软件的更新或定制):2025年12
月31日前,与“一张图”有关的日常技术服务支持及数据更新工作。
注:1、编制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市各级编制要求、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部门的评定。
2、供应商所提供的成果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该成果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四、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做到下列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所有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及商务文件。
2、涉密人员范围:供应商所有项目参与成员。
3、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五、其他要求
成交人应当加强劳动安全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如因管理不善和其它意外(包括上下班途中)引起的各类人身伤害、工伤事故等,或出现劳动纠纷,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成交人的单位负责人负责调解和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如省市级有时间安排,从其规定;
注:滑县自然资源局滑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5安全
响应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的各项安全标准,供应商对响应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服务期内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服务(及所涉货物材料设施),将依法承担民事及相应刑事责任。合同履行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6响应文件对“具体服务要求及标段(包)内容(范围)”的响应
“2.4具体服务要求及标段(包)内容(范围)”为采购需求的基础性要求,服务内容应当明确,服务所涉产品及技术参数应当明确并最终指向具体明确的产品。响应文件技术参数抄袭磋商文件“具体服务要求及标段(包)内容(范围)”,投标产品不明确的、或与投标产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按照实质性判断原则评定其为无效投标。
2.7技术偏离
2.7.1服务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不接受负偏差,低于“具体服务要求”的、为无效投
标。
2.7.2除服务所涉货物材料设施的技术偏离外,其他内容不接受负偏差
2.7.3响应文件对技术偏差的描述要求: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3项。
2.8合同履行期限后、服务项目所涉货物的售后服务
承诺在两年维护期内全天候服务响应。无特殊要求,服务要求中已作要求的从其要求。
2.9保险、所涉货物包装
2.9.1保险(如需):
投标人应遵循国家相关保险的规定,依照法规规定,根据项目属性需要,办理货物设施等的财产保险、危险作业人员的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设计和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相关保险费用及相应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2.9.2所涉货物包装:
成交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2.10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8条“验收”条款。
2.11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3.项目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