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西安市市场监督怪局市场主体登记综合业务系统7*24小时顺利运行,便于公众、企业、政府通过该平台办理相关事宜,对西安市市场监督怪局市场主体登记综合业务系统中企业登记、变更、注销、监管、巡查等相关业务功能和各子系统开展运行维护、问题解答、故障排查等运维服务。
西安市市场主体登记综合业务系统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管理、登记管理、股权出质登记管理、企业监督管理、个体监督管理、市场监管、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司法协助、经济户口、行政执法、12315行政执法、经纪人管理、展销会管理、信息综合查询、其他部门信息查询、移动权限、连锁便利企业网点备案、系统管理、客户问题反馈、交互终端、代办人员等模块,具体功能以发标之日在用功能为准)及综合业务系统软件涉及的标准接口。
供应商在公示期开始的3日内,需完成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有综合业务系统功能的调研,确保对现有业务系统在使用流程、系统结构、数据类型、功能模块等涉及运维服务内容方面的全面掌握和了解。
供应商需要对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个业务系统所处理的业务有透彻的了解和认知,并且需要非常熟悉现有系统所具有的功能以及每个业务系统所采用的技术和运行机制,同时可以为市场监管业务人员以及社会公众,提供软件运行的政策咨询、业务疑难问题咨询和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活动。具体服务包括:
(1)提供5*8正常工作时间的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场服务,现场受理市局提出的问题,并利用电话、协同办公、QQ等及时聊天工具对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软件操作问题进行解答。
(2)提供5*8正常工作时间的客服热线电话,负责提供电话、QQ指导、网路远程协助等支援服务。
(3)提供7*24小时电话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4)接收综合业务系统软件的问题,形成《应用系统软件问题反馈单》反馈至项目组分析判断。其中针对系统软件缺陷类问题直接反馈项目组进行优化修正,涉及业务系统需求类问题反馈至市局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
(5)协助招标方完成市本级综合业务系统部署及维护,并梳理综合业务系统的相关部署资料,汇总成《应用及数据库服务器清单》提交至招标方。
(6)提供市本级综合业务系统更新服务。
(7)按照招标方的需求及系统升级情况,完成综合业务系统软硬件参数配置的调整和优化。
(8)根据招标方需要,提供综合业务系统远程救助和7*24小时现场救援服务。
(9)根据招标方需要,提供全市范围市场主体登记综合业务系统集成环境性能故障定位、诊断服务。
(10)根据招标方需要,提供配合综合业务系统软件运行相关集成环境性能方面的技术支持。
(11)根据招标方需要,提供不超过3人天的综合业务系统软件操作和维护方面的全市集中培训服务,并提供相关培训文档、视频和技术资料等电子资料。
日常巡检服务主要指为增加软件系统运行的可靠性,防患于未然而进行的相关例行性运行检查服务。定期检查相关业务系统的运行状态,并形成《日常巡检报告》;,当出现异常时查找问题并完成解决。具体巡检内容如下:
(1)每日检查主要应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准入/退出管理、行政执法管理、市场预警管理、经济户口管理)运行情况,通过测试账号检查是否能正常访问以及登录
(2)每日检查应用系统表空间情况及数据库连接情况。
(3)保证在发现系统软件出现不同故障时能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提供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数据库指定数据的数据质量检查、数据清洗、数据提取服务。具体数据处理内容如下:
(1)指定的业务数据检测获得所有不满足业务标准、技术规范、常规逻辑问题数据与垃圾数据列表。
(2)批量纠正或补录具备相同错误规律并可明确修改内容的错误数据。
(3)批量删除已确定的垃圾数据。
(4)统计指定的各管辖管理部门的错误数据情况。
(5)将必须由招标方单位业务部门依据企业实际情况逐一调整的所有问题数据汇总成册,报送招标方。
(6)检测指定业务数据库一致性、完整性,清理数据库碎片,清除数据冗余。
(7)提供数据质量提升和业务数据录入指导培训工作。
(8)按照业务部门数据导出要求完成指定数据的导出和汇总。
提供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接口应用的日常检测和维护工作,具体数据接口服务内容如下:
(1)每日通过日志、脚本等方式检查数据接口,确保数据接口正常完成数据传输交互。
(2)每日检查数据接口与其他系统对接情况。
(3)保证在发现数据接口出现不同故障时能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确保数据接口在数据交互过程中的安全进行,无数据丢失、篡改、泄露等风险隐患。
(1)数据交换平台运行情况检查
每日检查内外网数据交换应用,写入《数据交换巡检报告》中,对出现异常交换进行处理,保障数据正常交换。
(2)省局汇总库到市局前置机数据交换巡查
每日检查省局汇总库下发到市局前置机的数据交换情况,写入《数据交换巡检报告》中。
(3)市级各部门数据交换交换检查
定期检查市级各部门数据交换情况,并将内容写入《数据交换巡检报告》中。
(4)根据采购方需要,做好其他指定综合业务系统相关数据交换检查。
(5)提供数据交换过程中问题排查和解决方面的服务。
按照市局计划安排,提供全市数据质量检查服务。每次检查结果形成检测报告递交至招标方,检查内容如下:
(1)内资(含私营)企业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
(2)外资企业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
(3)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
(4)个体工商户数据检查数据项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
(5)非公党建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
(6)基层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
(7)行政执法案件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
(8)市场管理数据检查数据项为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检查。
(9)专项检查(注册号标准符合性、行业代码、业务合规性、企业类型规范性、非公党建、关键字段)
(10)数据质量检查涉及检查注册、监管、经检、消保、市场、商标、广告、合同、网监等业务,协助各业务处室解决数据质量问题。
(1)服务提供方按需提供业务系统的各类运维文档,具体包括:
每月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提交当月的《系统用户反馈问题记录单》。
在每次系统更新、升级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提交本次系统更新升级文档(文档内容包括版本号、更新内容及说明、更新时间、更新脚本等)。
每个季度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提交业务系统的季度运行维护内容报告,并在年末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提交业务系统的年度运行维护内容报告。
(2)与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服务例会,进行该阶段提供技术服务的回顾,同时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对该阶段的服务执行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的要求下,服务提供方有义务随时配合召开其他时间的例会。例会结束后,应有项目经理提供会议纪要反馈至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确认,并对会议纪要中的意见和建议部分7日内进行反馈并跟踪落实。
(3)技术人员及职责要求:合同签订后,服务商需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管理本项目的整体运维、对接协调等工作;服务人员共7人,其中包括技术主管1名、技术人员6名。合同期内不得无故更换人员,如需更换须征得招标方同意。
西安市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平台全程电子化系统对接影像档案查询系统,将业务申请环节产生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业务影像资料对接至影像档案系统以供查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企业财务负责人变更业务由市场监管局办理,因此需要增加该项变更业务。
(1)西安市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平台
网上登记平台变更登记申请时,增加财务负责人变更事项,申请人可以将变更后的财务负责人信息进行填报,并生成相关变更登记申请材料。
(2)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市场准入)
在变更登记业务中增加财务负责人变更事项,并在审批表中体现该项变更事项,且变更后的财务负责人需要在“登记注册实名认证”APP中进行实名认证。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依托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建立和试运行经营者集中风险预警提示机制的通知》要求,需要在市场主体进行股东变更时予以相关提示。
为配合行政处罚数据质量提升,按照相关数据整改文件要求,对原有案件公示修改模块进行调整,放开相关数据修改权限,以便完成相关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合同范围内的总局要求的系统软件完善性工作:主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对系统进行的适量、合理的程序调整和修改活动。
成交人在提交服务实施计划的同时提供服务质量保证计划。
质量保证计划的实施要得到用户的批准,实施过程由用户监督。
质量保证计划应该符合IT行业通用标准。
由于本次项目采购中系统建设部分属涉及到对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日常办理业务使用的西安市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平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的数据库实时读写需求,以及对西安市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平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抽取、分析和转换服务。要求成交人与原业务系统开发商进行接口开发相关事宜的协商,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供应商必须在报价中明确该部分费用并说明评估依据。
成交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及《保密承诺书》,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备案,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对由采购人提供的市场监管局所有数据信息实行严格的保密,并保证不伤害采购人及关联单位的利益。
四、服务期限: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