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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陆丰市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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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6190000625297 文档页数:54页 所需下载券:10
汕尾市陆丰市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和农业活动带来了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对土壤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在调查的土壤中重金属的点位超标率达到16.1%,而耕地的点位超标率达到19.4%。广东省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31.3%、农产品超标21.6%,主要污染物为镉/砷/铅,是8个国家重点省区之一。项目主要为建设陆丰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验示范试点,结合土壤污染特征、种植习惯、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筛选出适合当地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并通过前期的示范区建设,探索模式,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为陆丰市安全利用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项目目标

为推进陆丰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关工作,确保完成陆丰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任务目标,现在全市二类耕地范围内开展区域农产品和产地环境协同监测、水稻区域安全利用治理修复措施和保护性措施等多种综合性示范工作等,摸索出符合陆丰市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安全利用模式,确保陆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对陆丰市6866.33亩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到位率100%,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1%。 

 

采购包1(汕尾市陆丰市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前完成项目,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50%,中标供应商完成方案编制、水稻种植区域核勘、区域农产品和产地环境协同监测、二类耕地水稻种植区域安全利用措施,并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20%,中标供应商提交本项目全部成果并通过专家和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 每次支付款项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上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验收要求

1期:中标供应商根据结合各项措施的效果进行科学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依采购人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标准以成果资料通过专家评审为准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投标供应商总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总报价应包括各种税费、资料费、检测费、差旅费及其他完成整个项目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的所有安全及保障措施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承担,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成果要求(包括担不限于)

1.区域农产品安全监测报告; 2.陆丰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报告; 3.陆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应台账资料; 4.项目验收专家意见。

 

3

售后服务

提交最终成果并验收通过之日起项目售后服务期限为1年,售后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保持全面沟通,积极跟进,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以及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研讨等。

 

4

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遣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过硬的技术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职称,其他团队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类、农学类、生物类等)高等学历,确保有充足的能力开展本项目。 2.投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数据保密方案(包括保密制度、保密措施),确保项目过程数据不泄露。 3.投标供应商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相关的材料。 4.中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所提供的编制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5.在外调研、作业和项目进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工作安全等有关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汕尾市陆丰市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1.00

3,498,000.00

3,498,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汕尾市陆丰市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方案编制

中标供应商须依据汕尾市陆丰市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的内容针对二类耕地区域制定该区域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二)水稻种植区域核勘

中标供应商须依据陆丰市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工作结果,对二类耕地水稻区域开展现场复核工作,确定水稻种植区域面积。

(三)区域农产品和产地环境协同监测

供应商须在2023年早造期开展农产品产地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参照《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考核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527号),样点布设标准为水稻120-200亩/点进行抽检,共采集约30个水稻样品和30个土壤样品;蔬菜区域按照100-150亩/点进行抽检,共采集约16个蔬菜样品和约16个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水稻、蔬菜可食用部位和土壤五个重金属指标,了解掌握区域内农产品质量状况,动态识别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类别。

(四)二类耕地水稻种植区域安全利用措施

1.土壤钝化要求:选择陆丰市二类耕地水稻超标较严重区域(面积约700亩,以陆丰市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工作结果和2023年区域农产品监测结果为准,水稻籽粒重金属含量大于0.4mg/kg),依据陆丰市土壤母质、污染情况、品种结构、耕作习惯等实际情况,结合农业农村部《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年版)》(农办科〔2019〕14号)中的治理修复技术模式,以水稻达标产出为目标,对陆丰市二类耕地水稻超标区域进行治理,确保水稻的安全利用。

2.叶面阻控要求:选择陆丰市二类耕地水稻轻度超标或连片达标区域(面积约1000亩,以陆丰市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工作结果和2023年区域农产品监测结果为准,水稻籽粒重金属含量小于0.4mg/kg),依据陆丰市污染情况、品种结构、耕作习惯等实际情况,结合农业农村部《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年版)》(农办科〔2019〕14号)中的安全利用技术模式,以水稻达标产出为目标,根据水稻生长期,通过对水稻进行生理调控,保持水稻的安全利用。

3.水分管理要求:选择陆丰市二类耕地水稻达标区域(面积约2000亩,以陆丰市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工作结果和2023年区域农产品监测结果为准),依据陆丰市污染情况、品种结构、耕作习惯等实际情况,结合农业农村部《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年版)》(农办科〔2019〕14号)中的安全利用技术模式,以水稻达标产出为目标,对水稻进行生理调控,保持水稻的安全利用。

(五)晚造水稻样品监测

在二类耕地晚造水稻治理区域和保护性措施实施区域开展水稻抽检,分析测试稻米可食用部位和土壤的五个重金属指标。在土壤钝化区域,按15亩/点进行稻米抽检,共采集约47个水稻样品,在叶面阻控实施区域,按50亩/点进行稻米抽检,共采集约20个水稻样品;在水分管理实施区域,按50亩/点进行稻米抽检,共采集约40个水稻样品。晚造水稻共计采集约107个水稻样品。

(六)安全利用项目总结报告

对陆丰市二类耕地农产品安全达标率进行计算,并提供总结报告和台账资料。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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