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节水条例》第四十八条关于水效标识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标准第十一项“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市场抽检合格率”相关要求,我中心准备实施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市场调查。
行业与重点用水户用水监管—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市场调查。
组织对北京市域内主要建材市场所出售的用水器具是否为淘汰型器具进行抽样调查;调查了解水效标识的实施情况,掌握贴标器具占比;检测坐便器用水效率符合性情况。
采购标的预算金额 44.723660 万元。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价格评审时,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9 号令);
2、《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3、《北京市节水条例》;
4、《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 25502-2017);
5、《卫生陶瓷》(GB/T 6952-2015)。
组织抽查北京市域内 25 个主要建材市场所出售的 1000 件用水器具是否为淘汰型器具进行抽样调查;调查了解水效标识的实施情况,掌握贴标器具占比;购样并检测 130 套坐便器的水效检验检测项目,验证实际产品性能与水效标识的一致性。
1、准备阶段
对北京市域内主要建材市场数量、分布、规模进行摸底;确定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拟核查产品的范围及数量:
(1)核查范围覆盖北京市域内17个区的主要建材市场,根据市场规模选取25个建材市场。
(2)共计抽查1000个生活用水器具产品线下样本。
2、市场调查、核验及检测阶段
抽查核验1000个生活用水器具是否为淘汰型器具,调查水效标识的实施情况,掌握贴标器具占比;检测130个坐便器的水效检验检测项目,验证实际产品性能与水效标识的一致性。
(1)淘汰型用水器具核验:
1)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目测及手动检查的方式完成抽查核验;
2)铸铁截止阀:目测检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核验;
3)水口低于溢流口水面、上导向直落式便器水箱配件:目测及手动检查坐便器水箱,检查配套使用的水箱配件是否为淘汰型;
4)一次冲洗最大用水量8升以上的坐便器,以“购样130个坐便器并进行水效检测”,当中验证实际产品性能与水效标识的一致性为结果进行核验。
(2)水效标识贴标情况核验:依据《北京市节水条例》第四十八条关于水效标识的有关规定,对抽取的1000个生活用水器具中涉及水效标识的,进行产品明示水效信息与注册备案信息的一致性核查,掌握生活用水器具水效标识贴标占比。
(3)购样130个坐便器并进行水效检测
购买130个坐便器,依据GB 25502-2017《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T6952-2015《卫生陶瓷》进行检测。
3、整理复核阶段
原始调查数据录入、复核、梳理,形成核查台账:北京市域内主要建材市场信息台账包含抽检核查渠道信息(17个区建材市场分布、市场规模分布、25个建材市场的水效标识实施总体情况等);1000个生活用水器具样本(样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者、是否为淘汰型、水效标识贴标情况等)抽查核验台账、130个坐便器水效检测台账。
4、总结报告编写阶段
形成项目报告并提出政策建议。整理编写形成《北京市域内主要建材市场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抽检报告》包括(1)北京市域内主要建材市场概况及生活用水器具线下销售情况;(2)130件坐便器水效检测报告;(3)结论报告及建议。
5、档案整理阶段
服务内容完成后,供应商按照《市节水中心科技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全部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6、验收工作
抽查核验500个生活用水器具是否为淘汰型器具、完成坐便器购样工作后,由采购人组织内部中期审查会,供应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项目验收阶段,召开专家验收会,专家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调查小组人员要求
市场调查人员数量不少于4人。
注:以“拟投入项目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拟在本项目担任岗位/从事工作”为准。
★(五)成果要求
1、成果文件
(1)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市场调查实施方案及抽检表;
(2)北京市域内主要建材市场信息台账(17个区建材市场分布、市场规模分布、25个建材市场的水效标识实施总体情况等)1000个生活用水器具样本(样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者、是否为淘汰型、水效标识贴标情况等)核验台账;130个坐便器水效检测台账;
(3)项目报告
《北京市域内主要建材市场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抽检报告》包括1)北京市域内主要建材市场概况及生活用水器具线下销售情况;2)130件坐便器水效检测报告;3)结论报告及建议。
2、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报告和电子文件。
电子文件应包括所有成果内容(报告及相关数据资料),且包括可编辑的原始文档和最终成果扫描后的PDF文档,电子文件载体为移动硬盘。
3、成果数量
纸质报告:5份;电子文件:1份。
(六)组织方案或解决方案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实施组织方案或解决方案。
1、总体方案编制
第一等次:方案包括总体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总体方案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时间安排计划明确到具体时间;人员安排明确到具体人员,并明确了人员分工职责。
第二等次:方案包括总体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总体方案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时间安排计划明确到具体时间;但人员安排未明确到具体人员或未明确人员分工职责。
第三等次:方案包括总体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总体方案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但时间安排计划未明确到具体时间。
第四等次:方案包括总体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但总体方案阐述简单,关键点、重点不明确,不利于项目实施保障。
第五等次:方案内容不完整,总体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主要内容有缺失。
2、市场调查、核验及检测工作
(1)市场调查
第一等次:方案包括市场调查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市场调查方案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时间安排计划明确到具体时间;人员安排明确到具体人员,并明确了人员分工职责。
第二等次:方案包括市场调查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市场调查方案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时间安排计划明确到具体时间;但人员安排未明确到具体人员或未明确人员分工职责。
第三等次:方案包括市场调查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市场调查方案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但时间安排计划未明确到具体时间。
第四等次:方案包括市场调查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但市场调查方案阐述简单,关键点、重点不明确,不利于项目实施保障。
第五等次:方案内容不完整,市场调查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主要内容有缺失。
(2)生活用水器具核验
第一等次:方案包括生活用水器具核验方案(含淘汰型器具、水效标识贴标情况核验各环节的工作方法和流程)、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生活用水器具核验方案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时间安排计划明确到具体时间;人员安排明确到具体人员,并明确了人员分工职责。
第二等次:方案包括生活用水器具核验方案(含淘汰型器具、水效标识贴标情况核验各环节的工作方法和流程)、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生活用水器具核验方案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时间安排计划明确到具体时间;但人员安排未明确到具体人员或未明确人员分工职责。
第三等次:方案包括生活用水器具核验方案(含淘汰型器具、水效标识贴标情况核验各环节的工作方法和流程)、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生活用水器具核验方案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但时间安排计划未明确到具体时间。
第四等次:方案包括生活用水器具核验方案(含淘汰型器具、水效标识贴标情况核验各环节的工作方法和流程)、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但生活用水器具核验方案阐述简单,关键点、重点不明确,不利于项目实施保障。
第五等次:方案内容不完整,生活用水器具核验方案(含淘汰型器具、水效标识贴标情况核验各环节的工作方法和流程)、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主要内容(含生活用水器具核验方案的各环节)有缺失。
(3)坐便器水效检测
第一等次:方案包括坐便器水效检测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坐便器水效检测方案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时间安排计划明确到具体时间;人员安排明确到具体人员,并明确了人员分工职责。
第二等次:方案包括坐便器水效检测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坐便器水效检测方案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时间安排计划明确到具体时间;但人员安排未明确到具体人员或未明确人员分工职责。
第三等次:方案包括坐便器水效检测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坐便器水效检测方案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但时间安排计划未明确到具体时间。
第四等次:方案包括坐便器水效检测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但坐便器水效检测方案阐述简单,关键点、重点不明确,不利于项目实施保障。
第五等次:方案内容不完整,坐便器水效检测方案、时间安排、人员安排等主要内容有缺失。
3、成果文件编制计划
第一等次:制定了成果编制计划,包括成果文件编制思路、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工作流程等;编制思路清晰,提出完整的成果文件纲要;编制时间安排明确到具体时间;编制人员安排明确到具体人员,人员分工职责明确,成果文件编制、审核、审定、批准工作流程清晰。
第二等次:制定了成果编制计划,包括成果文件编制思路、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工作流程等;编制思路清晰,提出完整的成果文件纲要;编制时间安排明确到具体时间;编制人员安排未明确到具体人员,或人员分工职责不明确,或成果文件编制、审核、审定、批准工作流程不清晰。
第三等次:制定了成果编制计划,包括成果文件编制思路、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工作流程等;但编制时间安排未明确到具体时间。
第四等次:制定了成果编制计划,包括成果文件编制思路、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工作流程等;但未提出完整的成果文件纲要。
第五等次:成果编制计划不完整,成果文件编制思路、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工作流程等主要内容有缺失。
4、人员配备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能力及经验
1)职称
第一等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第二等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
第三等次: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
2)经验
第一等次: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产品水效类监督抽查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负责人的经验2项(含)以上。
第二等次: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产品水效类监督抽查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负责人的经验1项。
第三等次: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产品水效类监督抽查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负责人的经验。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除项目负责人)
(1)职称
第一等次:拟投入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人员3人及以上。第二等次:拟投入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人员2人。
第三等次:拟投入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人员1人及以下。
(2)产品检验人员工作经验
第一等次:具有5年及以上产品检验工作经验。
第二等次:具有3年(含)-4年(含)产品检验工作经验。第三等次:具有2年及以下产品检验工作经验。
五、商务要求
★(一)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二)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
★(三)合同价款支付
1、付款进度
预付款:签订合同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60%;
中期付款:供应商坐便器购样及检测完成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最终付款:供应商交付最终成果资料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
2、付款方式
转账支票或汇款方式。
3、支付时间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合法合规的商业发票,采购人收到上述发票后15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四)售后服务
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后续免费提供项目绩效考核以及相关检查审计工作。
★(五)保密要求
供应商及其人员应对在所承担项目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如(但不限于):调查抽检工作过程中的企业样品信息、检验数据及结果等,不得对外泄露。
★(六)应急工作
根据采购人需求,在应急检验处理情况下,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
六、项目验收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行业与重点用水户用水监管—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市场调查工作,同时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本项目技术和商务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书。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按要求弥补缺陷后再次组织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具体验收方案见合同履约验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