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学校安全工作,加大校园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坚决遏制涉及师生伤亡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2018〕87号)、《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安函〔2018〕53号)、《关于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的指导意见》(东安办〔2018〕23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东莞市教育局拟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技术资质的安全服务机构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本次检查(巡查)工作主要是结合东莞市教育系统实际、学校特点和重点监管部位要求,督促学校排查安全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台账,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
二、项目名称及总体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检查。该项目总体预算为人民币5400000元;分3年完成,2023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每个服务周期各1800000元。实际产生费用和完成数量以市财政局批复经费为准。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完成时间
2023年6月30日。
五、服务期限
三年。实际服务期限和金额以市财政局批复经费为准,若2023年至2026年中任何一年市财政未批复该项资金,采购合同自然终止,供应双方权责自然免除。
六、项目目标
1.通过委托服务技术机构组织专家检查,持续整治校园安全隐患,提高学校隐患排查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学校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防范学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通过专家技术服务,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使学校真正了解安全隐患的部位、严重程度、风险等,做到事先预防的效果。
3.通过专家技术服务,使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管理档案,实现学校常态化安全管理。
七、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检查服务
1.资料检查:安排专人对被检查学校的安全管理资料和台账进行检查并记录;
2.现场检查:安排专人对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记录;
3.提出建议:针对台账资料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可采取讲解、点评、座谈、培训等方式面对面交流解读,使学校全面深入了解隐患存生的部位、原因、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解决办法及途径,使隐患排查更具有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项目检查内容
1.安全工作机制情况: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安全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学校安全保障建设情况;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
2.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消防审核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及信息采集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各楼层疏散指示图;消防通道、灭火设施、疏散设施、报警系统分布情况记录及图示;消防设施设备年度检测合格报告及维保记录;消防控制室人员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及演练记录等;
3.用电安全:相应制度;电工等人员资质证件及信息采集表;用电设施设备详细清单及起始用时间;有资质的用电设施的使用、检测合格、维修、更新记录等;
4.校车及交通安全:定期交通安全演练情况、记录;驾驶人员资质及校车使用许可证情况、日常检查维护情况等;
5.食品及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卫生许可证》、厨房平面图及用具清单;逐级安全管理责任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记录;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燃气使用检查记录、食品农药残留超标检测记录及食品样本存留;物品进货凭证及供货单位资质文书等;食堂环保油使用状况;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6.防溺水问题专项治理:查相关方案组织领导、制定 、责任分解等情况,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可能存在的溺水场所的排查整治情况;相关警示教育情况及学校老师的急救知识(心肺复苏及外伤救护等)情况;暑假期间防溺水专项治理落实情况;
7.防踩踏、防坠落、防坍塌安全:查学校学生集中活动、上下楼梯疏散制度,现场监护责任制度。查楼层防护栏的稳固和质量、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查幼儿园娱乐设施的安全性能及隐患;
8.危化品及设备安全: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危化品清单;危化品管理人员及双锁持锁者信息表;危化品购买许可证及危化品全过程管理详细记录及相关凭证;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使用、检查、维保记录;安全宣传设施建设及维护情况;体育设施安全管理情况;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情况;校内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园林安全管理情况;
9.校舍和建筑安全:校舍安全检查制度、校舍安全隐患检查记录;有新建改扩建工程的学校落实建筑工人防疫措施,建筑工地围蔽,工程人员通道隔离措施情况;
10.群体性活动安全:相关制度;群体性活动计划、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活动前的安全教育记录;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等;
11.校园安保及校园周边安全:相应制度情况,专职保安人员、内保人员信息采集表;来访人员登记表、保卫人员值班、巡查记录表,反恐防爆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方案。周边可能影响师生安全的地点、项目标示图;“一键报警”设施建设情况,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详细资料;向有关部门通报的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文书及整治结果资料等;
12.气象和防风防汛安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学校周边及校内水涝隐患的台账情况;防涝设施的清单;学校开展针对洪水、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情况;应急值班值守台账情况;
13.防欺凌、防性侵:防性侵、防欺凌教育情况;学校防性侵工作风险普查情况;家校联系情况;学生欺凌预防至处理制度建设情况;
14.安全教育检查:相关责任制度、计划及总结;学校实施安全教育计划中的详细资料;各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的资料、培训台帐、图片资料及签到记录等;各种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15.学生心理健康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情况;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情况;重点学生建档跟踪情况;
16.其他安全项目:根据安全形势要求开展的临时性安全工作。
(三)项目检查对象
1.对我市1900家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1600多家培训机构和700多家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
2.一年安排7个轮次的检查,每个轮次检查学校132家,一年合计924家。每个镇街(园区)每轮次检查学校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改完成后现场复查的学校纳入检查数量中计算,书面复查的学校不纳入检查数量中计算。
3.专家检查组对受检学校要出具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建立一学校一档案。
(四)项目要求
1.检查工作安排
★根据本项目检查的内容和学校的安全实际特征,组建项目专家库,专家库的专家分为:消防、职业卫生、危化品、应急、设备、食品、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专家各2名。由服务单位与东莞市教育局沟通后聘请以上专业技术专家,所有专家可以灵活调配使用,切实提高检查效率、全面提供隐患专业技术服务。
聘请的专家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擅长现场发现、分析的管理水平和实践经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能够胜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因具体检查工作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专家,服务单位应提前征得东莞市教育局同意,才能进行更换,被更换的专家必须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工作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办法》、《易制爆危险品治安管理办法》、《中小学实验室规程》、《东莞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范》、《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安监局总第三〔2012〕103号)、《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2018〕87号)、《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教安函〔2018〕53号)、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的通知》、《东莞市学校安全风险责任清单》等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文件的规定和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定,并根据学校检查要求配备对应的专家,按时按质量完成本项目的委托事务。
(2)供应商接受东莞市教育局的委托,根据每轮次检查需要,配置相关专家组成项目工作组。项目工作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扎实的安全生产理论和较强的现场安全管理经验,具有安全工程师职称,并全程跟踪此项工作,保证安全专家检查和后续隐患整改落实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应针对现场检查要求,合理配备相关专业对口的技术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参与检查的专家具备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
(3)供应商与市教育局、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后,制定包括检查程序、检查计划、检查表格、检查内容、工作措施等内容的详细实施方案。
(4)市教育局、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派工作人员协同专家到学校开展检查工作,配合服务单位收集学校相关资料,办理进入学校手续,并提供现场检查所必要的支持。同时在每轮次检查开始前,市教育局要根据本轮次检查项目内容,对各检查组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检查要求,并适时派出人员随机参与各检查小组到校现场检查工作,确保该轮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5)专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从各自专业角度开展隐患排查,提出的隐患或整改建议应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具体条款。
(6)每家学校检查完成后,服务单位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安全检查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概况、检查情况、存在隐患和问题(附现场图片)、整改建议等内容,属于重大隐患或行业突出问题的,应注明并及时向市教育局、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做专题汇报,在报告中要阐明存在的主要问题、危害、解决的方法和途径。参与检查的相关专家需在报告上签名,并加盖服务单位印章,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7)每家学校隐患整改完成后,供应商应及时组织进行复核,对部分学校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实施闭环管理,并形成整改复查报告。
(8)供应商须每轮次完成后向市教育局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出具整体检查情况总结,归纳分析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情况。
(9)针对检查工作及隐患整改期间遇到的问题,供应商应与市教育局、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良好的沟通,对隐患问题整改继续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并汇报检查工作情况。
(10)供应商要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契机,深入开展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专题调研,形成可供全市借鉴和推广应用的工作制度或办法,于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教育局。
(11)★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还应积极为市教育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提供专家技术支持,以及为市教育局相关人员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为市教育局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演练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根据采购方需要,每年免费提供不少于10人次的专家技术服务,每次服务期限为1天。(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供应商负责检查专家的调配、接送、食宿等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专家在检查工作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13)供应商没有正当的理由,未完全履行合同的内容,市教育局有权追究供应商责任并要求赔偿。
(14)★派驻专员(派驻人员基本要求:35岁以下,本科(含)以上学历,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人事行政经验,有比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安全工作条例,有相关项目管理或安全培训工作经验)驻点市教育局提供服务,负责本项目协调与教育局的对接、文件来往、项目相应通知、汇总、报告等工作。驻点工作时间参照市教育局工作时间安排。(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考核管理
1.严格遵守规定,切实履行职责
★供应商在开展业务之前根据需要配置一批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和3-5名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工作组参与检查,以确保检查质量;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辅助仪器设备;在东莞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单项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招标公告附件)
同时,要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确保办公设施和人员配置符合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项目的要求,不得随意变更和缩减,如有变化应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
(2)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严格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泄露相关学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3)建立服务人员考核机制,将服务水平和质量与奖惩挂钩,对职业道德差、工作水平低的服务人员,要坚决予以淘汰。
(4)严格按规定深入学校实地开展专家检查服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学校交底,并提出合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学校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市教育局和相关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5)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如实记录每次服务情况;专家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必须有理有据,应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具体条款;安全检查报告要有专家签字。
(6)要切实履行职责,安全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7)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定,主动接受市教育局和相关镇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积极配合市镇两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8)不得借服务为名,向受检学校收取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利诱贿赂有关工作人员。
2.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服务质量
(1)建立服务外包工作监督机制,由市教育局和相关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对服务单位实施监督,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对于累计一次违反规定的,由市教育局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进行书面警告;对于累计二次违反规定的,由市教育局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对于累计三次违反规定的,市教育局有权解除安全服务合同。
(2)加强对供应商及其单位人员的监管,对发现在安全检查中有帮助学校隐瞒重大事故隐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终止安全服务合同,并报送相关监督单位。
(3)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待供应商完成项目检查、复查,形成总结报告后,市教育局组织有关科室、相关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及其专家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将与报酬支付挂钩。第三方验收机构由市教育局遴选。
(六)项目验收
1.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须按约定每月、每年完成相应检查任务,并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服务期限到期后,出具总结报告。采购人每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项目验收,验收采取报告评审和现场抽查,抽查学校(初定按2%抽取),核实供应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然后展开验收评审会,通过方可付款。
2.项目验收组对抽查学校完全符合检查要求,每家学校报告资料齐全,实现了一学校一档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了可行性建议和整改措施。
3.项目验收组对检查单位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综合评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项目验收组对检查单位的服务流程、档案建设和技术力量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项目验收组对检查单位所抽查的学校合格率达到80%以上视为符合要求。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以年周期为单位进行资金支付。
评审验收费:项目实施后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验收,验收费按中标总金额3%进行支付。具体费用从合同实际金额中予以支出。
项目服务费:除评审验收费用外,其余资金用于支付项目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第一次于签订合同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服务费(一个周期年费用)总价的30%,第二次于项目实施完成2个轮次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服务费(一个周期年费用)总价的20%,第三次于项目实施完成4个轮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服务费(一个周期年费用)总价的30%,第四次于项目完成并通过评审验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服务费(一个周期年费用)余款20%。
(八)其他说明
报价内容包括全部内容的费用(交通费、食宿费、工作人员薪酬、资料费、第三方评审验收费、不可预见的费用及税金等项目管理及过作的所有费用)。
八、《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的,接受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九、承诺书格式
个人情况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承诺:东莞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检查项目申报的材料,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均真实、合法。本人同意担任该项目的工程师、技术专家。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供应商技术力量保障承诺书
本公司承诺:在业务开展之前,在 (服务区域)设常驻办事机构,并根据需要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技术专家人数和不少于3名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工作组参与检查,以确保检查质量,同时,本公司将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辅助仪器设备,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作为技术力量支撑。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采购包1(东莞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检查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9.1-2026.8.31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东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3.33%,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支付1800000元
2期:支付比例33.33%,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支付1800000元
3期:支付比例33.34%,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支付1800000元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期次要求如下: 2026年8月31日前按照检查单位总数2772所的3%比例抽取,进行实地检查,合格即视为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咨询服务 |
东莞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检查项目 |
年 |
3.00 |
1,800,000.00 |
5,4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东莞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检查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根据本项目检查的内容和学校的安全实际特征,组建项目专家库,专家库的专家分为:消防、职业卫生、危化品、应急、设备、食品、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专家各2名。由服务单位与东莞市教育局沟通后聘请以上专业技术专家,所有专家可以灵活调配使用,切实提高检查效率、全面提供隐患专业技术服务。 聘请的专家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擅长现场发现、分析的管理水平和实践经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能够胜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 |
2 |
因具体检查工作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专家,服务单位应提前征得东莞市教育局同意,才能进行更换,被更换的专家必须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3 |
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还应积极为市教育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提供专家技术支持,以及为市教育局相关人员提供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为市教育局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演练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根据采购方需要,每年免费提供不少于10人次的专家技术服务,每次服务期限为1天。(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4 |
派驻专员(派驻人员基本要求:35岁以下,本科(含)以上学历,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人事行政经验,有比较强的沟通能力,熟悉安全工作条例,有相关项目管理或安全培训工作经验)驻点市教育局提供服务,负责本项目协调与教育局的对接、文件来往、项目相应通知、汇总、报告等工作。驻点工作时间参照市教育局工作时间安排。(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5 |
供应商在开展业务之前根据需要配置一批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和3-5名项目管理人员,组成工作组参与检查,以确保检查质量;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辅助仪器设备;在东莞专用车辆不少于2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单项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招标公告附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