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网络服务费
2、项目概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完成至少1000家餐饮单位的加工经营场所视频监控安装,并将视频监控接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实现餐饮单位在平台公开食品加工过程等工作。
3、服务地点:上海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1000线视频监控安装,及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数据对接;12月前完成项目验收评估,形成总结报告)。
★本项目预算1:人民币1000000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招标人的业务需求,投标人提供:网络视频监控设备、网络视频上传所需通信链路、视频汇聚分发平台、至少7天的视频云存储及回看,为招标人指定的餐饮门店的厨房区域安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并持续提供服务,将视频上传至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为社会公众观看。相关网络视频监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备、线路等产品,服务包含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数据对接。
2.投标人为本合同项目的产品及服务的提供方,就本合同内所涉及门店的网络视频监控工程项目提供设备及相关安装、维护、咨询、报修服务。设备安装线路铺设需依据实际环境采用PVG穿管等施工工艺提升使用寿命。
3.投标人完成本合同项下项目工程后,应与门店经理一起就该工程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材料至少包含:现场照片3张、不少于15秒第三方平台直播视频、门店经理签字验收确认单。
4.投标人应及时、准确地向招标人反馈项目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实施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系统故障等。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承诺计划完成工程进度。
5.投标人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进度的,投标人需及时通知招标人,并说明理由,否则招标人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6.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要求投标。所有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备出厂合格证。系统设计和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随机资料及随机软件齐全,设备随机文件必须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清单。
7.投标人需保证每日设备在线率不低于98%(排除人为破坏及不可抗力因素)。
8.在保修期内,同一商品因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使用的,投标人必须予以更换同品牌、同型号规格新设备。
9.投标人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1000线视频监控安装,及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数据对接;12月前完成项目验收评估,形成总结报告。
10.本期项目包含餐饮企业厨房监控不小于1000线。
三、运维服务保障要求
1、供应商提供专业的周期维护、巡查、专业技术咨询及设备保管责任等服务,并视情况对采购方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2、供应商将负责使用方所有的视频监控平台、线路联网、设备及系统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3、供应商提供保修和维护电话,24小时人员值班。供应商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负责故障的全程受理和技术支持。
4、用户发起报障后,需要30分钟内响应,一般线路故障24小时内修复,需要进行设备更换的,在48小时完成设备更换。完整地作出售前、售中及售后的各项服务承诺。遇到疫情加强封锁等不可抗力因素,经过双方协调,设备更换时间相应延后。
四、项目预期成效(成果要求):
1、建设1000家餐饮食品“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以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加工经营场所安装视频监控。
2、视频监控信息接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接口,将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工经营场所视频监控接入平台,1000家“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店,实现消费者能清晰看到食品加工过程,实现食品加工透明化和可视化,落实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明显好转,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全部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