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攸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306280000646423 发布时间:2023-06-28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攸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 攸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采购项目

1.2、政府采购编号: 攸财采计[2023]000057号

1.3、采购代理编号2023(ZWHCG-YX)-3

1.4、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总预算金额185万元,最高限价185万元。

 

攸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采购项目预算明细一览表

 

二、项目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将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党中央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将十九大中的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上升为“根本大计”,正式确立的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与最高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擘画了“十四五”乃至2035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近年来,国家和湖南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全国已开展六批次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湖南省已开展四批次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攸县位于湖南省东部罗霄山脉中段武功山西南端,属于“长株潭城市群”范围,全县面积2648平方千米。2021年,攸县全县户籍总人口796791人,常住人口62.64万人,城镇化率57.6%。近年来,在攸县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攸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对生态环境的依赖性越来越明显。攸县县委和政府在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本县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为进一步促进攸县生态文明建设,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编制《攸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确立生态文明建设近期目标,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以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全面推进攸县生态文明建设。

2.2规划创建范围

本规划创建的范围为攸县行政区域: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13个镇,总面积2648.07平方公里。

三、 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并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施行;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并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9) 《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2021年修订版);

(11)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2021年修订版);

(12) 《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发改振兴〔2021〕1465号);

(13)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20年1月1日施行;

(14) 《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2022年修订版);

(15) 《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2022年修订版);

(16) 《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湘政办发〔2021〕61号);

(17) 《株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8) 《株洲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株政办发〔2021〕16号);

(19) 《株洲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指南(试行)》;

(20) 《株洲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建设指标(试行)》;

(21) 《攸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22) 《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大纲》;

(23) 《攸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4) 攸县近6年(2017~2022年)统计年鉴,月报合订本;

(25) 攸县各政府部门“十四五”规划;

(26) 攸县各政府部门提供其他设计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方案、现场照片、统计数据、总结报告等资料。

四、 成果及要求

4.1成果

攸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文本、图集、研究报告;通过攸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一镇一村创建;通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提交相应成果时间双方合同约定。

4.2规划编制与协助创建工作要求

1、在对现有相关规划衔接性分析、区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性分析、区域生态意识、行为、文化特征研究、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及趋势分析、区域生态承载力分析、生态文明管理能力分析的基础上,依据攸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论述创建工作的有利条件、存在问题和可行策略。

2、规划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各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的技术要求和指标要求。根据攸县生态文明建设现状与创建目标的差距,进行规划指标差距分析,明确已达标指标和未达标指标,提出达到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的具体年份,并进行可达性分析,将未达标指标作为创建工作重点,提出创建的重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等。

3、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及其他相关政策、规范要求,提供创建咨询服务。

主要工作任务:

编制攸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协助甲方完成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所需要的工作报告、技术评估报告等,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创建资料;协助甲方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专家评审等。

五、服务响应要求

5.1.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7小时内响应,采购人要求上门服务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5.2. 合同履约期间,供应商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全权负责本项目事务的工作接洽,项目负责人在本合同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项目(项目联络员)出现的问题,采购人只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沟通协调。

5.3.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将负责项目质量售后服务,并提供技术支持。

六、服务周期要求: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七、成果交付:交付规划文本5套、规划图集及研究报告且验收合格;通过攸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一镇一村创建;通过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本项目所获得的所有数据、成果资料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向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出售、转让、泄露。

八、质量要求:成果达到湖南省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要求。

九、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十、其它重要说明

10.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无效。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详细考虑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人工、财务、设备、材料、耗材、代理服务、验收等一切与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0.2、付款方式:

1、按合同签订的方式支付。

2、付款时成交单位须开具合法税务发票办理付款手续。

10.3、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0.4、验收

1、本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有关此项验收事宜

2、验收标准:通过省级验收。

3、验收方法:所采购服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同时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并达到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标,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10.5、如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违约情况,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妥善处理。

10.6、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定执行

 

备注:带“★”符合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并不得有弄虚作假现象,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