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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活动”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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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7030000655870 发布时间:2023-07-03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组织开展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活动”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

1

“组织开展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活动”服务

人民币22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采购包1(“组织开展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活动”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标的提供的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70%,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发票,采购人申请办理付款手续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服务项目费用合同金额的70%款项;

 

2期:支付比例20%,签订合同三个月内,中标人完成采购需求中阶段性服务工作内容、出具《项目中期验收报告》,采购人组织服务质量中期验收且达到采购要求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与第二期应付款等额的真实合法发票、采购人申请办理付款手续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服务项目费用合同金额的20%款项;

 

3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完成采购需求服务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出具《项目终期验收报告》,达到采购人要求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完成后,中标人提供与第三期应付款等额的真实合法发票,采购人申请办理付款手续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服务项目费用合同金额的10%。

验收要求

 1期:1.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 2.服务验收方法:服务期限内,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提供的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质量进行不少于2次考核。 3.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中标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相应分值,并责令限期改进。当年考核未达到80分的,中标人须立即进行整改,在规定整改期内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按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相关约定条款解除服务合同,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①对需求规定的服务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1例扣3分,并责令立即改进。 ②服务满意度意见评价表平均满意率低于80%(不含)的,扣10分。 ③由于中标人服务不到位,受到上级领导批评,并指令督办整改的,每例扣10分。 ④由于中标人管理不善,专项活动发生治安、消防等安全责任事故的,每例扣10分;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 ⑤对采购人下达的指令性、临时性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到位的,每例扣2分。 ⑥未按要求配备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团队人员,每少一员扣5分,责令限期补员。 ⑦未经采购人授权或同意,服务团队擅自以采购人名义开展与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无关的活动的,每发生1例扣10分。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组织开展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活动”服务项目

1.00

2,200,000.00

2,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组织开展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活动”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名称

“组织开展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活动”服务项目

二、项目意义和必要性

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将“创建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平台”作为五大重要战略任务之一,提出将广州南沙打造成为港澳青年安居乐业新家园。为全面推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下简称“南沙方案”),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1]75号)、《关于印发<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7号)、《关于转发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268号)等文件要求,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广州就业创业,采购人拟通过开展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活动,完善港澳青年在广州市就业创业服务支持体系,提供便利举措,提供具备广州特色、“港味澳味”浓厚的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创设“赢在广州”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品牌,为广州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通过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项目的实施:一是高水平打造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二是立足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州所能,落细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阳光就业”等面向港澳青年服务专项,形成“一条主线多个细分品牌”有效协同的就业创业服务支撑体系;三是打造出一批示范性项目和省内示范性工程,把广州市打造成为服务粤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的示范高地。

三、项目要求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策划提供具备广州特色、“港味澳味”浓厚的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活动,创设“赢在广州”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品牌。

(2)提供港澳青年职业指导、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创业信息发布、沙龙讲座、在国内及港澳地区组织招聘专场等专项活动服务。

(3)提供持续正常运行工具使用、全年运营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搭建做好港澳青年就业政策宣讲、岗位发布、供需对接等工作,组织发动“羊城邀约”港澳青年线上招聘活动。

(4)提供直播带岗或政策直播服务不少于4场次,点击观看量不少于5000人次/场。

(5)举办“羊城邀约”港澳青年专场招聘活动不少于2场次。

(6)赴港澳地区开展“赢在广州”高校招聘活动不少于4场次。

(7)组织港澳青年实地参观、交流座谈、创业交流等专项活动不少于3场次。

(8)配合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按需组织“大湾区职场导师”就业创业交流、公益讲座,走访调研等活动。

(9)制作宣传短视频不少于5条(时长不少于1分钟)。

(10)在广州及港澳同步发布《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年度报告》,形成品牌效应。

(11)每年在国内、港澳媒体对广州市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品牌进行全媒体宣传推广,服务期内确保专项活动新闻推送(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报道、频道新闻、资讯类推送等)不少于12篇次,活动成效报道不少于6篇次,港澳媒体不少于4篇次;投放朋友圈广告不少于2次,每次覆盖面不少于50万曝光量。全力营造广州市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12)中标人需配备一支8名或以上专职服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须保证不少于4名人员在采购人办公场所驻点提供服务,落实配合和快速响应本项目的开展。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就业创业服务项目经验。

四、采购需求

中标人服务内容应包括以下所列所有服务项目内容,并能够提供有效服务凭据,详见以下内容要求。

(一)策划“赢在广州”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品牌

策划创设具有广州特色、港澳青年满意的“赢在广州”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品牌。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按采购人要求,以月度、季度、半年度为周期,策划港澳青年所需、凸显港味澳味的“赢在广州”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咨询、港澳青年招聘会、讲座沙龙、企业参观交流、组织港澳青年交流等专项专属的活动策划方案。

(二)开展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活动

1.举办“羊城邀约”港澳青年专场招聘活动。在服务期内,在暨南大学等港澳青年比较集中的高校,举办不少于2场“羊城邀约”港澳青年专场招聘活动,每场组织招聘企业不少于120家,提供岗位不少于2000个。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如下服务内容:

①宣传品制作。新媒体一图读懂、长图、宣传海报、易拉宝、H5、胸卡、铭牌、主题折页(含设计)等“羊城邀约”港澳青年专场招聘活动宣传品,并提供设计源文件。

②招聘现场布展。按要求策划和设计制作主题背景板、招聘会指引手册、企业海报,搭建场地展区、提供必需的物料(包括主题板、指示牌、展板等各类宣传品),要求内容充实、图文并茂、可读性强、制作精美,相关内容需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编印。企业物料每场次不少于150套。

③配备现场后勤人员。配备招聘现场不少于4名服务协调人员,开展现场安全及秩序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后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良好的服务素质。

④服务满意度调查。活动期间,向参会用人单位及求职者派发调查问卷,组织实施服务满意度调查,活动后向采购人出具真实有效的统计报告。

⑤媒体宣传投放。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每场“羊城邀约”港澳青年专场招聘活动期间,在省、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投放不少于4篇次媒体新闻传播;同步开展1次朋友圈广告内容投放,总共2次,每期不少于50万曝光量(朋友圈广告覆盖人次数)。

2.赴港澳地区开展“赢在广州”高校招聘活动不少于4场。每场组织参会招聘企业不少于15家,面向港澳青年提供岗位不少于1000个。

具体负责:①做好招聘现场工作支持。准备招聘材料:招聘海报、公司简介、职位描述、申请表等,这些材料应该使用英文和中文两种语言准备。②会场布置。负责预定活动场地、对会场进行设计、布置、彩排等准备工作。③提供活动所需一切物料,负责宣传物料及氛围营造。④配备现场工作人员:确保招聘现场有不少于4名服务协调人员,在现场提供保障后勤工作。⑤按要求做好后续跟踪工作内容数据整理:及时跟踪面试结果和招聘情况,及时与参与招聘的企业和学生进行沟通和反馈。

3.提供直播带岗或政策直播线上服务不少于4场次。根据采购人的需要,策划、组织4场次面向港澳青年的就业创业直播活动服务。中标人应为每场直播带岗宣讲会配备专业主持人及一个直播执行团队(含编导、摄影摄像);负责提供活动场地、直播间所需技术设备的提供、直播间粉丝引流、主持人串场、活动推广、直播脚本等工作。做好直播期间的安全运维,点击观看量不少于5000人次/场。

4.组织港澳青年实地参观交流等活动。组织不少于3场次港澳青年实地参观、交流座谈、沉浸体验等专项活动。选择本地代表性企业、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产业园区等,负责对接落实企业接待安排、参访路线、参观指引、交流座谈、车辆后勤保障等所需工作;组织港澳青年实地考察、体验其对广州市就业创业环境、配套政策、风俗人文的了解,增强其来广州发展的意愿。每场邀请参加港澳青年人数不少于15人。

具体要求:①要求中标人服务合法合规:政府单位组织的活动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所有活动须按照主办方以及采购人的相关主题严格来制定不能出现非相关活动的内容出现在活动当中。②要求安全保障:参观企业需要保证参观安全,中标人需要提前了解企业的安全要求,并通知参与者注意安全事项。在政策宣讲活动中,中标人需要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严格要求中标人制定安全服务保障工作;③要求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确保策划方案可行性。

5.开展就业创业交流。积极邀请大湾区职场导师、已在内地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代表等,与港澳青年进行面对面沟通,分享内地职场经验和生活经历,现身说法推介内地就业创业环境,每场参与港澳青年人数不少于20人。

(三)提供持续正常运行工具使用、全年运营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服务,做好港澳青年就业政策宣讲、岗位发布、供需对接等工作,全年组织发动“羊城邀约”港澳青年线上招聘活动。

1.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首页的固定展示:打造政策文件显示专栏、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专栏、求职招聘专栏、南沙专区专栏、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专栏、直播带岗专栏、新闻资讯和合作高校专栏专区,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更新、发布相关招聘活动资讯等工作。

2.负责配套设计制作工作:不限于活动资讯的视觉UI一套风格设计、活动工作服务图标不少于10套、专题Banner图片10套等;

3.通过打通接口服务,做好后端的建设1套服务平台,同步小程序端上的资源信息及时在PC端上线有关粤港澳、南沙地区的招聘需求,扩大用人单位招揽人才渠道。

4.负责前中后端维护服务安排1人后端全年服务;组建信息安全服务要求,按照每季度进行后台情况汇报制度,要求中标人能够提供安全可靠的运维服务。

5.负责配套设计制作工作:不限于活动资讯的视觉UI一套风格设计、活动工作服务图标不少于10套、专题Banner图片10套等;

6.全年组织邀约穗港澳企业、三地青年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活动,邀约线上参加招聘活动企业数量全年不少于500家次,穗港澳三地网民点击量不少于2万人次/年;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全年累计点击量不少于6万人次/年。

7.要求中标人能够提供快速响应、高效解决问题的运维服务;采购人要求中标人能够提供可靠的数据备份与恢复方案,以确保网站和小程序的数据能够及时备份,并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恢复。(包括不限于港澳招聘会企业招募、主题筹划等;线上做好企业信息收集、服务工具稳定性构建、内容策划及文字服务)

(四)配合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按需组织“大湾区职场导师”就业创业交流、公益讲座,走访调研等活动。

①组织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开展各类宣传推广、制作大湾区职场导师画册、各类物料。其中,印刷导师手册不少于500册。②前往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发动各类协会组织推荐、招募更多符合条件的港澳导师、港澳青年学员,全年发动或服务港澳青年不少于50人次。③结合学员意向与导师特长进行结对帮扶,并协助做好服务台账登记;整理工作台账、活动资料、剪辑活动视频等。④前往湾区九市开展“大湾区职场导师”工作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并开展广州市“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宣传。⑤全年组织大湾区职场导师就业创业交流、公益讲座不少于5场次。

(五)制作宣传短视频不少于5条(时长不少于1分钟)

围绕采购人服务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举措、工作成效,负责策划、编导、拍摄、剪辑、后期加工等所有环节,制作时长不少于1分钟宣传视频成品不少于5条,全面展示采购人在服务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方面的工作成效。短视频完成后,采购人拥有作品的完整所有权。

(六)提供活动资料整理及活动成效反馈

中标人在开展活动期间以及活动结束后,需提供活动的资料整理及活动的情况报告,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总体效果(参与校企数量、对接情况、用户满意度等);②品牌效应有关情况(宣传覆盖人群、服务平台浏览及登录使用人次数、直播间粉丝数等);③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④活动图片等佐证材料。

(七)在广州及港澳同步发布《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年度报告》。

服务期限内,通过深度访谈、个案分析等方式,对包括本地及港澳各界代表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汇聚各界智慧与建议,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完成并在广州及港澳同步发布《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年度报告》。对广州市上一年度港澳青年在穗就业创业的现状、成效与不足、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满意度、机遇与挑战等进行分析,发布下一年度指导性意见,提高专项活动影响力。

(八)在国内及港澳媒体开展全媒体宣传

1.在国内、港澳媒体对广州市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品牌进行宣传推广。统筹协调资源,配套做好国内及港澳媒体新闻报道宣传分发,通过港澳青年经常使用的社交媒体平台,与各类通讯社、网络媒体、微信自媒体(公众号)合作,保证新闻宣传推送频次。服务期内确保专项活动新闻推送(包括但不限于新闻报道、频道新闻、资讯类推送等)不少于12篇次,活动成效报道不少于6篇次、港澳媒体不少于4篇次,营造广州市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2.制作《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引手册》。采用港澳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制作《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引手册》等宣传物料,并提供一图读懂、图文解读等。

进行广泛宣传和解读,进一步加大广州市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指引。

3.开展品牌提升工作计划。树立巩固“羊城邀约”“赢在广州”等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品牌形象,丰富其工作及传播的应用场景。不限于在线上素材设计建设、工作户外露出、校园合作交流分享会;营造此次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专项活动影响力,根据采购人全年需求开展品牌提升工作计划。

(九)配备项目团队

中标人须配备一支8名或以上专职服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须保证不少于4名人员在采购人办公场所驻点提供服务,落实配合和快速响应本项目的开展。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就业创业服务项目经验。

五、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付款方式

费用支付方式,分叁期支付。

(一)第一期: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发票,采购人申请办理付款手续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服务项目费用合同金额的70%款项。

(二)第二期:签订合同三个月内,中标人完成采购需求中阶段性服务工作内容、出具《项目中期验收报告》,采购人组织服务质量中期验收且达到采购要求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与第二期应付款等额的真实合法发票、采购人申请办理付款手续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服务项目费用合同金额的20%款项。

(三)第三期:中标人完成采购需求服务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出具《项目终期验收报告》,达到采购人要求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完成后,中标人提供与第三期应付款等额的真实合法发票,采购人申请办理付款手续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服务项目费用合同金额的10%。

六、服务验收标准

1.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合同约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

2.服务验收方法:服务期限内,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提供的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质量进行不少于2次考核。

3.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满分为100分。中标人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相应分值,并责令限期改进。当年考核未达到80分的,中标人须立即进行整改,在规定整改期内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按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相关约定条款终止服务合同,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①对需求规定的服务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1例扣3分,并责令立即改进。

②服务满意度意见评价表平均满意率低于80%(不含)的,扣10分。

③由于中标人服务不到位,受到上级领导批评,并指令督办整改的,每例扣10分。

④由于中标人管理不善,专项活动发生治安、消防等安全责任事故的,每例扣10分;中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

⑤对采购人下达的指令性、临时性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到位的,每例扣2分。

⑥未按要求配备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团队人员,每少一员扣5分,责令限期补员。

⑦未经采购人授权或同意,服务团队擅自以采购人名义开展与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服务无关的活动的,每发生1例扣10分。

七、退出机制

中标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时,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合作,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停止支付费用,要求中标人退回已支付的费用,并按双方约定支付违约责任金:

1.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

2.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的;

3.未如期完成服务平台搭建或服务平台建设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

4.不接受采购人服务质量监督、审查和管理的;

5.签订协议后发生违约行为,或有不良违法犯罪记录的;

6.已破产、停业清理,或已成为宣告破产诉讼的主体。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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