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包件一:华西集团、川煤集团、紫坪铺、省建院;
包件二:川航集团、机场集团、矿投集团、盐业公司;
包件三:旅投集团、博览集团;
包件四:港投集团、国资公司、富润公司。
为主动发现省属监管企业在财务信息质量方面存在的失真问题,督促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夯实企业账本,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省国资委)统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省属监管企业财务信息质量开展抽查审计。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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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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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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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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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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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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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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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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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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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煤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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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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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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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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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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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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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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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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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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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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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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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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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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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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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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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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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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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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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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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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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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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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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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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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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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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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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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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坪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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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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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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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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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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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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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详细内容(包件一、包件二、包件三、包件四)
(一)工作范围:本次被审计企业共包含13户,即:华西集团、川航集团、川煤集团、省机场集团、省旅投集团、博览集团、省港投集团、紫坪铺公司、省国资公司、富润公司、省矿投集团、省建院、省盐业公司。
(二)工作内容:选聘的中介机构分户出具抽查审计报告,对13户企业集团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进行复核,对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财务信息失真问题、会计核算规范性问题、内部控制缺陷问题等需要关注的事项进行披露。
(三)工作方式:由省国资委现场督导人员4名,分别带领选聘的中介机构进驻被抽查审计的企业集团,中介机构负责审阅相关工作资料和完成抽查审计工作报告,现场督导人员负责协调处理有关争议问题。
(四)工作时间:选定中介机构后,3日内研究制定好抽查审计工作方案,3日内通知企业和中介机构准备好相关资料,15日内完成现场有关资料审阅工作,3日内完成问题整理汇总和意见交换,5日内完成报告出具。力争1个月内完成全部抽查审计工作,提交工作成果。
(五)工作成果:选聘的中介机构出具被抽查企业集团抽查审计工作报告,对13户企业集团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了企业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存在财务舞弊、会计造假等问题。
(六)供应商需为本项目派驻人员的基本配置要求为10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三、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中标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服务地点:抽查审计企业所在地。
付款方式:提交审核报告并符合质量要求后,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