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遂宁高新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11717161.37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道路清扫保洁具体范围及要求:
道路清扫保洁具体范围及要求 |
|||||
人员类别 |
道路名称 |
道路面积(㎡) |
道路类别 |
配备人员(人) |
洒水车台班 |
清扫保洁人员 |
物流大道 |
247200 |
二 |
11.00 |
319.27 |
高速公路南出口 |
10200 |
二 |
1.00 |
18.48 |
|
顺达路 |
21140 |
三 |
3.00 |
78.88 |
|
越秀路 |
16860 |
三 |
2.00 |
70.77 |
|
兴安路 |
19000 |
三 |
2.00 |
68.36 |
|
明珠路 |
20010 |
三 |
3.00 |
95.99 |
|
春晖支路 |
15000 |
四 |
2.00 |
71.96 |
|
民惠路 |
30000 |
三 |
2.00 |
62.96 |
|
问陶路 |
17500 |
三 |
1.00 |
33.90 |
|
书院路 |
11380 |
三 |
1.00 |
40.94 |
|
机场路 |
148000 |
三 |
6.00 |
186.37 |
|
拓展区纵一路 |
88000 |
三 |
7.00 |
201.48 |
玫瑰大道 |
253000 |
二 |
9.00 |
274.06 |
|
春晓路 |
150000 |
二 |
10.00 |
314.81 |
|
致远路 |
29470 |
三 |
2.00 |
57.09 |
|
达详路 |
44590 |
三 |
2.00 |
72.45 |
|
星池路 |
15360 |
三 |
1.00 |
32.24 |
|
上河路 |
14400 |
四 |
2.00 |
51.81 |
|
金桃路 |
9160 |
二 |
1.00 |
32.96 |
|
兴贸路 |
21600 |
二 |
3.00 |
98.91 |
|
栖凤路 |
100800 |
四 |
6.00 |
195.28 |
|
裕业路 |
13400 |
三 |
2.00 |
48.21 |
|
水井路 |
17800 |
四 |
2.00 |
64.04 |
|
远成路 |
20000 |
三 |
2.00 |
71.96 |
|
云锦路 |
18200 |
三 |
2.00 |
65.48 |
|
北湖路 |
24000 |
三 |
2.00 |
50.37 |
|
湖翠路 |
22066 |
三 |
1.00 |
42.75 |
|
书院路 |
11780 |
三 |
1.00 |
42.38 |
|
卧龙东路 |
28860 |
四 |
2.00 |
60.57 |
|
遂宁西高速出口路(黄龙路) |
33000 |
四 |
2.00 |
69.26 |
|
中环线(隧道出口-西宁大道段) |
76000 |
四 |
3.00 |
100.74 |
|
南广路(中烟) |
19500 |
四 |
1.00 |
33.30 |
卧龙路 |
60000 |
四 |
4.00 |
118.52 |
|
健坤二路 |
71250 |
三 |
5.00 |
163.13 |
|
健坤大道 |
68160 |
四 |
3.00 |
98.09 |
|
好望大街延长线 |
94480 |
四 |
10.00 |
297.43 |
|
健坤十二路、八路、十三路等6条支路 |
28800 |
四 |
3.00 |
103.62 |
|
西宁大道(中环线交汇路口至绿然学校段) |
26000 |
四 |
2.00 |
48.50 |
|
纵二路 |
48000 |
四 |
6.00 |
172.70 |
|
西宁道路 |
5720 |
二 |
1.00 |
10.67 |
|
S205省道 |
113400 |
四 |
8.00 |
228.48 |
|
华翔街 |
15000 |
三 |
1.00 |
34.34 |
|
问陶路 |
18410 |
三 |
1.00 |
35.67 |
|
北湖路 |
31200 |
三 |
2.00 |
62.86 |
|
镜湖路 |
10020 |
三 |
1.00 |
18.03 |
|
书台路 |
18500 |
三 |
2.00 |
66.56 |
|
318保升段 |
98000 |
三 |
7.00 |
224.38 |
|
雁栖路 |
96000 |
三 |
7.00 |
219.80 |
|
顺达路延长线 |
26720 |
三 |
3.00 |
96.13 |
|
栖凤路延长线 |
50155 |
三 |
4.00 |
120.30 |
|
科苑一路 |
21860 |
三 |
2.00 |
50.05 |
新开寺路 |
22760 |
三 |
1.00 |
42.46 |
|
云锦路连接栖凤路 |
6000 |
三 |
1.00 |
13.74 |
|
片区5号路(上达电子配套用地道路) |
6340 |
四 |
1.00 |
22.81 |
|
南山支路(红十字医院外) |
3680 |
四 |
1.00 |
13.24 |
|
C路(凉水井二期后) |
6280 |
四 |
1.00 |
22.59 |
|
D路(净平旁) |
13760 |
四 |
2.00 |
49.51 |
|
达裕路 |
31920 |
三 |
2.00 |
73.08 |
|
片区2号路(明志路) |
27810 |
四 |
3.00 |
100.06 |
|
高新区其他市政道路 (一期)-卫星测控站旁道路 |
6680 |
四 |
1.00 |
24.03 |
|
高新区其他市政道路 (一期)-流通坝变电站旁道路 |
9100 |
四 |
1.00 |
32.74 |
|
合计 |
2603281.00 |
|
183.00 |
5591.54 |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清扫作业要求
(1)每日上午7:00前完成重点街道普扫(或机扫),每日上午7:30前完成次要街道普扫,全天24小时全区域全时段巡回保洁。做到“七净”、“七无”。“七净”即路面净、道牙净、沟眼净、树穴净、绿带净、果皮箱净;“七无”即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
(2)落实作业人员责任区,坚持定时、定段清扫、巡回保洁;道路普扫重点街道7:00以前结束,次要道路7:30以前结束;不丢段,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口、绿化带内。
(3)清扫的垃圾要及时清除运走,不得堆入路面上或倒入绿化带、河道内;重点区域果屑箱应三小时清掏垃圾1次,其他路段果屑箱应保证不到三分二时及时清运,每日清洗箱体2次。有倾斜的应及时扶正,并实施套袋收集。广场、游园的附属设施,如:亭子、凳子等保持干净,无灰带。
(4)负责辖区路段果皮箱、垃圾箱的清掏、清运及擦洗管护;果皮箱必须每周清洗一次,箱体内垃圾随时清理。
(5)负责辖区道路、电杆、墙面小广告清除。
(6)果皮箱:垃圾箱随时清理、清运、维修,每天擦洗一次,保持箱体干净整洁,清扫路面要彻底干净,清扫过的路面、明沟不得留有纸屑、油纸袋等废弃物;保洁员要文明作业,掌握气候特点,注意扬尘、积水,不影响行人;白天清扫不得使用大扫帚。
(7)生活垃圾严格实行不落地收运制,实行定时、定段、巡回清运;确保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和乱堆放的垃圾袋,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压、不丢桶;垃圾桶同时应清洗、归位,密闭保证垃圾收集点周围清洁;
(8)生活垃圾的收集应密闭,无暴露垃圾;不积压、无异味,按规定消毒、消灭蚊蝇。
(9)特殊气候时,及时启动道路清扫紧急预案;特殊时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服从安排业主单位工作安排。
2、清洗街道要求
(1)街道清洗保持常态化。
(2)清洗范围:主街道苗圃;人行道门前三包以外的公共区域的清洗。
(3)清洗要求:清洗后路面不能有积水、泥土、砂石以及油纸袋等白色垃圾。
3、垃圾箱保洁作业要求
(1)垃圾箱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收集无满溢,箱体做到随脏随擦。
(2)垃圾箱箱体外面保持干净整洁,垃圾必须堆放在箱内,不得出现垃圾堆放在垃圾箱周围现象。
(3)清扫垃圾应运到指定收集点,进入收集容器。垃圾倾倒后应将垃圾收集容器复位,摆放整齐,无洒落,容器内无残留垃圾及污水,做到定时定点收集,不产生二次污染。
4、道路保洁安全及文明作业要求
(1)保洁人员应规范着装,保持衣冠整齐,佩戴工号牌,夜间作业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
(2)保洁人员应规范操作,拣扫时应避免扰民。
(3)保洁工具应整洁,摆放整齐,无破损。
(4)垃圾收集车不得横向占道。
(5)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洒落、飞扬、滴漏现象。
5、垃圾清运质量要求
(1)垃圾清运施行定时定点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包括建筑垃圾)。
(2)垃圾运输车干净整洁,车体无损坏,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无撒落。
(3)垃圾运输车应按指定路线行驶。
(4)所有作业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高新区内各中小学、上下经济适用房小区、三所以及各单位、小区等垃圾箱摆放点定时、定点清运。
6、垃圾场、垃圾中转站作业要求
垃圾中转站用于临时堆放生活垃圾,不得用于堆放建筑垃圾,所堆放的垃圾随时转运至田坝大沟口垃圾场,做到日产日清。随时清扫、清洗垃圾堆放点,保持干净、整洁、无气味,并进行灭蝇、灭虫等工作。
三、作业标准
(一)管理标准
1、公司须有一个固定办公地点,集中办公,统一管理。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机械作业设备,管理科学、合理、有效。
2、规范管理
(1)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制度上墙,并有专门人员督促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制定各岗位操作规范,完善岗前、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具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管理人员规范着装、挂牌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工作时间对讲机保持畅通,主要管理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
(3)按照作业面积、作业路段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及环卫作业人员。轮休率按一周休息一天计算。早夜班按照实际需求配备,深夜班配备3名保洁人员,质检人员每天24小时轮班巡查工作段面,检查日志规范完整;
3、供应商应成立迎检突击队,在迎接重大检查和线路保障活动中,通报的问题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合同外临时需要突击整治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另计
4、按要求购买从业人员社会保险,一线从业人员月工资扣除社保五项基本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后,应不低于遂宁市最新最低工资标准;
5、每月按时上报当月的工作总结、检查日志和下月的工作计划,同时上报当月工资发放表、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如遇节假日,需上报节假日值班表及过节费和节假日加班费发放表。
(二)作业方法
作业方法:实行“4311”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法,即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适合机械清扫作业的)每日机械清扫作业2次;非机动车道(不适合机械清扫作业的)、人行道每日早、中、晚清扫作业各1次、24小时动态保洁;每日夜间冲洗路面1次;每周冲洗路沿石1次;人行道2月冲刷除尘除污渍1次;果屑箱每日定人定时按标准、流程清掏清洁。
(三)作业标准
1、机动车道机械清扫
作业方式:扫地车机械清扫,作业时行驶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作业频次:每日保持不间断常态化作业。
作业标准: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
质量要求:每1000平方米果皮数、纸屑及塑膜数、烟蒂数分别少于6个(片)、痰迹数少于6处且无污水和其它废弃物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200米路段,单侧路边沟白色垃圾等废弃物总数少于4个
2、机动车道(不适合机械清扫作业的)、非机动车道人工清扫作业方式:人工清扫
作业频次:每日早上、下午、晚上清扫作业各1次
作业标准: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
质量要求:每1000平方米果皮数、纸屑及塑膜数、烟蒂数分别少于6个(片)、痰迹数少于6处且无污水和其它废弃物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200米路段,单侧路边沟白色垃圾等废弃物总数少于4个
3、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冲洗除尘
作业方式:洒水车高压冲洗,作业时行驶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
作业频次:每日作业1次
作业标准:冲洗除尘后的路面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检查方式:检查是否按时按要求作业
4、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工保洁
作业方式:作业人员使用扫帚及密闭式撮箕、长柄夹子清除垃圾;作业人员在绿化带、人行道上使用长柄夹子捡拾机动车道边沟废弃物
作业频次:不少于4次/小时,全天24小时保洁
作业标准: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
质量要求:每1000平方米果皮数、纸屑及塑膜数、烟蒂数分别少于6个(片)、痰迹数少于6处且无污水和其它废弃物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200米路段,单侧路边沟废弃物总数少于4个;白色垃圾等废弃物15分钟内清除
其它要求: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机动车道保洁作业
5、人行道清扫保洁作业方式:人工作业
作业频次:每日上午、下午、晚上清扫作业各1次;保洁作业不少于4次/小时,全天24小时保洁
作业标准:路面无堆积物、无砖瓦土石、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
质量要求:每1000平方米果皮数、纸屑及塑膜数、烟蒂数分别少于6个(片)、痰迹数少于6处且无污水和其它废弃物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200米路段,路面废弃物总数少于4个;白色垃圾等废弃物15分钟内清除
6、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路沿石冲洗除尘作业方式:洒水车
作业频次:每天不间断常态化作业
作业标准:无积泥积尘,现路沿石本色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200米路段,无较厚积泥积
7、人行道地砖冲刷除尘除污作业方式:人工或机械作业作业频次:每周至少两次
作业标准:无积泥积尘、无油渍、无污垢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200米路段,无陈旧油渍、污垢
8、绿化带、树池保洁
作业方式:人工作业,捡拾绿化带内非绿化工程垃圾作业频次:不少于4次/小时,全天24小时作业
作业标准:无积存垃圾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200米路段,废弃物总数少于4个;白色垃圾等废弃物在15分钟内清除
9、果屑箱清掏清洗作业方式:人工作业
作业频次:每小时清掏垃圾1次、每日清洗箱体3次
作业标准:箱(桶)内垃圾及时清除、无满溢;箱(桶)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无污渍;箱(桶)体外观整洁
检查方式:随机抽查2个果屑箱(垃圾桶),无暴桶、无散落垃圾、无污渍、外观整洁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次采购中标价为一年服务期限的服务费,每年服务费均为本次采购中标价,服务期限共两年,合同每年签订。根据每年财政预算和每年考核结果合格后签订合同,若当年财政无此项预算或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不再签订合同。
2、付款方式:结合考核结果,按季度平均拨付,每个季度拨付25%。
3、服务地点:遂宁市高新区。
4、投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聘用保洁人员与聘用人员之间的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5、环卫所正式职工负责对投标人清扫、保洁质量的监督检查,投标人必须完全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考核,具体管理和考核细则在合同中体现。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工作内容超出合同范围,应另行上报采购人,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专项安排。
7、服务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人员保险、保洁服务必要劳保用品(雨衣、长袖、短袖、反光背心、帽子等)、工具费(每人配备一套)、洒水车台班费等所有费用。
8、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的要求、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