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2023年7月,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中心移交了一批新建市政道路需纳入保洁,涉及英潼大道、松岭大道、台塘东路等6条道路,面积合计为270300.77㎡。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加强对人工智能产业园新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落实城市规建管工作,全面提升我区城乡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与国家一流高新区匹配卫生环境,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三、本项目实行一招多年、每年一签合同的方式,总服务期为两年零三个月,若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考核合格后,将继续签订下一年的政府采购合同;如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或月考核得分全年累计三次不合格的,则不再续签。项目第一年预算金额为1,819,124.18元,第二年预算金额为1,819,124.18元(实际以当年预算批复数为准),第三年预算金额为454,781.05元(实际以当年预算批复数为准)。
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市政道路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总服务期为两年零三个月(即2024年6月21日至2026年9月20日),采用一招多年、每年一签合同的方式,首次合同履行期限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采购人按照先作业后拨付的拨款方式,分12期支付,采购人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次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
验收要求 |
1期:1.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按照《仲恺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市政道路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检查考核评分细则》执行(详见附件)。 2.按照考评办法对中标供应商实施总体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每月检查考核不少于3次,取平均分作为月考核得分。如中标供应商总体服务质量一个月内有两次经检查不达标,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视情况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或月考核得分全年累计三次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重新依法走公开招标程序选取中标供应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本项目的需求,服务期内,如遇政策性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采购人短期内不能支付服务费的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按期垫付环卫工人工资。若因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引起的环卫工人思想不稳定而发生的风险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服务费用调整,因发展建设过程中,环卫清扫保洁清理面积将会有所增加或减少。原则上当年增加(累计)或减少(累计)清扫保洁面积不足5000平方米的,清扫保洁费用不作调整;当年增加(累计)或减少(累计)清扫保洁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含5000平方米),根据项目服务的增减量、路段级别(清扫保洁面积)的增减量乘以中标单价计算,相应增加或减少服务费用 3.项目履约保函,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项目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一份履约保函(合同总价的5%),以保证履行本项目各项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后,自动解除履约保函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清扫服务 |
仲恺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市政道路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 |
项 |
1.00 |
1,819,124.18 |
1,819,124.18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仲恺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市政道路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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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本项目采购清单 本项目以总价的报价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按照以下[服务费用清单]格式填写明细报价,列明服务单价(服务单价须小于6.73元/平方米/年)以及年度服务费用,否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报价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清扫保洁服务过程的办公费用、车辆及相关设备购置及使用费用、编制费、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利润等。以上所有费用不管是否在响应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响应报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1.1)服务费用清单
采购人关于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情况说明: ①本项目以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承包经营,实行一招多年、每年一签合同的方式,总服务期为两年零三个月(即2024年6月21日至2026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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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采购清单具体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的范围:机动车道、辅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人行道至建筑物或构筑物墙体范围、横街、交通安全岛、绿地及绿化带(含所有绿化带、绿化退后带、闲置空地和开放式街头公园绿地和绿地)、树穴等。保洁面积具体见附件2《仲恺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市政道路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测绘统计表》。 2.道路清扫保洁内容:保洁范围内的地面垃圾、杂物、杂草、泥沙、油污、积水、树木及设施的吊挂垃圾、杂物,无主零星建筑废弃物(指体积在1立方米以下的建筑废弃物,下同)等废弃物的清扫清理清洗保洁服务;生活垃圾运至收集点;对道路内街小巷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和含沿街楼层立面等设施乱张贴、乱涂写进行清理和保洁,确保无任何粘贴物、粘附物,无污渍污块;将道路清扫的泥沙及清理的建筑废弃物中的余泥、余土、余渣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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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1.道路保洁要求。按《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的规定执行,按三级标准进行管理和考核。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如下: 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1.1.道路清扫保洁时间从5:00—19:00,共14小时,每天两次实行机械清扫加人工保洁的方式,要求5:00—7:30全面大扫一次,13:00—15:00全面大扫一次,不得漏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1.2.道路周边工厂、店铺、住宅等垃圾收集与清扫保洁同步进行,要求每天定点收集不少于3次(上午、下午、晚上各1次),所收集垃圾应与收集车配合实现无缝接运,不得擅自设点及裸露堆放。保持沿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管理设备、交通信号灯等城市设施洁净。 1.3.闲置空地可视范围内不能存在卫生死角,不得有积存垃圾、裸露堆积垃圾,绿化带、人行道及人行道的树穴每天要及时保洁,及时清除有碍市容环境的垃圾、杂草等。 1.4.及时清理各种原因造成的道路污染和路障,保持畅通、干净、整洁,并视实际需要或应采购人要求进行降尘或冲洗。 1.5.保洁作业时应对保洁道路进行洒水冲洗,道路洒水每天不少于两次(如遇上级要求增加洒水次数,应按要求配合)。道路冲洗每周一次(一年按240天无雨日计取)。 1.6.机械化作业车清扫时的行驶速度应不超过8km/h,保洁时的行驶速度应不超过10km/h。机扫车及洒水车作业时应亮警示灯、鸣警示信号提醒路边行人,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避免污水飞溅过往行人;夜间作业时应开启示宽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洒水车应在规定取水栓取水。环卫作业车辆收集的垃圾、污水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建筑废弃物清理要求。辖区内的无主零星建筑废弃物列入日常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和日产日清。 3.绿化带和闲置土地的保洁要求。绿化带保持清洁,无石头、杂物、自然掉落枝叶、行人抛撒物品、自然飘洒物等垃圾。闲置空地可视范围内不能存在卫生死角,不得有积存垃圾、裸露堆积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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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设备配备及人员要求 1.服务设备配备
注:清扫保洁工具和清运设施、设备要求 (1)所投入车辆、器械需符合安全性能,全部达到国家现有排放标准;项目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应将上述自有或租赁车辆的全部资料送达采购人备案。所提供的设施设备为项目中标供应商合法所有或使用,提供的设施设备已足额购买相关保险。项目中标供应商需自行解决道路清扫、保洁、垃圾装运等工作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保用品。 (2)项目中标供应商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量增加环卫清洁设备、设施、工具等,费用自行解决,合同期满由项目中标供应商自行处置。 (3)随着新能源汽车应用技术的逐步成熟,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积极响应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号召,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力争在环卫领域实现新能源汽车的全覆盖。项目所需充电桩由项目中标供应商自行建设。 (4)按照《仲恺高新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要求(2018-2035)》要求,需大力推行机械化作业。涉及环卫作业车辆(含清扫车、洒水车、电动保洁车和垃圾收运车)要安装车载定位终端设备并接入采购人的智慧环卫系统,相应的安装及管理费用由项目中标供应商承担。 2.人员保障要求 本项目实施目标考核管理机制,项目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的具体任务、具体情况,结合环境卫生的质量要求和管理目标,作出科学合理人员安排。 (1)须合理制定薪酬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管理人员、保洁人员购买保险,保障其雇用人员获得合理劳动报酬权。 (2)须当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规定,保障其雇用人员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 (3)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切实保护其雇用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4)须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保洁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好员工的劳动用工手续及工伤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等事宜,保障服务期内雇用人员合法权益。 (5)服务期内,雇用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安全、交通、消防和劳资纠纷等事件及其他各种损失,由项目中标供应商依法承担和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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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评办法和标准 (1)项目中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按照《仲恺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市政道路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检查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执行。 (2)为确保仲恺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市政道路环境卫生市场化工作顺利进行,项目运营期间,采购人按照《仲恺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园市政道路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项目检查考核评分细则》规定实施总体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对项目中标供应商的作业质量进行随机监督检查,每月对人工智能产业园市政道路卫生情况综合检查考核三次。取三次检查考核的平均分,加(减)当月核实统计确认正面清单或负面考核的加(减)事项的分数,最终为当月考核综合评分。 (3)考核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值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90~85(含85分)分为良好、85~80(含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90分为扣款的临界点,得分90~85(不含90)分时,从90分开始,每低于1分,扣服务费用2000元,得分小数点后两位的分数,按上述扣款标准比例执行;得分低于85分时,从90分开始,每低于1分时,扣除服务费用4000元,得分小数点后两位的分数,按上述扣款标准比例执行。如中标供应商总体服务质量一个月内有两次检查不合格,由采购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视情况约谈中标供应商主要负责人;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或月考核得分全年累计三次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采购人按同样标准重新公开招标选择供应商。 (4)项目中标供应商在迎国家级、省级检查的当月服务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后,采购人按同样标准重新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资质的清扫保洁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5)采购人每次的检查考核应公平公正,项目中标供应商应了解检查考核的对象、范围、内容、方式、方法、评分标准、成绩评定及应用等,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考核办法和检查考核结果,不得以其它借口对采购人的检查考核办法和检查考核结果提出异议。 (6)项目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处理惠民城管通“12319”、网络问政、市民投诉以及交通事故等有关环卫管理突发情况。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采购人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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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