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1 |
在用电梯专项试验监督抽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
950,000.00 |
9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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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特种设备监督抽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
1,550,000.00 |
1,5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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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采购包1(在用电梯专项试验监督抽查)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30%,完成50%抽查任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20%,完成100%抽查任务并报送全部监督抽查和安全评估情况清单、完成合同中要求的所有服务项目并经验收合格、配合采购人完成监督抽查后处理及相关技术资料归档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合格报告;(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验收方法: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工作; 2)中标人需提交的所有工作成果归采购人所有,并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3)验收相关费用:采购人负责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对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在验收期间,中标人的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自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合同价,包含本项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成本、人力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完成该采购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2.违约责任,(1)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或者中标人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将采购人已经支付给中标人的合同款返还给采购人(返还的合同款扣除已经履行义务部分的费用),并向采购人支付已经履行义务部分金额的20%违约金。 (2)由于采购人政策或需求变化等原因,合同不能继续执行需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按照中标人已实际完成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工作量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中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作额外的补偿、赔偿。 (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中标人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视为是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不能继续执行,中标人应按上述违约责任(1)承担违约责任。 (4)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每日应向中标人偿付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3.争议解决途径,以合同约定为准。
4.其他,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以上主要商务要求内容必须完全响应且无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未尽事宜,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在用电梯专项试验监督抽查 |
项 |
1.00 |
950,000.00 |
9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在用电梯专项试验监督抽查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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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包1 一、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二、采购内容 项目工作依据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规范标准进行。 (一)对住宅小区、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抽取600台进行制动器监督抽查检验,其中选取100台电梯进行125%载荷制动性能试验,抽查设备应覆盖珠海市的所有维保单位。 在用曳引式电梯制动器专项监督抽查清单:
(二)对住宅小区、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抽取600台进行超速保护装置专项监督抽查检验,抽查设备应覆盖珠海市的所有维保单位。 超速保护装置专项监督抽查清单:
(三)在日常工作中安排专业人员协助做好包括但不仅限于投诉处理、专项整治、数据清理等技术问题处理,不另行收取费用。 (四)在服务期内,协助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区使用单位、珠海市全市维保人员开展至少六场包括但不仅限于公众宣传、安全教育、专业培训等专项活动:
具体培训和宣传活动内容和形式应提前报备采购人,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进行适当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延后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三、抽查重点和抽样原则 此次电梯专项监督抽查,为在用曳引驱动电梯。 1.在用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次电梯专项监督抽查的重点: (1)轻轨站、港口、车站、酒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中的电梯; (2)医院、学校、住宅小区等人员众多的电梯; (3)故障率高、群众投诉率高的电梯; (4)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长期服役电梯; (5)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的电梯; (6)近几年存在系统风险或召回的同型号电梯。 2、抽样原则: (1)参照珠海市各区在用电梯数量(电子监管网数据),并结合珠海市各区电梯状况,按比例分配抽样数量,具体比例见下表:
(2)参照珠海市在用曳引式电梯构成以乘客电梯为主,约占比85.7%,同时考虑社会关注度和抽查重点,对于各场合电梯抽查控制比例见下表;
1)以上为最低控制数,各场合最终抽查台数不应少于上述台数。 2)工厂抽查应以货梯为主。 3)同一单位或同一小区抽查数量不超过4台。 4)抽样要覆盖所有珠海备案维保单位(以下达任务时备案数据为准),每个维保单位每个区抽查数量不少于2台,区域内没有的则不抽。 5)注重老旧工业区和出租工业厂房的货梯和老旧住宅的客梯。 6)2022年度已监督抽查过的电梯不重复安排抽查,以及本年度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监督抽检的设备不重复抽检。 7)载荷试验的范围重点放在举报投诉比较多、安全管理较差、使用年限20年以上未经改造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四、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在2023年11月3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在用特种设备监督抽查汇总表》、每台设备抽查报告、不少于3000字的《特种设备监督抽查分析报告》。 2.熟悉项目实施区域的基本情况、抽查流程,服务响应及时,能确保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服务支撑和协助处理2023年珠海市电梯投诉,并提出合理的保障措施,能及时有效地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3.中标人不得向被检单位、维保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被检单位和维保单位赠送的任何有价证券、礼品或现金。 4.依法履行职责。中标人在抽查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不得刁难被检单位及维保单位,不得推销电梯。中标人应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报告,并对结果负责。 5.相关保密工作。本次电梯监督抽查由采购人组织开展,中标人只对采购人负责。除向使用单位出具相应文书外,中标人不得向任何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及其他行政部门透漏抽查结果。中标人和抽查人员对抽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6.工作程序 (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单后,应按计划开展工作,现场抽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到达目标设备前,通知设备使用、维保单位派人前往配合抽查工作。 (2)抽查人员到达设备使用场所后,必要时向使用单位出具本机构工作证件及《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用电梯监督抽查介绍信》(附件1),对拒绝抽查的情况要及时报告采购人。 (3)中标人按照《曳引驱动电梯超速保护装置试验专项监督抽查项目及其内容、要求》(附件2)和《曳引式电梯制动器试验专项监督抽查项目及其内容、要求》(附件3)的要求,对电梯实施抽查工作。 (4)对于抽查的结论,向使用单位出具《监督抽查意见书》(附件4,文书编号由中标人自行编写),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复查。 (5)使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落实的,由中标人将未整改情况报送采购人。 (6)中标人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抽查工作,对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及统计分析,向采购人提交质量分析报告。 (7)采购人根据质量分析报告,制定相应措施,对发现存在的普遍性、行业性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7.中标人拟派到现场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若上述相关标准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已经更新或废止,则按照最新的相关标准文件、规范性文件等执行。
附件1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用电梯监督抽查介绍信
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在用电梯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要求,现委托 前往你单位进行限速器抽查,抽查数量以抽查任务单为准,本次抽查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贵单位予以配合并按规定提供相应资料。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2
曳引驱动电梯超速保护装置试验专项监督抽查项目及其内容、要求
注: 1.带※项目为停止使用情形; 2.对于允许按照GB 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抽查。
附件3: 曳引式电梯制动器试验专项监督抽查项目及其内容、要求
注: 1.带※项目为停止使用情形; 2.抽取100台电梯增加做第10项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
附件4 监督抽查意见书 编号: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机构)对你单位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锅炉□压力管道)进行监督检验抽查时,发现存在以下不符合项目问题,请于 年 月 日前报送整改结果:
此意见书一式4份,分别交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当地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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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特种设备监督抽查)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30%,完成50%抽查任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20%,完成100%抽查任务并报送全部监督抽查和安全评估情况清单、完成合同中要求的所有服务项目并经验收合格、配合采购人完成监督抽查后处理及相关技术资料归档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合格报告;(4)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验收方法: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工作; 2)中标人需提交的所有工作成果归采购人所有,并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3)验收相关费用:采购人负责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对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在验收期间,中标人的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自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合同价,包含本项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成本、人力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完成该采购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2.违约责任,(1)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或者中标人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将采购人已经支付给中标人的合同款返还给采购人(返还的合同款扣除已经履行义务部分的费用),并向采购人支付已经履行义务部分金额的20%违约金。 (2)由于采购人政策或需求变化等原因,合同不能继续执行需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按照中标人已实际完成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工作量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中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作额外的补偿、赔偿。 (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中标人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视为是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不能继续执行,中标人应按上述违约责任(1)承担违约责任。 (4)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每日应向中标人偿付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3.争议解决途径,以合同约定为准。
4.其他,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以上主要商务要求内容必须完全响应且无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未尽事宜,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特种设备监督抽查 |
项 |
1.00 |
1,550,000.00 |
1,5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特种设备监督抽查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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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包2 一、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二、采购内容 (一)电梯使用和保养质量监督抽查。 (二)起重机械使和用运行质量监督抽查。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和运行质量监督抽查。 (四)特种设备检验质量监督抽查。 (五)中标人指派专人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数据对接。 (六)检查企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的落实情况。 (七)特种设备相关培训。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人员开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74号(不少于5场)安全宣传培训。 (八)监督抽查清单:
★中标人拟派到现场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工作内容 (一)电梯使用和保养质量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对象:珠海市在用电梯。 对珠海市在用电梯进行监督抽查,对重要场所、重要领域、重点监控单位以及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重点设备和投诉举报、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较多的电梯进行重点监督抽查。此次监督抽查的电梯总数为800台(含20台重点保障场所电梯电磁兼容检测、385台检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395台杂物电梯),主要对涉及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本体安全的有关项目开展监督抽查,对电梯维保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综合验证。电梯使用和保养质量监督抽查清单、重点保障场所电梯电磁兼容检测由采购人统筹选取。 (二)起重机械使用和运行质量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对象:珠海市在用起重机械。 对珠海市在用起重机械进行监督抽查,对重要场所、重要领域、重点监控单位以及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重点设备和投诉举报、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较多的起重机械进行重点监督抽查。此次监督抽查的起重机械总数为500台(含检验质量监督抽查),主要对涉及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本体安全的有关项目开展监督抽查。起重机械使用和保养质量监督抽查清单由采购人统筹选取。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和运行质量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对象:珠海市在用叉车和旅游观光车。 对珠海市在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监督抽查,对重要场所、重要领域、重点监控单位以及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重点设备和投诉举报、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过程中发现问题隐患较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重点监督抽查。此次监督抽查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总数为500台(含检验质量监督抽查),主要对涉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本体安全的有关项目开展监督抽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和运行质量监督抽查清单由采购人统筹选取。 (四)特种设备检验质量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对象:在珠海市辖区开展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 抽取出具报告一周内的特种设备,重点对检验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检验质量进行监督验证。 (五)特种设备相关人员培训 1.对珠海市电梯维保人员进行电梯检验、检测规则培训。 2.对珠海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内容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3.对珠海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进行能力提升培训,包括特种设备八大类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4.采用线下培训形式,培训宣传等活动不少于5场,培训总人数不少于700人。
四、抽查重点和抽样原则 (一)近三年来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或相关事故的使用单位。 (二)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 (三)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反映质量和安全管理较差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四)近几年国内发生较大事故的同类型特种设备。 (五)以往抽查中存在逾期未整改情况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六)以往抽查中不符合率较高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维保单位。 (七)以往抽查中发现严重隐患或重大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 (八)其他需要实施重点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
五、服务具体要求 (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表: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本体运行状况检查表
(三)杂物电梯本体运行状况检查表
(四)电梯电磁兼容检测
(五)起重机械本体运行状况检查表
(六)起重机械检验质量检查表
(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本体运行状况检查表
(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质量检查表
注:若上述相关标准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已经更新或废止,则按照最新的相关标准文件、规范性文件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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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