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项目名称:邵武红色文化体育宣传推广项目
2、邵武红色文化体育宣传推广项目,位于邵武市体育中心,为促进我市红色文化及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给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需新建一个红色景观呈现项目并完善周边体育健身设施、道路绿化景光提升、給排水以及电气等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围绕完成场馆内部基础装修、制作布展,专业灯光购置安装、专业展柜购置安装、艺术品创作、多媒体设备安装等采购或改造,项目整体服务、以及为完工必须做的其他设计和施工工作。
3、本项目总展览面积约2800m2。展线约为660m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相关标准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一) 标准及规范必须达到以下现行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的要求(如有更新以最新为准),如下列标准及规范要求与标书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3.《博物馆管理办法》;
4.《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6-91) ;
5.《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6.《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办法》;
7.《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8.《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7-2002)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0.《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2010) ;
11.《CAD 项目制图规范》 (GB/T18229-2000) ;
12.《CAD 通用技术规范》 (GB/T17304-2009) ;
1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1999) ;
14.《民用建筑项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 ;
1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0-2001) ;
1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09) ;
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08) ;
1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2008) ;
1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2001) ;
2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2001) ;
2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2001) ;
2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01) ;
23.《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
24.《高级装饰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DBJ/T01-27-2003) ;
25.《建筑装饰项目施工验收规范》 (JBJ73-94) ;
26.《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133-90) ;
2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
28.《室内灯具光分布分类和照明设计参数标准》 (CECS56:94) ;
29.《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50033-2013) ;
30.《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6-91)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32.《建筑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3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 ;
34.《建筑装修项目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 ;
(二) 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项目最基本的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所用标准和技术规范均应为合同签订之日为止时的最新版本。
(三) 若设计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标书规定外,则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
二、技术要求
★一、设计与施工内容及范围
(一)、设计施工内容:基本陈列设计施工:
闽赣赤焰——中央苏区闽赣省历史陈列
展览紧扣“闽赣赤焰”主题,讲述好闽赣省的创立、巩固、发展鼎盛时期的各条战线,各项工作,生动诠释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是根植于心的的崇高理念。围绕主题展览,打造教育基地,把丰富的实物史料转化为党性教育的鲜活教材,让党员干部在“看、听、思、悟”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党性教育的体验度、鲜活性,在“身临其境”中真正触及思想、震撼心灵。
(二)、采购范围包括整体设计、基本陈列设计施工,场馆内部基础装修、制作布展,专业灯光购置安装、专业展柜购置安装、艺术品创作、多媒体设备等采购、安装,项目整体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三)本项目范围包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与项目规范所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陈列布展内容设计方案中列明的全部设计内容(含展项);
2.陈列布展形式设计、深化设计和施工制作及布展;
3.在招标文件内所说明或招标期间所增减或中标人所确认的项目内容、所有在合同文件中、深化设计、项目施工设计图中所提到和反映的工作及经业主认可的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和设计变更等。
(四)本项目工程要求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编制说明》、《闽赣赤焰—中央苏区闽赣省历史陈列展览方案》《邵武市红色文化体育宣传推广展览方案》。
★二、项目管理、项目质量及现场要求
(一) 项目管理要求
1.本项目的承包范围: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和包协调管理、包售后维保的施工总承包方式。
2.本项目所需材料、制品、设备原则上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由中标供应商采购的物品与制成品均应附有质量保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3.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已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在法律和采购人授权的范围内对项目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4.中标供应商在投标书中承诺选定的本项目建造师及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任意调换和撤离,建造师每周须在现场 5 天。
5.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设计、制作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实施项目一律不得转包,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并由上述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 项目质量要求
1.本项目要求质量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即项目质量一次合格率达到100%。
2.供应商应在投标书中自报质量等级及经济处罚承诺。
3.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材料检测、项目质量检测等机构) 对项目进行质检。
4.采购人有权委托文博相关专业专家团队对项目进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本项目要求包三年维保,出现问题后24小时内及时响应。
(三) 现场要求
1.本项目施工场地的总平面布置和施工过程中的调整布置 (二次临设)均需得到采购人的批准后方可实施和使用,凡需使用该区域外的场地,必须事先获得采购人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随意搭建临时设施。
2.施工场地内通讯线路由采购人协调安排。
3.供应商应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周围交通道路、地下管线等情况,并在投标时考虑一切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增加费用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采购人对此类要求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4.供应商应保持工区的环境卫生及成品保护,每日完工后必须清洁现场,所清除的垃圾按采购人指定的位置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
★三、陈列设计和布展基本要求
(一)主题展览区形式设计指导思想:
展览在谋篇布局上突破完全以时间轴为线的编年体叙事的展示手法,以纪事体为主,结合编年体的展示手法,紧扣“闽赣赤焰”的主题,讲好邵武地区在闽赣省的成立、巩固和发展,邵武人民为闽赣党政军民为保卫中央苏区的贡献,以及领导人民群众进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实践与探索,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局部执政的重要实践地。
布展设计既要考虑体育场馆空间利用,又要有前瞻性,充分考虑展览的历史特点、邵武地域特色和综合效益,做到高标准、高起点,主题鲜明、富有创意。
(二)展览设计总体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央党史研究室主编的《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中国共产党的90年》等为依据进行。
2.宏观、中观和微观相结合的原则。把握中央战略、闽赣实践、微观故事的统一,处理好闽赣省与中央苏区的关系,将中华苏维埃运动与土地革命武装斗争的燎原之势带给观众,突出闽赣省“中央苏区战略的锁匙”的历史地位。
3.注意重点突出原则。突出展示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和重要历史故事。对一般性内容进行概括或省略展示。紧紧抓住“人、物、事、魂”去深度挖掘和展示。博大和精简要处理好。展陈大纲的撰写需占用海量的信息,就是让受众能够学到知识受到启发,多一些来自历史中的那些感人的故事,唤醒曾经发生在闽赣省的典型故事。展览主题内容上要实现历史性和时代性的统一,讲述革命精神背后的典型案例,并借助展品构建一个展览框架,延伸出一条故事线。
(三)每部分重点内容均设置不同形式展示的“闪光点”。
1.注重展陈的平衡性。主体明确,细节生动。将闽赣省的革命历史进程脉络、标尺、刻度梳理出来,勾画主线条,宜粗不宜细。同时细节决定成败,切忌有骨没肉,故事性强。
2.沉浸式展览和代入感的介入。展览叙事的设计要用有故事性的方式组织展览内容,设计代入感的呈现方式,安排具有一定主题或特点的情节和任务,精简叙事对象,减少信息冗余,提供明确的指引和反馈,认真掌握故事的要素,包括人物、时间、地点、情节主要变化等。当然,要将展览内容串成故事绝非易事。认真解决互动体验,营造展示亮点、沉浸式体验,让观众感受至智媒迭代效应。
3.文物展品的运用。革命文物要注重体现其叙事性,更应为讲好革命故事服务,经典展品要下大力气融入到陈列展示艺术中去,和反映的内容融为一体,可利用的大量具有独特意义的文物实物,历史文献等。采用重点文物、主题文物组合,文物与辅助展品组合等多种展示形式。同时,善用边际文物营造氛围。
4.策展内容文本要对展的动线、空间序列有导入性解读。科学表述、明确生动。合理使用艺术品声光电、多媒体、景观复原与沉浸式的结合等辅助展品,注重互动体验,科技赋能让展陈智能化、信息化,用更高更好的诠释去服务受众,满足需求。
(四)设计要求:
1.紧密围绕陈列大纲内容进行设计,充分挖掘陈列主体内涵,使整体艺术设计与内容设计形成高度的和谐统一。
2.根据陈列各部分展示内容的不同,表现形式上也应有所区别,但要把握总体风格的统一。
3.展厅平面布局设计要合理、科学、通畅、并充分考虑观众参观方便,符合消防要求。
4.照明设计要在大幅度提高展览形式与内容感染力的同时,也要考虑以人为本的原则,保证适度和舒适。
5.高科技互动项目的设计要做到设计布局合理,形式多样,操作简便,易于维护,质优价廉。
6.辅助艺术品及场景要做到历史性、科学性、形象性、直观性的统一,起到升华主题、深化内容、增强艺术感染力的作用。
(五)展览重点和亮点:
1.展示闽赣省成立前闽北、信(江)抚(河)、建(宁)黎(川)泰(宁),以及闽赣省成立后的宁(化)清(流)归(化)革命根据地,这四块构成闽赣省主要区域的革命根据地及邵武专题展区。
2.展示红一方面军相继取得建黎泰战役、金资战役和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恢复了建黎泰苏区,开辟了信(江)抚(河)新苏区,打通了中央苏区连接闽浙赣苏区的交通枢纽。
3.展示闽赣省区域示意图及闽赣省省会的变化。
4.展示东方军向东挺进,扩大红色区域的路线图。
5.从组织机构、战略策略等几个方面,展示闽赣军区是在中革军委领导下开展武装斗争这一主旨。
6.展示红七军团的创建和发展。
7.展示“少共国际师”创建和发展。
8.展示第五次反“围剿”时候,在闽赣前线的建宁、泰宁,先后进行了邱家隘战斗、将军殿战斗、大阳嶂战斗、新桥战斗、建宁战斗等。
9.展示由红七军团改编的北上抗日先遣队为宣传和推动抗日民族运动,减轻国民党军队对中央苏区的压力,深入敌后,转战闽浙赣,进行30多次战斗的壮举。
10.艺术创作毛泽东做调查研究的故事
11.展示加强党员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和党的领导。
12.展示列宁学校、闽赣苏区社会事业发展。
13.展示闽赣苏区扩红支持革命。
14.展示闽赣苏区失守后,苏区人民坚持斗争的故事。
15.展示闽赣省大事记。
(六)项目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
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必须是供应商原创,具有以下特点:
1.艺术化:运用综合艺术手段,将博物馆陈列语言与新媒体语言结合,使展览具有历史韵味,营造历史气息浓厚的文化空间。展室内外兼顾,风格协调统一,使展厅、过道、服务区等公共空间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2.人性化: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满足观众需要出发,充分考虑不同层次观众的需求,采用多元化的表现形式;设计的互动项目,能引发观众的观展兴趣和自觉意识,使其通过独特的形式设计风格增强对内容的主观依赖;充分分析观众观展注意力的最佳时机和状态,从而避免由于内容安排不合理而产生冗长和枯燥感;适当考虑设置与展览融为一体的休闲设施,把展示区域打造成文化的殿堂。
3.个性化:整个陈列要体现专题特色,将展示主题与展示空间融为一体,创同类展览的构思特色。突出陈列主题,充分挖掘陈列内涵,做到内容与形式高度统一。
4..现代化:适当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技术,用独特的视角解读传统故事。
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绿色环保等选择上有突破,设计制作的展项既科学环保,又美观大方,经久耐用。展墙、展柜以及线路、照明等必须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考虑灯光、防雷、防潮等方面的问题,与环境相协调。所有设计、材质需环保节能,以降低运行成本。
(七)陈列设计风格:
1、主题展览区设计风格: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既庄重大方又生动活泼,形成展厅风格个性化、文物组合艺术化、主题语言规范化、展示手段多样化。
(八)陈列设计具体要求:
1、艺术表现形式和科技展示手段要力求创新,避免与其他博物馆陈列方式雷同。场景艺术设计构思要求立意准确,构图布局合理,制作工艺先进,艺术感染力强。高科技展项要契合展览内容与主题,富有主动性和互动感,性能优良,操作简单,容易维护,价格合理。
2、在对展陈空间结构、展览内容和参展展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单元内容的展线安排、平面布局和面积分配,做到布局得当,分割有致;合理安排观众参观路线,做到展线流畅,易于安全疏散。
3、展厅环境设计需符合展览大纲主题风格,与建筑空间、展览内容完美结合,相得益彰。既要能起到烘托展示内容的作用,又能为观众创造一个舒适的参观环境。
4、设计图中要对各标段陈列的亮点进行分析和重点设计。
5、辅助展品及装饰材料的取材要讲究低碳环保,辅助展品的制作和工艺要严谨精细。
6、展柜包括独立柜、桌柜、双平开柜、通柜等各种用于展示文物的柜体:
1)展柜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和标准。
2)安全性能要达到国家一级风险要求,以确保文物安全,可供选择配装多种防盗安全系统。
3)产品质量优良,做工精细,须采用知名品牌,并曾被国内 3 家省级以上博物馆采用。
4)展柜要求开启方便,经久耐用,各项性能均达到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并充分考虑展柜的专业性、通用性、安全性、可逆性,要便于拆卸、移动,且使用合格环保的材料制作。
5)从功能模块到结构特征都采用模块化设计与模块化处理,产品标准化程度高,便于安装和拓展其他功能。
6)重点文物展陈具有恒温恒湿等微环境控制功能。
7)可提供多种灯光组合供选择。(如光导纤维照明、LED,箱式照明等)
7、照明系统:
1)照明系统根据总体形式来设计,强调灯光设计具有层次感和艺术性,达到为总体陈列艺术效果做渲染的目的。
2)展览照明所用灯具须为博物馆专业品牌灯具,以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
3)照度适宜。照度不能损害文物与展品本身和影响观众的视觉效果,并在总体上符合观众的视觉过渡。
4)照度均匀。一般情况下展品的照度要求均匀,重点文物和重点辅助展品应根据具体的对象采取不同的照明方式增强和减弱照度,以增强文物与展品本身的艺术效果。
5)显色性。通过分析被表现物的特性与设计传达意图,以高显色性光源来还原展品的原色,增强展示的表现力。
6)陈列采光照明设计中应积极设法消除红外线、紫外线等有害射线对文物的影响和损害。展厅内应严格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
7)各展览使用的各种灯具及配套设备需经采购人确认,便于同类型灯具统一管理使用。
8)在深化设计初步定稿之后,专门设计一套符合展览要求的照明设计图纸,最终按照照明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及调试。
8、多媒体:
1)成品设备选购需考虑产品本身质量可靠性,须选择知名品牌,不得选用已经停产型号(以设备定型方案报批之日为准)。
2)自行研发组装的各个设备必须选用近两年研发的质量可靠的知名品牌元器件,提供实验测试报告或第三方的检验检测报告。
3)内容制作必须符合展览大纲文本的要求,与展览整体风格统一。必须由具有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制作团队进行创作,主创人员必须具备主持制作大型高水平影视、动画作品经历。
4)所有展览多媒体项目必须由多媒体全局管理系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展品互联互通查询、多媒体软硬件控制系统、后台维护、硬件电源集中控制维护、全局及分点音效控制、全局系统运行监控等。
9、模型要求形象逼真,注重学术依据;展墙、展台、道具及吊顶和地面等达到较高工艺设计水平;艺术品制作精良;辅助陈列品及艺术品需由专业美术师老师设计、制作或监制。
10、各展区内的视觉导引系统应有整体、统一的专业设计。
11、各展厅必须采用时序器等展厅内弱电集中管理系统,便于展厅内展项使用的投影仪、播放器、大屏等媒体设备统一集中管理。
12、陈列展览的设计与制作应以人为本,符合人体工学的基本要求,体现人文关怀。
四、展柜、照明、多媒体等设备技术参数
(评标指标项1)(一)展柜
1.柜体设计
主框架基座为钢结构,钢材料选用2.5-3mm 厚度的方钢管及 1.3-1.5mm 及以上的冷轧钢板,设计有水平调节装置,外表面为钢的饰面板,颜色可选择。反光度不大于30°,材料必须符合GB13237-1991 的规定,喷涂后长度与宽度允许偏差为±1mm;喷涂后对角线允许偏差为± 0.7mm/m。展柜外形尺寸可根据设计规格约定合同的相关要求。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中规定
尺寸范围 |
长度、宽度或高度/L/单位(mm) |
对角线偏差 |
||
L≤1200 |
1200<L<3000 |
L≥300 |
||
允许偏差 |
+2 -1 |
+3 -1 |
+3.5 -1 |
不大于4.0 |
1)所有展柜柜门应采取底部柜箱打开,机械传动,整体柜门同步开启平移方式或平开开启;独立展柜柜门处玻璃需采用倒角方式与周边玻璃接触,以增强展柜密封性。
2)要求做到无需专业技术人员在场,一般工作人员可以独立操作。
3)展柜开启后须最大限度预留操作空间,便于大型文物放置及布展操作。
4)展柜须具备可移动和锁止功能,移动方式应确保负载能力强、运行平稳及安全性,使展柜在摆放时既可自由移动、到位后又可固定锁止。
5)独立展柜底部应装有调节脚(可调节水平和调整柜体高度),柜体摆放到位后地脚接触地面,使柜体能够稳固摆放在地面。
6)展柜柜脚承载重量应大于柜体自重(含柜内展品)的 3 倍。
7)所有展柜采用先进的安全智能锁具,要求牢固、安全、方便,锁具安装位置具有隐蔽性,观众一般情况下不会触及。
8)要求使用的锁体及钥匙的材料为超硬度的耐磨、防锈材料,钥匙互换率应达 15 万次以上,减少钥匙数量,提高通用性和便捷性。
9)沿墙展柜钥匙可通用,独立展柜每柜使用单独锁具,并随柜配备 3 套钥匙。
10)展柜闭合情况下应具有高度密闭性,防尘、防虫蛀。
11)展柜台面与底座之间需有完善的密封措施。
12)展柜其它各部件相连接处应选用专业硅胶、密封条、胶垫做密封处理;展柜供应方须提供成熟密闭性方案相关测试证明。
13)展柜中所有密封材料应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并提供检测报告
14)要求通柜空气交换率≤30%容积量/天,独立展柜空气交换率≤20%容积量/天
2.展柜兼容性:
1)展柜应兼容智能恒温恒湿设备、智能灯光控制、智能信息管理与发展等设备的安装,为场馆今后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扩展性。
(2)展柜内灯具、各类设备应与展品陈列区相隔离,且维修更换时无需开启展柜陈列区。
3)柜内各类设备的布线需合理隐蔽,符合安全标准。独立开关,配备漏电保护器,预留弱电接口,电容量及布线考虑增加设备及日后升级需求。
5)所有展柜应配备有报警系统,布线、端口等充分考虑系统通用性与兼容性,并预留空间以备今后检修及改造升级。
3.展柜材料:
1)展柜所有用材(包括金属、玻璃、五金件、阻燃材料、照明系统、管线等)应明确品牌、产地,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并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木质材料应采用防火阻燃处理,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全部展柜主体结构为金属框架,金属表面要求做防锈蚀处理,保证10年不脱落、不变色。框架结实、牢固,散热性好。承载能力达到每平米承载展品质量不少于500kg的要求,具备抗冲击力、防砸、防撬及不易变形的功能。
3)所有展柜基层背板应采用钢板;展柜内部饰面板须为安全环保,经过防火、防腐、防潮处理的优质细木工板,厚度不小于 18mm,可负重且便于拆卸,方便日后更换背布材料;饰面背板所包布料须具备良好的阻燃性。
4.展柜玻璃要求:
1)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安全玻璃强制认证,产品需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2)所有展柜均不得使用钢化玻璃,须采用超白夹胶玻璃。
3)玻璃厚度应为 5+5mm 或 6+6mm 或 8+8mm 或更大(根据展柜玻璃面尺寸大小科学配置方案),应具有一定的防爆功能。柜体玻璃高度超过 2800mm 以上,应采用抗弯夹层玻璃。
4)玻璃外观符合 GB/T9962 或 GB/T9963 规定,外露边缘必须精抛光,外露边角必须倒成安全角。
5)平面度允许偏差为±1 ㎜/m;侧边弯曲度允许偏差为±1 ㎜/m。
6)方形度允许偏差为对角线每 1m误差不能超过 1.5mm。
7)切边角度切边角度允许偏差 0.2 度,前后残厚允许波动 0.5mm。
8)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 0.1%,波形时应不超过 0.05%
9)玻璃接合处无气泡、无胶痕,所有夹胶玻璃不得有划痕、气泡、内含物、裂纹、细小纹路和其它缺陷。
1)材料为有机硅,不含有任何的酸性物质。
2)表面要求光滑,无明显的机械杂质。
3)拉伸强度不小于 7.0Mpa。
4)断裂伸长率不小于 300%。
5)撕裂强度不小于 15KN/M。
6)永久变形率不小于 8%。
7)硬度 HA60±5。
1)不散发任何酸性或有害气体。
2)粘接剂的粘性在7500—10000PS 之间。
3)凝固剂的粘性在2500—6000PS 之间。
4)熔点大于150℃。
5)所有展柜加工金属部分应符合国标GB5237.1\GB13273 的规定。
7.开启系统
根据不同柜型采用不同的科学合理的玻璃门开启方式,通柜可以玻璃门70%打开,所有开启方式操作简便灵活,无明显噪音及运行不顺畅的现象。要求做到无需专业技术人员在场,一般工作人员无需借助其他工具可以独立操作。展柜开启后须最大限度预留操作空间,便于大型文物放置及布展操作。
1)壁式柜的开启—外拉平移或上掀开启 。
2)独立柜的开启—平开门开启,柜门开启角度≤90度;外拉平移开启,柜门可以70%开启。
3)平柜的上翻式开度为往上 0~40°,并可在任意位置制动,大型平柜顶升式开启。
4)对于特殊定制的异形展柜,可提供特别的有针对性的开启,保证换展、布展的便利性。
8.锁具
所有展柜采用先进的安全智能锁具,要求牢固、安全、方便,锁具安装位置具有隐蔽性,观众一般情况下不会触及。要求使用的锁体及钥匙的材料为超硬度的耐磨、防锈材料,钥匙互换率应达15万次以上,减少钥匙数量,提高通用性和便捷性。沿墙展柜钥匙可通用,独立展柜每展厅使用单独锁具,并随柜配备 3 套钥匙。
9.环保
展柜使用的所有材料是惰性的环保材料来降低潜在的污染风险,与陈列部分直接接触的板材,板材选择E0 级,并且对其表面进行密封、防火及防有害气体处理。防止甲醛、乙酸或醋酸气体对展品的破坏,尤其是敏感物品。纺织物必须是环保的100%纯棉纺织物并经过相关检测部门或实验室检测的,适合在博物馆使用的产品。采用无胶粘接的固定方式固定在板材上。展示空间中的甲醛含量≤0.05mg/m3,苯含量≤0.05mg/m3,TVOC 含量≤0.5mg/m3。
(评标指标项2)(二)照明
1.总体照明要求
1)照明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GB/T 23863 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的规定。运用先进的照明设计理念,从文物保护、视觉需求及展示艺术效果出发,合理并有针对性地配置光源。
2)照明系统设计应遵循有利于观赏展品和保护展品的原则,并应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节约能源、维修方便。
3)照明系统设计与施工要把文物保护作为首要考虑的问题,尽可能的减少光照对文物的损伤,充分考虑环境的总曝光量、照度的均匀、眩光的避免等,精心处理影响文物保护和观众视觉的细节。
4)照明系统须突出文物重点的具有艺术创造性的光环境设计,根据陈列内容和文物主次,以及光照对象的材质形体,进行合理布光,对受光物体的色彩、对光的吸收和反射程度,由此产生的光影效果进行综合考量,并通过数据测量达到用光环境的合适效果。
5)展厅内展品的照明应根据展品的类别确定,且照度标准值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展品类型 |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
照度标准值(lx) |
年曝光量 (lx.h/a) |
对光特别敏感的展品,如织绣品国画、水彩画、纸质展品、彩绘陶(石)器、染色皮革、动植物标本等 |
展品面 |
≤50 (色温 3000K) |
50000 |
对光敏感的展品,如油画、不染色皮革、银制品、牙骨角器、象牙制品、竹木制品和漆器等 |
展品面 |
≤150 (色温 3000K) |
360000 |
对光不敏感的展品,如钢铁等金属制品,石质器物,宝玉石器,陶瓷器,岩矿标本,玻璃制品、搪瓷制品、法琅器等 |
展品面 |
≤300 (色温 3000K) |
/ |
6)照度适宜。不同的展品或文物一定要有不同的照度,不能损害文物与展品本身,不能影响展品或文物真实面貌的反映与观众的视觉效果。对于展厅中的一般照明与特殊照明,要求在保证文物展品安全展示的同时,合理利用光源材料,以最大限度地展现相关对象的艺术特点及其需要表现的信息,从而达到理想的照明效果。
7)照明手法。重点文物和重点辅助展品应根据具体的对象,采取不同的照明手法增强和减弱照度,以增强文物与展品本身的艺术效果。对“光害”的消除与控制。展厅内应严格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尽量使用先进的、有利于文物保护的照明设备。
8)考虑文物保护区域及展厅不同高度对安装的位置有所限制,而且展品类型、大小尺寸也是差异很大,需要灯具有各种配光,确保射灯在形式上保持一致的同时有多种不同的光束角,满足各种类型的展陈照明,来获得良好展示效果, 提高博物馆展览的灵活性,减少后期维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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