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1. 项目背景
根据《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出色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形成典型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制度、技术路径和市场机制,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加快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
2. 工作要求
乙方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嘉善县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确保方案可操作、可实施、可示范。试点建设期间,完成上级考核管理相关要求,确保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顺利推进。2025年,配合完成省级试点验收工作。
3. 工作内容
通过数据收集、现场调研、政府企业对接,编制完善嘉善县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实施方案,从机制、政策、技术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实现碳减排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构建减污降碳协同政策体系、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和数智体系,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路径。
创建过程,核算已建项目的减污减碳量,并按照技术规范核算整个区域的碳排放总量、水污染总量、气污染总量及固废产生量,提供重点项目低碳及环保咨询指导、技术培训,定期形成嘉善县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经验成效等宣传素材和报道线索。
试点期末,按上级要求,梳理试点建设验收台账及编制相关总结材料、汇报材料等,完成试点验收工作。
4.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试点验收结束。
(2)服务期间,及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创建推进工作过程中所需各类材料,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工作并配合工作调度,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各项服务内容,乙方出具的书面材料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3)服务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数据及材料进行保密,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本项目相关的数据及成果。
5.人员配备
投标人应根据不同服务内容提供高素质专业的团队进行指导服务,团队应配以环保、水、土壤、固废、大气、低碳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项目组原则上不少于10人。
6.专业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企业碳核查、区域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业务经验,以确保科学计算地区碳排放总量与强度。
(2)投标人应具有编制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的业务经验,以确保试点方案编制的科学性。
(3)投标人应具有在嘉善县服务的相关业务经验,对地区基本情况和企业情况充分了解,以确保方案制定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7. 响应时间
项目启动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制定年度服务计划,及时完成甲方交予的任务,能够短时间响应甲方的突发性需求。
8. 付款方式
1、甲方于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具体以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
2、2024年底乙方完成上级要求的相关工作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2025年底试点建设验收工作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