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今日交通》交通新闻资讯类节目,《今日交通》是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太原市市民打造的一档电视栏目。该栏目为强化全民文明交通意识,树立文明出行风尚,进一步加强和引深文明交通综合治理,普及交通法律法规,服务和引导百姓出行,全力构建文明交通为宗旨。节目融合权威性、服务性和趣味性,在关注百姓安全、倡导文明出行的同时,做好群众与交管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树立太原交警的良好形象。全年365天每天播出46分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节目,在太原市级频道平台播出。
二、落实政策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服务要求及标准
《今日交通》为交通新闻咨询类节目,全年365天,每天拍摄、制作46分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节目(视频格式符合电视台播出标准),在市级电视频道平台进行播出。包含:本地新闻、图片新闻、“现场说道”等多个板块。《今日交通》以普及交通法律法规、服务和引导百姓出行、全力构建文明交通为宗旨,节目融合权威性、服务性和趣味性,在关注百姓安全、倡导文明出行的同时,做好群众与交管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到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和专家满意的基础。《今日交通》除拍摄制作日常播出节目,还积极协助交警支队拍摄制作各类形象片、汇报片、专题片、教育宣传片、晚会等,使更多的领导、群众能更直观的了解交警,了解交警的工作。
服务标准:
1.全年365天,每天拍摄、制作46分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节目(视频格式符合电视台播出标准),在市级电视频道平台进行播出;
2.承担太原交警日常工作资料的拍摄、留存。要求拍摄画面音质清晰,1920×1080分辨率,10Bit422、200M码流以上。
3.《今日交通》栏目每年为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作10个宣传片,配合支队宣传。其中每条宣传片时长不低于一分钟,主题以支队需要为准,拍摄画面清晰,1920×1080分辨率,10Bit422、200M码流以上,录制音频清晰无杂质,音频录制码流为128KB,后期解说、音乐、同期声、现场声分轨输出,拍摄主题以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需求为准。
4.《今日交通》栏目的播出内容在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官方发布,每周4条。
5.《今日交通》栏目每天播出的内容可在“锦绣太原城APP”中进行同步电视直播,并可点击回看,便于宣传推广。
6.《今日交通》每天的节目可在“全国城市电视网络平台”中播出,扩大节目影响。
7.《今日交通》每天的播出内容进行拆条,上传至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处,宣教处选择后在“山西太原交警”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服务参数具体要求:
1、《今日交通》以普及交通法律法规、服务和引导百姓出行、全力构建文明交通为宗旨,节目融合权威性、服务性和趣味性,在关注百姓安全、倡导文明出行的同时,做好群众与交管部门的桥梁纽带,做到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和专家满意。
2、《今日交通》栏目组除将记者派驻支队机关外,还将派驻到各城区大队(交警迎泽一大队、迎泽二大队、杏花岭大队、万柏林一大队、万柏林二大队、小店一大队、小店二大队、晋源大队、尖草坪一大队、尖草坪二大队、综改大队、机动大队)开展工作,记录交警日常的执法和工作,展示太原交警新作风新形象。
3、在合同期限内,《今日交通》栏目要积极在日常工作中随警作战,配合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其中包括完成全年新闻报道不少于2500条,新媒体报道不少于1400条,现场说道(小专题)不少于360条,按照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要求完成视频直播宣传,拍摄、制作不少于10条宣传汇报片(微课程)等其它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的宣传报道内容。
4、加强与太原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处的紧密合作,将太原交警一些重大、重要信息通过“平安太原”公众号、微博等平台进行推广,并在一些重要提示类信息通过太原市公安局所掌握的各城区分局(包括三县一市)微信群和新媒体平台进行推送推广,达到宣传不分内外的效果。
5、在重大事件、重点活动、重要节点的大型勤务安保工作中,需安排及时有效的宣传报道。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开设专栏、疫情期间宣传报道、庆祝党的生日特别节目等。
四、服务地点:太原市
五、验收标准:
3、《今日交通》栏目的全部节目内容在全国城市电视联合网络平台中播出;
4、《今日交通》每天的播出内容进行拆条,上传至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处,并在“山西太原交警”的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5、《今日交通》栏目每周需要给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处提供两份、多条抖音关于民警查处交通违法、宣传交通安全的视频资料;
6、《今日交通》栏目每两周需要给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处提供栏目拍摄的部分节目素材,内容包括涉酒查处、涉牌涉证查处、救助、案件侦破等;
7、《今日交通》栏目每周四需要给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教处上报前一周节目播出的内容、条数及时长,便于宣教处上报交警总队;
8、《今日交通》栏目每年根据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工作要求,制作10条专题片(每条时长不少于三分钟),配合支队宣传。
考核要求: 保证全年365期节目播出;如遇不可抗力影响节目播出,经双方协商解决。
六、质保要求
(一)、节目制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三)、节目播出的画面、音质符合国家标准。
七、售后服务要求
(一)、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到达现场拍摄报道。
(二)、如遇节目内容需变更,应及时修正,保证正常播出。
八、培训要求
投标人负责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进行新闻宣传等业务知识培训,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九、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0日内,预付当年中标价50%金额。在服务期间,当年剩余的50%款项,供应商根据太原交警支队的要求,在拍摄制作满10条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的宣传片(汇报片、微课程等)、并且完成三次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的视频直播后,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10日内支付当年中标价剩余的50%款项。服务期限为三年,根据合同总价共分六次支付。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注:1.标注“※”项内容为核心产品。
2.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