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标的名称) |
标的所属行业 |
1 |
马鞍山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编制服务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服务要求
1、项目背景
为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兼顾马鞍山市新能源车辆近期建设任务及远期发展需求,为各类新能源车辆提供服务,引导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现绿色低碳节能减排。根据《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规办〔2021〕18 号)及《马鞍山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马自然资规委办〔2021〕
1 号)的工作要求,开展马鞍山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规划范围
本项目规划范围为马鞍山市中心城区(花山区、雨山区)辖区范围。
3、规划主要内容
3.1规划对象
该规划以充(换)电站、充电桩为规划对象,以“现状分析-需求预测-目标制定-政策指引-规划方案-实施计划”为主线,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与上位政策相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与国内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新能源社会车辆开展专题研究。
3.2编制主要内容
3.2.1现状评估和问题分析
对马鞍山市中心城区新能源车辆的拥有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现有充换电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深度摸排,分区域、分场景、分使用对象,建立基础信息台账。综合分析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情况、推进措施、存在问题,找准在区域分布、充换电设施利用率、监管机制、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痛点堵点,为加快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决策支撑。
3.2.2相关政策分析
相关政策主要研究国家和本市层面新能源车辆的发展战略、规模预期、购置扶持、运营扶持等。
3.2.3研究借鉴
了解先进城市充换电设施规划实践,对设施体系、配置标准、规模预测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研究,借鉴先进经验。目前国内已开展充换电设施专项规划的城市相对较少,多侧重于编制充换电设施近期建设计划,缺乏系统性,侧重近期发展目标及实施站点布局。
3.2.4规模预测
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规划结合充换电设施分类体系及配置标准,将充换电设施分为专用设施、公用设施,针对两者服务对象、运行规律的不同,探索提出差异化的规模预测方法。
3.2.5规划布局
以充换电设施发展规模为基础,采取刚性、弹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分专用设施、公共设施两类落实设施用地,并按照站点功能等级和建设类型,将公共充换电站点进一步细分,对其空间布局进行优化,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针对除公交专用设施外其他专用充电设施, 规划布局以弹性控制为主,控制设施规模总量,适度超前布局,对设施选址进行规划指引。
3.2.6实施计划
根据各类充电设施的特点和建设要求,规划布局自用、专用、公用充电设施,
以满足新能源车辆的使用需求。并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明确 2023—2027 年各类充换电设施布局规模、建设时序、用地需求、充电容量等关键指标,以及近期建设项目的用地范围、建设规模和建设要求,并进行投资估算。
4成果要求
成果内容必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等文件的要求。
4.1文本
包括总则、发展目标、规划标准与规模、设施布局、近期建设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以条文方式概括规划结论,文字表达应准确、规范、清晰,内容明确简练, 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2图件
含设施现状分布图、设施规划布局图、设施近期建设布局图等。
4.3附件
主要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政策文件、意见征求、基础资料、问卷调查等)等。
4.4成果构成
提交成果应包括纸质成果6 套和电子成果1 套。
4.4.1纸质文件:文本以A4 规格,图件以A3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附件以A4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
4.4.2电子成果:文本采用可编辑的 doc/docx 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AUTO CAD
2008 以下版本的dwg 格式文件;图片采用JPG 格式文件;成果须满足GIS 数据库入库要求。。
三、商务要求
1.服务规范: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履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全部规划编制工作提交
最终成果。
3、服务地点:马鞍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响应文件中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力量,在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到达本项目现场提供相应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5、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对相关项目有资质要求的,进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所发生的或成交供应商实施场地内发生的或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6、付款方式:
6.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40%作为预付款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成交供应商提交初稿,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60%(含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交专家评审稿,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80%
(含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交最终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6.2如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交初稿,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60%,成交供应商提交专家评审稿,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80%;成交供应商提交最终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100%。
7、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办公费、加班费、食宿费、管理费、差旅费、会务费、成果验收费、资料收集费、勘察费、编制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办公经费、设备仪器使用费、审查费、差旅食宿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交通费、资料印刷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如印刷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