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为巩固拓展浙川对口支援成果,不断增进两地情谊,共同谱写“拱墅·泸定一家亲”新篇章,将组织实施2023年开展重点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活动项目,携手开展“石榴籽·心连心浙甘人民一家亲”主题活动,计划开展2期,选派人员100人。深入增进两地情谊,促进两地社会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2023年重点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活动项目服务采购 |
1.00 |
8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2023年重点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活动项目服务采购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一)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 分批组织泸定县乡镇党政正职、有重点项目建设的村(社区)干部、致富能手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两新党组织书记、抗震救灾一线干部等乡村一线重点群众;优秀选调生、党务干部、优秀共产党员、民族团结模范等干部人才赴浙江拱墅区考察交流,学习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切实做好两地交往交流交融项目,着力推进“拱墅-泸定”一家亲建设。 2、服务内容 主要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的模式,活动为2期,分批次有序开展,共计选派交流100名优秀干部人才、重点群众赴浙江拱墅区考察学习,每批次交流学习时间为7天。其中,理论学习时间2天在四川长征干部学院甘孜泸定桥分院,现场教学时间5天在浙江。 (二)服务要求 1.1交通安排 1.1.1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出行时间订购往返机票。 1.1.2安排机场接送商务大巴,商务大巴载客数根据交流人数进行合理安排。 1.1.3安排机场到相关交流培训目的地以及前往酒店等的所有出行接送安排,商务大巴载客数根据交流人数进行合理安排。 1.2住宿安排 1.2.1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出行时间安排成都集散住宿酒店,商务标间,含早餐,具体住宿数量根据活动执行时在确定。 1.2.2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出行时间和到拱墅区的相关行程安排酒店住宿,商务标间,含早餐,具体住宿数量根据活动执行时在确定。住宿标准需符合泸定县干部差旅住宿费标准。 1.3用餐安排 1.3.1午餐和晚餐两餐,桌餐或自助餐,按照国家相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人均餐标不低于50元;(在成都或泸定县需用餐时) 1.3.2在拱墅每天午餐和晚餐两餐,桌餐或自助餐,按照国家相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人均每餐餐标不低于60元; ★1.4保险配套:为每位出行者购买一份出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交流人员出行时进行购买) 1.5学习资料:为出行的所有人员准备手提文件包1个、记事本1个、签字笔2支、横幅标语,每天配备出行简报。 1.6管理要求: 1.6.1成交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的相关要求提供详细专业的外出活动服务方案:供应商在参观学习前应根据每批次的活动主题和当前有关政策要求以及本机构的实际条件,制定活动方案。根据响应文件中的外出活动方案开展组织相关活动,外出参观学习采取理论学习、参观访问等方式进行。 1.6.2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外出活动实施方案和计划实施。 1.6.3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善各种活动相关材料,并接受各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1.6.4成交供应商应具有专职专人整理资料,活动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并做好外出活动学员的后续跟踪服务,做好交流活动台账和相关音视频资料的保存整理工作。 ★1.6.5凡是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外出交流活动培训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6.6严格执行交流人员考勤制外出交流活动期间严格考勤制度,每天实名签到,统一出行。请假人员必须以书面方式报带队人员审批备查,并做好资料存档。 ★1.6.7严格确保人员安全成交供应商在开展外出交流和组织相关活动期间,必须加强对人员的安全宣传,强化各类安全意识,特别是禁止酗酒、往返途中禁止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人身安全,在交流期间外出交流人员及供应商单位工作人员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提供承诺函) ★1.6.8成交供应商须为每批次交流活动班次配备不少于2名教辅(管理)人员和1名联络员;培训教师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自己签署的自愿参与本项目的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过程监管:采购人将对本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严格监管,对成交供应商实施外出活动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和不按规定要求整改的,不予拨付项目经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1.8卫生防护: 1.8.1每次乘坐大巴前,须对大巴进行消杀处理。 1.8.2每辆大巴须随时配备酒精、免洗手消毒凝胶、医用口罩等卫生防护物资。 ★2、活动媒体宣发要求 为了此次交流活动得到更好的效果,本项目须配新闻拍摄、活动照片直播、短视频拍摄、公众号宣发、设置专栏宣发。且宣发的平台须是主流媒体。 3、其他要求, 3.1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整体策划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分析,宏观政策解读,本项目目标与定位,工作思路及进度安排;人员(含师资)配置方案,包括培训教师、教辅(管理)人员、联络人员的配置情况,需要落实到岗位,培训教师需要具备有效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明材料。 3.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的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培训执行方案,包括具备相应的组织培训能力,能提供专门承接教育培训、交流活动的场地、设施设备;有供学员分组讨论、运动锻炼、开展文体活动的场地;具有专题教学、现场教学、访谈教学、音像教学、体验教学、激情教学综合运用的灵活多样教学方法;能采取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实训式教学方法开展实战实训。 3.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的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保障方案,包括管理制度、管理流程规范;组织管理、教学活动有力有序;能及时有序回应参训学员诉求、处置相关应急事件;卫生防护措施。 3.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的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扩展性方案,包括供应商能通过对甘孜州泸定县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治理及干部成长需求开展调研,与本项目人员赴浙江拱墅考察交流活动相结合,切实做好两地交往交流交融项目,达到学习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的效果。 ★4、进度安排 分批次开展交流考察学习,2023年8月25日之前完成。 ★5、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报价包括往返机票、大巴出行、住宿、餐饮、培训租借场地、税金、资料费、保险费、工具费、卫生防护相关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为保证项目质量,需为本项目配备相关人员,具体要求以本章3.2.2服务要求为准。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无。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浙江拱墅区和泸定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项目完成后,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3.4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