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编制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要求,加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协同,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分别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县在2023年12月底前要完成四项主要任务,分别是系统评估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划分详细规划单元、合理制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分层分类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后续推进详细规划“一张图”数据的整合与汇交等工作。
二、编制意义
潮州市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详细规划单元的划分等工作,既是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指导和规范新时期详细规划优化工作,有序推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数据纳入全省‘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管理”的要求,也是对潮州市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的整体复盘、系统谋划,重要意义体现在几方面:第一,通过评估已编、在编控规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符合性,对近期重点项目实施的支撑性,对新发展理念的适应性,及时梳理规划的矛盾冲突,有助于理顺“总-控-专”国土空间规划传导体系,指导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优化;第二,划定全域覆盖、无缝衔接的“详细规划单元”,是按照最新指南对已划定详细规划单元的优化,也是为推进“分层分类”详细规划编制方式改革打好工作基础,改革将有助于破解以前规划管控缺乏弹性、修编频繁导致权威性不足等问题,提高详细规划的管理效能;第三,在详细规划评估与单元划分的基础上,区分紧迫程度,拟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有助于明确近期需要启动规划编制或修编的重点单元,有序指导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工作目标
按照“有序推进、分类实施”的工作原则,落实《通知》的工作要求,协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有序、加快推进详细规划评估、详细规划划分、详细规划编制计划等系列工作。
采购包1(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日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潮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0%,合同签订后生效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总费用的2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20%,项目成果经市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3期:支付比例60%,提交最终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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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 |
项 |
1.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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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作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本次主要是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展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及详细规划单元划分工作。按照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正式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湘桥区、枫溪区管委会的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127.98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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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工作主要包含系统评估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划分详细规划单元、合理制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三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系统评估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 按照《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指南(试行)》的要求,主要针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经批复、已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含“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开展评估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前期工作 全面摸查已编控规的组织编制主体、编制范围、编审进度、入库情况、成果构成等总体情况,按照数据底图标准,将已编控规进行坐标转换和数据拼合,形成已编控规“拼合图”。梳理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需传导的各类管控边界、设施布局与规模、名录清单、用地权属、规划审批信息、古树名木及文物保护单位、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地形图、卫星影像等数据底图。 (2)全面评估:四维度,多要素 ①符合性评估 从底线管控、规划分区、综合交通、公共服务与市政防灾、开敞空间、历史文化保护、开发强度分区等方面,对已编控规进行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领域底线管控边界的符合性评估。例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控规用地性质与《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符,则认定相关地块存在重大冲突。 ②支撑性评估 衔接已纳入“一张图”的近中远期重点建设项目,根据控规对近期、中远期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支撑性评估。例如,控规方案与已明确用地边界的近期重点项目用地存在边界冲突,则认定相关地块存在重大冲突。 ③适应性评估 结合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对已编控规是否体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安全韧性、城市更新及“三旧”改造、城市设计等新理念和新要求进行评估。例如,控规工业用地的容积率低于国家、地方产业用地技术标准下限要求,则认定相关地块存在重大冲突。 ④实施性评估(选做) 优先保证做好符合性、支撑性、适应性评估,另外可结合实际需要从道路衔接、地块衔接、设施落地等方面对已编控规方案进行实施性评估。例如,规划新增或扩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位于历史保护区范围内,则认定相关地块存在重大冲突。 2、科学划分详细规划单元 按照《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指南(试行)》要求,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分出全域覆盖、无缝衔接、分类管控、统一赋码的详细规划单元,作为已编控规评估、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与动态监测等的基本范围。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划分详规单元 梳理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各级行政管理界线、各类专项控制线、重点平台范围等数据,构建统一的工作底图。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以及区位特征,因地制宜明确单元的空间尺度,合理确定单元面积大小。在中心城区已划定控规单元基础上,统筹考虑行政管理界线与自然地理界限、权属边界,结合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主干路网、功能分区,考虑重要要素整体性、规划功能完整性等因素,提出优化调整的必要性与调整方案,综合确定单元边界。 (2)明确单元类型 根据单元范围内的要素构成及规划管控需求,按照“贴标签”的形式对其赋予一个或多个类型属性。主要包括一般单元、重点开发单元、城市更新单元、历史保护单元和战略留白单元五类。 (3)编制单元编码 本次单元划分工作划分至单元层次,编码体系原则上与行政管理层级对应,即“地市-县(区、中心城区)-镇街(片区)-单元”。其中,地市、县(区、中心城区)代码由2-3位英文字母组成,镇街(片区)、单元代码均由2位数字组成,以01-99中数字为代码,按照由北到南、由西到东依次编号,在单元划分时一并确定。如CZ-XQ-01-01表示潮州市湘桥区XX镇(街)01号单元。 3、合理制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 在系统评估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识别单元的主要问题,区分紧迫程度,拟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以详规单元为基本范围明确2023-2025年详细规划编制的时序安排,其中将重点开发地区、近期建设地区等作为试点地区,原则上其规划新编或修编项目纳入2023年编制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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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果构成 按照《通知》要求,本次规划成果包括评估成果和单元划分成果。评估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图集,单元划分成果包括图件、说明和数据库,详细规划编制计划。 1、系统评估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 (1)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概述、符合性评估、支撑性评估、适应性评估、实施性评估(选做)、评估结论与建议等部分。 (2)图集:包括区县评估结果分类引导图、片区符合性评估结果示意图、单元评估结果示意图。 (3)数据库: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单元评估内容纳入数据库。数据库为Geodatabase 格式(*.gdb),矢量数据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 国家高程基准、高斯克吕格投影系统(3°分带)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2、科学划分详细规划单元 (1)图件:包括详细规划单元划分图、规划片区协调图、总体规划用地方案协调图等图件。 (2)说明:包括现状情况介绍、单元划分思路、单元划分方案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3)数据库:数据库为Geodatabase 格式(*.gdb),矢量数据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 国家高程基准、高斯克吕格投影系统(3°分带)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3、详细规划编制计划 合理制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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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要求 编制的内容、深度、成果及格式要求等,须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