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
鄢陵县城区及产业集聚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
2.2项目类型
本项目属于“新建+存量”项目
2.3项目所属行业
本项目属于供水项目
2.4项目实施机构
鄢陵县水利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2.5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鄢陵县
2.6拟转让资产现状及权属
1、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有的鄢陵县中心水厂相关资产该部分资产位于鄢陵县陈化店镇伍子村北,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土地使用权。
(1)房屋建筑物
主要为综合办公楼、送水泵房及配电间、取水泵房、污泥脱水机房,均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2)构筑物
主要为调蓄湖、清水池、反应沉淀池、排水池、厂区道路、围墙等,均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3)管道及沟槽
管道及沟槽共计 10 项,主要为供水管网、工艺管线、雨水管线、给水管线等资产, 均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4)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共计 275 项,主要为高压电力电缆、均值石英海砂滤料、鼓风机、卧式单级双吸离心泵等,均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5)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共计 28 项,主要为实验室家具柜体、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磁力授拌器、超净工作台等,均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6)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共计 2 项,主要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鄢陵县陈化店镇伍子村
北的鄢陵县中心水厂厂区土地,其中:①办公区土地于 2018 年 1 月取得产权证,不动产权
证书编号为:豫(2018)鄢陵县不动产权第 0000026 号;②调蓄湖区土地尚未办理产权证。
2、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有的易成水务相关资产
该部分资产位于鄢陵县 311 国道南、许由路西,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土地使用权。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共计 5 项,主要为厂房、设备用房、厕所等,建成于 2014 年,所有申报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均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2)构筑物
构筑物共计 13 项,主要为厂区路面、围墙、绿化等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均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3)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共计 14 项,主要为潜水泵、电控柜、高压配电设施等,均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4)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共计 8 项,主要为监控系统、空调、计算机硬盘等,均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5)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共计 1 项,主要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鄢陵县 311 国道南、许由
路西的厂区土地,面积 10,400.00 平方米,尚未办理产权证,可正常使用。
3、鄢陵县康源供水有限公司和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有的部分房屋、设备、土
地及管道等资产。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共计 15 项,主要为办公用房、新建水池、老水池、营业厅及大门等,均为康源供水所有,除土建工程、简易棚无实物外,其余资产均可正常使用。
(2)构筑物
构筑物共计 7 项,主要为供水管道、一高主管道、党校主管道等资产,均为康源供水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3)管道及沟槽
管道及沟槽共计 48 项,主要为花都大道、翠柳路、南环路等供水管道,均为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4)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共计 60 项,主要为动力控制柜、三相异步电动机、变压器等,均为康源供水所有,除部分水泵、电机等资产无实物外,其余资产均可正常使用。
(5)车辆
车辆共计 2 项,主要为小汽车、小货车两项,均为康源供水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6)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共计 12 项,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等,购置于 2001-2019 年,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有申报电子设备均为康源供水所有,均可正常使用。
(7)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共计 1 项,主要为康源供水位于鄢陵县人民路北、翠柳路西的厂区土地, 尚未办理产权证。土地使用权可正常使用。
2.7项目合作范围
1、存量资产的转让:目标资产的转让、运营维护,鄢陵县中心水厂相关资产评估价值
20,167.91 万元,原易成水务相关资产评估价值 1,244.37 万元,鄢陵县康源供水有限公司
和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有的部分房屋、设备、土地及管道等资产评估价值 3,640.76
万元。存量资产转让费合计 25,053.04 万元。
2、鄢陵县城区及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扩建工程建设:铺设 DN300~DN1000 配水管网
26.01km,管材除在穿越河流、重要的市政道路等障碍采用钢管外,其余采用球墨铸铁管。工程总投资估算为 7,763.47 万元。
3、项目特许经营权授权范围:鄢陵县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供水设施的运营维护及居民、非居民、工业用户的水费收取。
2.8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TOO+BOO+MC”的运作模式。
TOO(转让-拥有-运营):已评估的存量供水设施,包括鄢陵县中心水厂相关资产、原易成水务相关资产、鄢陵县康源供水有限公司和鄢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持有的部分房屋、设备、土地及管道等资产的运营维护。
BOO(建设-拥有-运营):鄢陵县中心城区管网改扩建工程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MC(委托管理):鄢陵县城区、产业集聚区未评估存量供水设施的运营维护,鄢陵县南部农村区域供水采用趸售方式,供水至城区管网与南干线接口处总水表。
2.9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2.10项目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其中:新建工程建设期 1 年,运营期为 29 年;存量供水
设施项目运营期 30 年。
2.11项目总投资
1、存量资产所有权、经营权转让价款本项目存量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转让价款即存量资产评估的市场价值。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成本法,对涉及所有权、经营权转移的存量资产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评估价值为 25,053.04 万元。
2、新建工程总投资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 7,763.4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6,401.7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为 656.06 万元,预备费为 564.63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141.00 万元(根据鄢陵县中心城区管网改扩建工程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建设期利息按照 4.7%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鄢陵县城区及产业集聚区供水特许经营项目总投资为 32,816.51 万元。
2.12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资本金为 6,816.51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20.77%。融资金额 26,000.00 万元,
占项目总投资的 79.23%,融资利率 4.7%(本项目融资利率暂按 2023 年 7 月 20 日贷款市场报价 5 年期以上 LPR4.2%增加 50 个基点为 4.7%计算)。
2.13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13.1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目标
(1)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范围:项目实施后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合作范围新建工程的建设,本方案运营服务范围内的生活、生产用水供给服务,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管网等的日常运营维护。
(2)目标:提高鄢陵县整体供水的安全性、可靠性,减少居民投诉,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降低运行成本,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
2.13.2项目提供公共服务的标准
供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标准,如出具新标准, 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14项目交易结构
➢鄢陵县人民政府授权鄢陵县水利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
➢中标社会资本方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
➢鄢陵县水利局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项目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 鄢陵县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
➢运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鄢陵县城区、产业集聚区直接供水收取水费用于项目公司的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
➢鄢陵县水利局根据已签订的《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评价,按照合同约定对未达到评价标准的工作事项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
➢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合作范围内全部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委托管理的存量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
定的其他机构。
2.15本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28165100.00 元;
最高限价:(1)存量资产所有权、经营权转让价款≥25053.04 万元;
(2)建安费下浮率≥2%(管材、阀门等公开招标的项目除外);
(3)勘察设计费≤鄢陵县中心城区管网改扩建工程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工程费用的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