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一、水土保持方案
编制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2. 本项目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是: 淅川县中心城区南部水城组团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
具体的清单可跟当地水利部门确认,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成果文件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及招标人认可。
二、防洪评估
编制法律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下简称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要求规定:跨越河道的管道、渡槽、线路的净空高度,以及穿越河道的管道和在两堤之间埋没管道的深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应当就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防洪影响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
2.本项目国内防洪评估目前考虑是:淅川县中心城区南部水城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报告编制。
具体的清单可跟当地水利部门确认,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成果文件需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及招标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