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应急函〔2021〕179号),要求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积极防控水环境污染风险,广泛推广“南阳实践”经验,编制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生态环境厅《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四川省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工作方案》和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乐山市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流域水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我区大渡河流域(含小河、野牛河、顺水河、白熊沟等支流)需编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小河因有饮用水水源地应单独实施)并开展检验性演练。
表1 河流情况
编号 |
河流名称 |
境内干流长度 |
备注 |
1 |
大渡河 |
38.65km |
|
2 |
小河 |
24km |
大渡河一级支流,因有饮用水水源地应单独实施 |
3 |
野牛河 |
21km |
大渡河二级支流 |
4 |
顺水河 |
24.5km |
大渡河一级支流 |
5 |
白熊沟 |
9.19km |
大渡河一级支流 |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参照生态环境部《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技术指南》,通过资料收集、影像分析、现场踏勘等方法,建立河流基础信息清单,主要包括:流域水文水系、环境风险源及敏感目标、辖区内应急资源(包括:队伍、装备、设备、物资及应急监测能力等)、流域内可用于拦截和储存受污染水体、便于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的环境应急空间及设施等信息。
2、根据河流基础信息清单,明确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建设或使用方法,结合环境风险源分布等情况,确定突发环境事件情景,针对如何隔离拦截污染团、如何控制清水等问题,编制《金口河区小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和《金口河区大渡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并通过专家审查。
3、将河流基础信息清单及“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录入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平台南阳实践信息库,并通过平台审核。
4、协助开展应急演练。
5、履约能力要求
(1)项目背景分析(应包含①项目编制目的、意义;②项目开展必要性等内容)。
(2)技术服务方案(应包含①项目基础概况;②项目编制依据;③报告编写提纲;④项目开展方式和方法;⑤项目主要工作内容等)。
(3)项目进度安排(应包含①项目总体进度目标;②项目进度安排;③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
(4)质量控制方案(应包含①质量保障制度;②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将上报同级监管部门依法处理。③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响应文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2023年10月30日前。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4、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所有工作内容通过审查且验收合格并移交所有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支付结算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若因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最终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响应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响应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6、验收方法和标准
(1)验收方法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政府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18〕16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
编制的《金口河区小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和《金口河区大渡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通过专家审查;录入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平台南阳实践信息库的河流基础信息清单及“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通过审核。
7、其他事项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