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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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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8170000723700 文档页数:72页 所需下载券:10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概况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服务期

包组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4,361,200.00

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壤表层点50%外业采样和50%内业检测工作;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土壤表层点位调查与采样工作;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样品检测工作;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计划内工作内容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通过各级各类质量控制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验收(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包组二

普查质量控制

604,900.00

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计划内工作内容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通过各级各类质量控制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验收(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精神,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要在2022-2025年期间完成土壤三普工作任务,2023-2024年全面铺开,2025年完成对我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土壤三普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技术环节多,为顺利开展,我县基于土壤三普的总体目标和任务预算,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第三方技术单位服务,完成土壤表层点位调查与采样、土壤表层点和剖面点的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土壤表层点和剖面点的样品检测分析、成果编制、质量控制的工作。

三、项目分工:

包组一分为三个任务:任务一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土壤表层点位调查与采样和成果编制工作,任务二供应商负责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样品制备流转工作,任务三供应商负责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样品检测分析工作;包组二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四、其他商务需求

为保障本次土壤普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和成果质量要求,投标人需至少投入3名或以上技术领队参加本项目工作,技术领队需具备土壤学相关专业(土壤与植物营养、土壤生态、土壤资源、土壤农化、作物营养、农学、生态学、地质学、林学、地理学、环境监测)背景知识,接受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级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的外业调查采样技术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壤表层点50%外业采样和50%内业检测工作;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土壤表层点位调查与采样工作;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样品检测工作;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计划内工作内容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通过各级各类质量控制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验收(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本项目费用包括规费、措施费、人工费、利润、税费等一切实施本项目的费用。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采购人认可的形式 1、采购方分4期向三项任务的投标人分别支付款项,不同时期支付比例根据三普开展过程中投标人承担的任务内容而定,向各任务投标人支付款项进度、支付节点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如下: 第1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第2期:2023年12月30日,成交供应商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完成50%表层点位调查采样,50%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样品制备流转及检测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通过采购方审核检查,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20%。 第3期:2024年8月31日,成交供应商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完成100%表层点位调查采样。2024年9月30日,成交供应商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完成100%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样品制备流转工作,2024年10月31日,成交供应商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完成100%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样品检测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通过采购方审核检查,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30%。 第4期:本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根据上级要求通过采购方项目检查和上级验收,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20%。 2、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进度款支付佐证: 第2期: 任务一:土壤表层点位调查采样与成果编制:外业调查采样阶段性工作报告1份,并附带阶段性审核通过意见等佐证材料。 任务二:样品制备、流转:样品制备流转阶段性工作报告1份(包含但不限于土壤样品制备流转工作计划、样品制备流转记录表、样品交接记录表、土壤样品装运记录表、土壤样品批次记录表、样品保存记录表、库存样品定期检查记录)、制样全过程摄像记录、各项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图片资料等佐证材料,并附带通过阶段性质控审核的佐证材料等。 任务三:样品检测分析土壤样品检测分析阶段性工作报告1份(包含但不限于土壤样品检测计划、质量评价总结报告、土壤样品制备流转记录表、样品检测原始记录表、检测结果电子数据填报记录表、样品交接记录表、对检测方法的选择与验证的相关质量记录、定期仪器设备定量校核记录、精密度控制记录、正确度控制记录、异常样品复检记录、监测数据记录与审核材料、样品保存记录表、库存样品定期检查记录)、各项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图片资料等佐证材料,并附带通过阶段性质控审核的佐证材料等。 第3期: 任务一:土壤表层点位调查采样与成果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报告1份,通过省级阶段性质控审核的佐证材料。 任务二:样品制备、流转:样品制备流转工作报告1份(要求同上),制样全过程摄像记录、各项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图片资料等佐证材料,并附带通过省级阶段性质控审核的佐证材料等。 任务三:样品检测分析土壤样品检测分析工作报告1份(要求同上),并附带通过省级阶段性质控审核的佐证材料。 第4期: 提交项目所有成果,并附通过专家评审意见及通过省级审核的佐证材料。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材料 (1)包组1验收材料 1)任务一供应商验收材料包括土壤表层点位调查与采样工作总结报告、普查成果(工作报告1份、技术报告1份、数据专题分析报告1份、专题成果1项、土壤志1份等)。 2)任务二供应商验收材料为样品制备流转工作总结报告。 3)任务三供应商验收材料为样品检测分析工作总结报告。 2、验收费用 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开展项目成果验收,确认是否达到验收标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包组费用中,采购人将不再额外支付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做相应考虑。 3、验收不合格的判定标准及处理方式: (1)验收不合格的判定标准:经专家组评审,未达到国家、省级审核标准。 (2)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按国家、省级审核意见无条件进行整改及补充完善,直至通过审核验收。 I、包组一任务一表层点位调查与采样工作若出现样点信息填写错误、样品不符合普查相关质量要求等未达到国家、省级审核标准或合同要求的不合格情况,需无条件重新进行补充整改,直至通过审核验收。若供应商拒绝无条件重新整改直至通过审核验收,则须按未通过审核验收的点位数量所产生费用的3倍进行赔偿。若由于表层点位调查与采样工作失误导致需要重新进行样品制备、样品测试工作,则相关工作费用由包组一的任务一供应商承担。 II、包组一任务二样品制备、流转、保存工作若出现样品制样记录缺失、制备的样品不符合普查相关质量要求等未达到国家、省级审核标准或合同要求的不合格情况,需无条件重新补充整改,直至通过审核验收。若供应商拒绝无条件重新整改直至通过审核验收,则须按未通过审核验收的点位样品数量所产生费用的3倍进行赔偿。若由于样品制备、流转、保存工作失误导致需要重新进行样品采集、样品测试、成果编制工作,则相关工作费用由包组一的任务二供应商承担。 III、包组一任务三样品检测工作若出现检测数据不达标、数据缺失等未达到国家、省级、审核标准或合同要求的不合格情况,需无条件重新检测补充整改,直至通过审核验收。若供应商拒绝无条件重新整改直至通过审核验收,则须按未通过审核验收的点位样品数量所产生费用的5倍进行赔偿。若由于样品检测工作失误导致需要重新进行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成果编制等工作,则相关工作费用由包组一的任务三供应商承担。 IV、成果编制工作若出现内容缺失等未达到国家、省级审核标准或合同要求的不合格情况,需无条件重新补充完善,直至通过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农业服务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1.00

4,361,200.00

4,361,2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技术要求

1.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精神,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2〕771号)要求,需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范围进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地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按照“统一领导、部分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工作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

(2)《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

(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24号);

(4)《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

(5)《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2022〕2号);

(6)《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21号);

(7)《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2〕243号);

(8)《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2〕771号);

(9)《清远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总体实施方案》(清农农函〔2022〕216号);

(10)《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总体实施方案》(山土壤普查办〔2023〕1号)。

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执行。

3.工作内容:

本项目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24号)执行。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则应依据新的标准或规范执行。

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包组一工作内容包括:

(1)任务一(土壤表层点位调查与采样、成果编制)工作内容: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内容

1

土壤表层点位调查与采样

1)制定外业调查采样实施方案。

2)调查样点外业定位。根据国家确认下发的工作底图与统一布设的调查点位图,外业调查采样队通过手持端APP,导航至预设样点点位,在预设样点电子围栏内,进行样点代表性核查(土地利用类型一致),必要时根据样点布设调整规范进行样点现场调整;

3)样点信息调查。开展调查点位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田间基础设施、地表利用现状、化肥农药使用等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调查,按规范要求填写表格内容;

4)表层土壤样品采集。共需完成402个表层点位的样品采集(依国家最新正式发布的点位数量要求执行)。在电子围栏内选采样点采集表层土壤混合样品、表层容重样品和水稳性团聚体样品,每个调查样点采集1个表层土壤混合样品,3个表层容重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至少取5点),采样深度园地取0~40cm,其它样点取0~20cm,然后采取“四分法”剔除多余样品,留取3kg;对于需要采集平行样的样点,取样量5kg。表层容重样品选取对角线三个小样点,使用“环刀法”,分别采集一个容重样品,分开3个小袋装再装进1个大袋。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采集表层原状土壤,保持原状土壤结构;

5)样品标识与包装。样品参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24号)要求,分类包装并明确标识。表层样品装入布袋,容重样品单独使用自封袋盛装,表层大团聚体样使用PE瓶或白铁盒内(不能受到挤压)。样品标识应符合要求,标签清晰、记录内容完整。

2

成果汇总与编制

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编制我县土壤普查成果,并对普查成果100%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成果编制的具体内容需待国家、省级正式发布规范后,依据国家和省级的最新要求执行。)成果包括:

1)数据成果:包括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基础数据包括基础地力数据、历史土壤调查数据、土地利用类型数据等;过程数据包括调查采样数据、样品制备数据、检测分析数据、样品流转数据;成果数据包括形成成果中的各类图层、处理的数据等。

2)图件成果(含成图印刷):1:5万土壤属性图、耕地质量等级图、土壤适宜性评价专题图、土壤采样点分布图、优势特色农产品分布图等。

3)工作报告1份。包括重点总结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土壤三普各项工作内容、工作组织情况、完成情况,并从工作准备、过程实施、普查成果形成与等方面分析土壤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4)技术报告1份。对其他报告进行结果凝练与提升,内容包括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壤普查情况概述、成土环境与农业生产状况、土壤分类状况、土壤资源及演变情况,以及土壤退化和障碍的分布、特征、危害、成因、改良和修复措施等,并基于土壤资源利用问题提出土壤资源利用建议等;

5)数据专题分析报告1份。包括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分析方法、土壤理化数据分析以及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6)专题成果-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1份。包括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的技术流程和方法的总结,重点梳理评价的单元选择、指标确定、结果分析和成果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7)专题成果-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1份。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的方法与步骤、耕地质量等级及产能情况分析、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8)专题成果-优势特色农产品专题报告1份。包括优势特色农产品布局评价的技术流程和方法的总结,重点梳理评价的指标确定、指标隶属度、适宜性评价分区和产业发展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9)土壤志1份。包括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区域概况、土壤分类与分布、土壤类型特征、土壤基本性质、土壤资源评价及改良利用等。

3

成果验证与验收

1)土壤类型图验证与评价: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现场验证30个点位,并编制论证意见。

2)协助采购方开展成果验收。

 

(2)任务二(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样品制备、保存和流转)工作内容: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内容

1

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要求制定样品制备、保存和流转实施方案。

2

样品接收

制样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到所承担制样任务的区域接收样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需协助制样实验室接收和暂时存放样品),样品接收后原则上于当天转运回实验室进行风干制样,避免出现样品长时间处于密封环境导致发霉的情况。

3

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样品制备

负责样品制备、保存。本项目常规样品制备包含表层样402个,分层剖面样150个,每48个样品增加制作1个平行样,平行样为12个,共计564个常规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制样按照10%表层点位和所有耕园地剖面点位第一层采集,共54个。实际样品制备数量依据国家最新正式发布的点位数量要求执行。

4

内部质控工作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要求开展样品制备工作,并做好内部质控工作。

5

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样品流转

将已加工样品流转至承担样品检测任务的检测实验室。

6

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样品保存

需将流转至本实验室后的样品做好保存留样工作,以保证留样抽检不合格时的再次复检。

 

(3)任务三(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样品检测分析)工作内容: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内容

1

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样品检测分析

1)制定样品检测分析实施方案。

2)本区域耕园地表层样品测试28项指标,共313个耕园地表层样品,每50个样品加测2个质控样品,共计测试327个样品;耕园地剖面样品测试43项指标,共65个耕园地剖面样品,每50个样品加测2个质控样品,共计测试69个样品;林草地表层样品测试11项指标,共89个林草地表层样品,每50个样品加测2个质控样品,共计测试93个样品;林草地剖面样品测试17项指标,共85个林草地剖面样品,每50个样品加测2个质控样品,共计测试89个样品。样品检测工作包含土壤容重指标检测。实际样品检测数量依据国家最新发布的点位数量要求执行。

3)需将样品分为预留样品和检测样品。预留样品用于留样抽检等。检测样品用于相关指标检测。

4)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样品检测分析工作。样品检测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要求执行。承担样品检测分析的实验室应在做好内部质控工作。

2

报送检测结果

在质控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规定的技术方法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并需提交质量评价总结报告。

 

⚫ 4.工作目标:

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2023年)完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所有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外业调查与采样、样品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分析、成果编制、质量控制等工作。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则应依据新的标准或规范执行。对一些难以量化、内容较为综合的工作,任务量均以1项计。

表4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壤三普主要绩效目标

服务内容

具体内容

数量

备注

包组一(任务一)

外业调查与采样

土壤表层点位

调查与采样

402个点位

 

成果汇总与编制

数据成果

1项

包括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基础数据包括基础地力数据、历史土壤调查数据、土地利用类型数据等;过程数据包括调查采样数据、样品制备数据、检测分析数据、样品流转数据;成果数据包括形成成果中的各类图层、处理的数据等。

图件成果(含成图印刷)

1项

包括1:5万土壤属性图、耕地质量等级图、土壤适宜性评价专题图、土壤采样点分布图、优势特色农产品分布图等。

工作报告

1份

包括重点总结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土壤三普各项工作内容、工作组织情况、完成情况,并从工作准备、过程实施、普查成果形成与等方面分析土壤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技术报告

1份

对其他报告进行结果凝练与提升,内容包括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壤普查情况概述、成土环境与农业生产状况、土壤分类状况、土壤资源及演变情况,以及土壤退化和障碍的分布、特征、危害、成因、改良和修复措施等,并基于土壤资源利用问题提出土壤资源利用建议等;

数据专题分析报告

1份

包括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分析方法、土壤理化数据分析以及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专题成果-

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1份

包括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的技术流程和方法的总结,重点梳理评价的单元选择、指标确定、结果分析和成果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专题成果-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

1份

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的方法与步骤、耕地质量等级及产能情况分析、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专题成果-

优势特色农产品专题报告

1份

包括优势特色农产品布局评价的技术流程和方法的总结,重点梳理评价的指标确定、指标隶属度、适宜性评价分区和产业发展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土壤志

1份

包括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的区域概况、土壤分类与分布、土壤类型特征、土壤基本性质、土壤资源评价及改良利用等。

包组一(任务二)

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样品制备、保存、流转

常规样品制备包含表层样402个,分层剖面样150个,每48个样品增加制作1个平行样,平行样为12个,共计564个常规样品;

564个样品

 

水稳性大团聚体制样按照10%表层点位和所有耕园地剖面点位第一层采集,共54个;

54个样品

 

包组一(任务三)

样品测试

测试28项指标,共313个耕园地表层样品,每50个样品加测2个质控样品,共计测试327个样品

327个样品

样品检测工作包含土壤容重指标检测。

耕园地剖面样品测试43项指标,共65个耕园地剖面样品,每50个样品加测2个质控样品,共计测试69个样品

69个样品

 样品检测工作包含土壤容重指标检测。

林草地表层样品测试11项指标,共89个林草地表层样品,每50个样品加测2个质控样品,共计测试93个样品

93个样品

样品检测工作包含土壤容重指标检测。

林草地剖面样品测试17项指标,共85个林草地剖面样品,每50个样品加测2个质控样品,共计测试89个样品

89个样品

 样品检测工作包含土壤容重指标检测。

注:最终样品数量和编制成果按国家和省级最终要求执行。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普查质量控制)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计划内工作内容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通过各级各类质量控制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验收(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采购方分3期向供应商支付款项,不同时期支付比例根据三普开展过程中供应商承担的任务内容而定,向供应商支付款项进度及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 第1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30%的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第2期:2024年8月31日,完成所有外业调查采样的质量控制工作(包含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并根据上级要求通过采购方审核检查,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30%。佐证材料:阶段性质量控制工作总结报告1份(包括开展质量控制工作照片、记录表等佐证材料)。 第3期:本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根据上级要求通过采购方项目检查和上级验收,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40%。佐证材料:提交所有项目成果,并附通过专家评审意见的佐证材料。 2、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材料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1份。 (2)验收方式及费用 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开展项目成果验收,确认是否达到验收标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包组费用中,采购人将不再额外支付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做相应考虑。 I、验收不合格的判定标准:经专家组评审,未达到国家、省级审核标准。 II、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按国家、省级审核意见无条件进行整改及补充完善,直至通过审核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农业服务

普查质量控制

1.00

604,900.00

604,9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普查质量控制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包组二(质量控制)工作内容包括: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内容

1

资料检查

资料检查重点对上传到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上的样点信息、记录等进行检查,对外业调查队上传的文件资料开展100%质量监督检查和审核确认。检查内容包括:

1)采样点位图检查:采样点符合性、采样点位移情况。

2)采样记录和照片检查:记录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景观照片和工作照片等是否齐全清晰等。

3)采样环节自检情况检查:外业调查采样队自查确认信息。

2

现场检查

覆盖外业调查采样全过程,每个外业调查队至少要有1位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跟踪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现场检查覆盖100%土壤表层采样点。检查内容包括:

1)采样点检查:采样点的代表性与符合性、采样位置的正确性等(是否在电子围栏内)。

2)采样方法检查:采样深度、单点采样、多点混合采样,采样人员操作、采样工具和和辅助材料(避免采样过程交叉污染)等符合性;表层土壤混合样品采集、表层土壤容重样品采集、表层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采集等操作。

3)采样记录检查:样点信息、样品信息、工作信息等。

4)样品检查:样品标签、样品重量和数量、样品包装容器材质、样品防沾污措施等。

5)已采样品暂存检查:场所、环境、容器、通风条件、样品状态(是否发霉、交叉污染)等。

6)样品交接检查:样品交接程序、土壤样品交接记录表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适用于现场检查过程中外业调查队有开展流转工作的情况。

7)样品包装及运输检查:土壤样品运输箱、装运记录等,适用于现场检查过程中外业调查队有开展流转工作的情况。

3

配合检查

协调配合国家、省级开展外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4

数据审核

负责本区域内所有土壤三普入库数据的审核,需经过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确认的数据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审查,普查数据检查比例为100%。主要通过数据审查模型对入库数据进行单点、单指标异常值审查,对批量数据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普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5

其他工作

汇总和整理县级质控材料,编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质量控制实施方案1份,编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报告1份。

包组二(质量控制)绩效目标:

质量控制

资料检查

100%点位资料

资料检查重点对上传到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上的样点信息、记录等进行检查,对外业调查队上传的文件资料开展100%质量监督检查和审核确认。

现场检查

402个表层点位

覆盖外业调查采样全过程,每个外业调查队至少要有1位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跟踪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现场检查覆盖100%土壤表层采样点

数据审核

100%审核

负责本区域内所有土壤三普入库数据的审核,需经过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确认的数据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审查,普查数据检查比例为100%。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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