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资金-营养餐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农村学校学生营养改善,目的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健康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按义务教育农村学生在校生数,按标准,按要求及时拨付。供餐标准按照学生在校时间每生每天5元标准执行,全县共62所学校,共21122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其中,企业供餐20所学校共计人,食堂供餐42所学校共计20984人;企业供餐:牛奶1.8元、牛肉块2.6元、水果0.6元;食堂供餐:牛奶0.9元、食堂供餐3.5元、水果0.6元。
二、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2023年繁峙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2、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度秋季学期,共计100天。
3、项目地点:繁峙县范围内学校。
4、款项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以当月实际接收数量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文件要求。
7、验收标准: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
8、分包转包:不允许中标单位将所中标的转交他人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的合伙经营。
9、投标报价:本项目属于固定价格采购项目。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必须保证每生每天不低于预算额标准供餐(每生每天5元),故投标报价须为各包招标控制额。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低于采购预算额,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投标时应考虑产品在数量、质量及售后服务上着重做出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承诺,由评委依据其相关承诺进行评判。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第一包 |
企业供餐牛肉块 |
107 |
包/天 |
27820 |
日享受资金:2.6元; 享受天数:100天 |
企业供餐学生奶 |
107 |
盒/天 |
19260 |
日享受资金:1.8元; 享受天数:100天 |
|
食堂供餐学生奶 |
10237 |
盒/2天 |
921330 |
日享受资金:0.9元; 享受天数:50天 |
|
第二包 |
企业供餐牛肉块 |
31 |
包/天 |
8060 |
日享受资金:2.6元; 享受天数:100天 |
企业供餐学生奶 |
31 |
盒/天 |
5580 |
日享受资金:1.8元; 享受天数:100天 |
|
食堂供餐学生奶 |
10747 |
盒/2天 |
967230 |
日享受资金:0.9元; 享受天数:100天 |
|
第三包 |
食堂供餐食材 |
10237 |
人/天 |
3582950 |
日享受资金:3.5元; 享受天数:100天 |
第四包 |
食堂供餐食材 |
10747 |
人/天 |
3761450 |
日享受资金:3.5元; 享受天数:100天 |
第五包 |
水果 |
21122 |
人/天 |
1267320 |
日享受资金:0.6元; 享受天数:100天 |
二、技术要求
(一)学生奶、牛肉块
1、学生奶
学生饮用奶200毫升/盒,符合国家包装标准盒装,蛋白质含量≥3.0g(每100 g中)。
(1)执行标准:学生饮用奶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25190-2010《灭菌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规格及包装:单盒包装净含量采用200毫升规格。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无菌灌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常温保存两个月以上,在包装上印制中国学生饮用奶专用标志。包装印制按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3)所供学生奶必须为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的企业生产,不得提供委托(代加工)和贴牌方式生产的学生奶。
2、牛肉块
牛肉块重量≥14克/块,包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1)感官要求:包装完好,袋内为负压,包装或薄膜紧贴熟肉制品,组织坚实有弹性,无粘液、无霉斑,切面色鲜,具有熟肉制品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质量标准及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外包装应保持完好,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
3、符合教财【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
(二)食堂食材
1、面粉:中筋面粉,25千克/袋,符合GB/T1355小麦粉标准。
2、大米:25千克/袋,符合GB/T1354-2009大米标准。
3、食用油:非转基因原材料生产,符合大豆、花生、菜籽等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
4、肉类:优质新鲜,供货时须提供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5、鸡蛋:优质新鲜,供货时须提供相关部门检疫合格证明。
6、蔬菜:优质新鲜,农药残留不超国家标准。
7、豆制品、食用菌、干海带等符合国家标准。
8、食盐必须是盐业公司渠道加碘盐,酱油为酿造酱油。
9、所有食材必须在保质期内,优质新鲜,营养价廉。
10、每样食品独立包装,食品所用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应清洁、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
11、符合教财【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
(三)水果:
水果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农药残留不超国家标准,优质水果。
三、服务要求
(一)配送服务
1、配送车辆证件齐全,干净整洁,定期消毒, 符合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相关要求。配送人员身体健康,持证(工作证、健康证)上岗。
2、实行每周送货,学生奶及牛肉块须在生产日期起30日内送达学校,食堂食材须在保质期前半段内送达学校。
(二)食品留样
留样食品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
(三)验收和结算
1、货物运抵项目指定地点后,招标人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参数等进行检验,查验供货厂家出具的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货物运输、供货结束后,招标人按照相关程序组织验收,中标人须予以配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整改。
2、学生人数由于升学、转学等因素会有所增减,教学点个数也可能会因撤并或设立会有变动。结算时以实际用餐人数计算。
(四)其他要求
1、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
2、按合同要求进行配送(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确定专人专车,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各学校地点、学生人数、时间和次数完成配送。
3、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货物需进行更换或退货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必须接受并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营养餐质量、存放及运输等环节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