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1个包,拟确定一家服务单位,提供《古蔺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及近期重点项目工可报告》编制服务,预算金额:58.91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上级政府要求结合乡镇实际情况,东新镇、丹桂镇、马嘶苗族乡、白泥镇、大寨苗族乡等6个乡镇需通过新改建完成乡镇通三级公路项目计划(美丽乡村路计划);另近期县政府推进的龙山镇绕场建设工程、茅溪镇酱酒园区出入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和茅溪镇庙林至茅溪场镇段改扩建工程重点项目,共计9个项目,里程总计约86.7公里,具体如下:
1.古蔺县X199白泥镇至古金高速白泥互通段美丽乡村路,项目起于白泥镇场镇出入口,止于古今高速连接线起点,与古金高速相接,路线全长约5.6公里,拟按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局部受限路段2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升级改造,估算总投资5280万元。
2.古蔺县X187东新镇东新社区至东新镇李家寨村段美丽乡村路,项目起于东新镇场镇出入口,与东新镇场镇道路顺接,沿现有Y620改扩建,经邓家湾、普明寺,止于古蔺县东新中学李家寨校区附近,与大石路T型交叉相接,路线全长约6.9公里,拟按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局部受限路段2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升级改造,估算总投资5520万元。
3.古蔺县X199石宝镇至丹桂镇段美丽乡村路,项目起于石宝镇石丹路路口,与S312平面交叉相接,沿现有石丹路改扩建,经普安村、金龙村、洗马村,止于丹桂镇绕场路起点,与丹桂镇绕场路T型平面交叉,路线全长约12.5公里,拟按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局部受限路段2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升级改造,估算总投资9375万元。
4.古蔺县X203马嘶苗族乡红星村至同心村段美丽乡村路,项目起点与古金路T型平面交叉,沿现有道路改扩建,经红星村、同心村,止于马嘶苗族乡场镇出口,与场镇街道顺接,路线全长约6.0公里,拟按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局部受限路段2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升级改造,估算总投资4800万元。
5.古蔺县X197大寨苗族乡向阳村至黄荆镇新市村段美丽乡村路,项目起于大寨苗族乡向阳村,与现有道路顺接,经大寨苗族乡、富明村、新市村,止于桂花社区场镇入口,路线全长约16.5公里,拟按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局部受限路段2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升级改造,估算总投资13200万元。
6.古蔺县X195至大寨乡段美丽乡村路,路线起于箭竹乡与S312T型平面交叉,经沙坝、天生桥,止于大寨乡向阳村,与现有道路顺接,路线全长约12.0公里,拟按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局部受限路段2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升级改造,估算总投资14400万元。
7.古蔺县龙山镇场镇水洞坪至古金高速入口段建设工程,路线起于龙山镇陡沟子附近与S312平面交叉相接,经康益食品有限公司、新街、与S312十字交叉、敬老院,止点与古金高速连接线T型平面交叉,路线全长约6.2公里,拟按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局部受限路段2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升级改造,估算总投资5952万元。
8.古蔺县茅溪镇九坝村至天富村通村公路(酱酒园区出入道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包含两段道路分别为:九坝村七组石坟岭至天富园区段(K0+000.00~K9+167.35)全长9.2km,现有道路技术标准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15)km/h,路基宽度8.5m,水泥混凝土路面;九坝村七组石坟岭至九坝园区道路(草濂路)段(K0+000.00~K3+274.65),全长3.3km,现有道路技术标准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15)km/h,路基宽度9.0m,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维持现有道路平纵横进行沥青混凝土路面改造,估算总投资1800万元。
9.S312古蔺县茅溪镇庙林至茅溪场镇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于S312庙林场镇出口,沿现有S312经碧云村,止于茅溪场镇入口,路线全长约8.5公里,拟按三级公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局部受限路段2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进行升级改造,估算总投资5500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编制完成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古蔺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及近期重点项目工可报告》;交付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可研成果,并确保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
2.总体要求:编制成果满足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确保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3.技术要求: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编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报告编制,并配合完成项目可研评审工作。对古蔺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及近期重点项目工可进行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古蔺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及近期重点项目工可报告》并报送,确保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
(三)成果要求
1.提供最终《古蔺县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及近期重点项目工可报告》纸质资料装订版6套和电子档1套。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工可报告通过评审并移交项目全套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4.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进行验收。
5.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服务内容的综合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机具、差旅、保险、税金、验收、资料制作、成果提交、后期服务(如有)、利润及与供应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在响应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供应商一方承担责任。
7.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相应损失。
8.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合和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技术指导,同时负责编制、归档项目资料,在采购人需要的情况协助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的编制、归档工作。
四、与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明细相对应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的服务方案至少包括:①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②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与应对措施;③可研编制工作量及计划安排;④可研编制的质量保证措施;⑤进度保证措施;⑥安全保证措施;⑦应急保障措施;⑧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⑨后期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