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1个包,为规范我县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管理使用,科学统筹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强化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拟采购一家单位服务本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编制依据
1、《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33号)。
2、《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洪涝、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应急函〔2021〕23号)。
3、《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地灾指办函〔2023〕6号)。
4、《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和清算2022年结转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的通知》(泸市财建〔2023〕29号)。
5、《泸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泸州市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应急函〔2023〕43号)。
6、《古蔺县财政局、古蔺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结转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分配计划的通知》(古财发〔2023〕114号)。
(二)目的任务
1、在汛期强降雨、地震等突发情况下开展地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摸排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状况,判识地质灾害隐患,总结调查辖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
2、提供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在建工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努力提高对地质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
3、为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在建工程建立古蔺县地质灾害隐患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在建工程管理台账。
4、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对策建议,对危险点位提出应急排危处置设计,为防灾减灾管理、长远规划提供基础依据。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应急排查工作内容
(1)对古蔺县23个乡镇(街道)场镇集聚区开展排查工作,预计排查面积约46.99km²。
(2)对县域内二郎、茅溪、永乐、马蹄等在建大型产业园区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对园区内在建及已建厂区存在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预计排查面积约17km²。
(3)对古蔺县内重要的交通干线及在建高速公路开展地质灾害排查。2023年度重点完成蔺郎路、省道442、赤水河环线扶贫公路、在建古金高速等四条线路的部分危险路段开展地灾隐患排查工作,预计排查面积约10km²。
(4)做好汛期强降雨期间和波及我县地震地质灾害排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在建工程、公路沿线高陡边坡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全面评价其类型、规模、成因及发展趋势。
上述排查内容包含古蔺全县所有街道及乡镇,特别是针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要按有关调查技术要求,做好灾害点调查数据的完善和更新,要做到“动态排查,动态移交”,排查一处灾害点,移交一处处置建议,并做好移交签收记录。最终提交的排查报告中的排查点数量不低于38个点,排查面积不小于74km²。排查区域详见下表。
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范围统计表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预计排查面积(km2) |
1 |
场镇 |
彰德街道 |
7.11 |
2 |
金兰街道 |
7.52 |
|
3 |
永乐街道 |
3.29 |
|
4 |
德耀镇 |
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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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平镇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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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郎镇 |
4.03 |
|
7 |
龙山镇 |
1.51 |
8 |
|
大村镇 |
4.57 |
9 |
石宝镇 |
1.29 |
|
10 |
丹桂镇 |
0.5 |
|
11 |
茅溪镇 |
6.43 |
|
12 |
双沙镇 |
1.57 |
|
13 |
观文镇 |
1.05 |
|
14 |
石屏镇 |
0.79 |
|
15 |
椒园镇 |
0.4 |
|
16 |
白泥镇 |
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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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黄荆镇 |
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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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寨苗族乡 |
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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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马嘶苗族乡 |
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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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箭竹苗族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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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皇华镇 |
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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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东新镇 |
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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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马蹄镇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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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产业园区 |
二郎、茅溪、永乐、马蹄、龙山、太 平等产业园(含弃土场) |
17 |
26 |
交通要道 |
蔺郎路、省道S442、赤水河环线扶贫 公路、在建古金高速公路 |
10 |
合计面积 |
74 |
参照川应急函(202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成交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不低于5个点位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临时工程治理设计预算工作。主要针对滑坡(不稳定斜坡)采取的简易挡土墙、小型抗滑桩、排水沟、裂缝封填,针对危岩采取的清除、凹腔封填、局部主动网或被动网、简易拦石墙、锚固,针对泥石流采取的单边防护堤、简易排导槽、沟道清淤,针对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采取充填、换填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设计预算。同时,选择5个危险点位作为后期储备项目。
排查期限内,排查实施单位至少需提交以下成果资料。
1、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排查总结报告,纸质4份,电子版1份。
2、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台账及各隐患点调查报告,纸质4份,电子版1份。
3、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排危设计报告(不少于5个点位),并为后期储备5个点位。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服务完成。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财政报账支付,2023年汛期结束,服务方提交合格成果报告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70%,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合同价的95%,1年期满30日内支付剩余尾款。
4、验收方法和标准:严格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及响应文件、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询价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