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完全满足,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为有效维护我院(院本部、草堂院区、龙泉院区、温江院区)的正常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护全院医务人员人身生命及财产、设施设备的安全,增强我院上述区域内重点防控区域内发生火灾、盗窃、破坏、纠纷、自然灾害事故等各种突发事件时的防范、应对及处置能力;拟将该部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安全保卫,车场管理等工作向专业的安保服务公司整体外包,由安保服务公司派驻专业安保人员,全面负责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医疗秩序维护、车辆停放、院内交通管理、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反恐防暴、扫黑除恶及人员、设备设施等安全保卫管理工作,为医患双方营造和提供一个良好、安全的诊疗及工作生活环境。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463.2万元。
序号 |
服务内容(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1 |
2023年全院安保外包服务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三、服务地点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本部(青羊院区):位于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草堂院区: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62号。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北路585号。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温江院区;位于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大道二段33号。
四、服务范围概况
1.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本部(青羊院区),设置病床3183张。
2.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草堂院区,设置病床383张。
3.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设置病床505张。
4.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温江院区,设置病床266张。
★五、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本项目所指安保服务为投标人向采购人的相关区域(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院本部、草堂病区、龙泉病区、温江院区)提供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车场管理、扫黑除恶、反恐防暴等相关安全服务,主要工作事项如下:
(一)投标人相关承诺
1.投标人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派驻采购人服务的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投标时出具承诺函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中标后,自行到项目属地公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若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办理,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时出具承诺函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二)安保服务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提供的所有安保人员应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管理人员应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投标时出具承诺函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2.投标人拟提供的安保人员队伍整体年龄结构要合理,年龄须在18-45岁之间(其中18-35岁年龄段男性人数比例应不小(低)于队伍人员总数的50%,女性人数比例不大(高)于队伍人员总数的15%),退伍复转军人应占安保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
3.投标人拟提供的安保人员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所有上岗人员需经过采购人审核认可后,方可上岗;
4.投标人在院本部及其他院区安排驻场管理人员,并设置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外包安保人员的管理,协助采购人开展院区安防、消防工作,保障医院安全生产。
5.投标人拟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专科以上学历,持二级或以上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签约合同时提供在岗项目负责人资料原件核查。项目现场驻场管理人员由投标人提供人选,经采购人面试合格后任用。
6.投标人拟提供的安保人员年龄需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体检合格(无精神疾病、无重大传染疾病、无明显肢体残等不适宜安保工作岗位的情况);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的中国公民。五官端正,形象好,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7.投标人拟提供的消防监控中心岗位的工作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并须具有四级或四级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特别优秀人员录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8.投标人拟提供的院本部、草堂院区、龙泉院区、温江院区特勤处突岗位的安保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7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退转军人及具备大专或同等及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人员录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9.投标人在聘用本项目安保人员时,须优先聘用采购人原有岗位工作人员,并保证其薪资福利(含工资、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得明显低于原有薪资福利待遇,除原有人员自愿离职和解聘外,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解聘。
10.投标人应保证派驻安保队伍的稳定性,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拟派驻项目所有人员的有效劳动用工合同,并承诺保安队伍主要管理人员提前一周到岗熟悉岗位情况、组织岗位培训,以保证顺利入场;且入场后不能随意更换人员。若确实需要更换,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采购人批准,否则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投标时出具承诺函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11.人员配置要求及岗位最高限价详见岗位配置表及各岗位最高限价表。
(三)安保服务内容
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308—2019《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06)的相关要求,按照采购人的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采购人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具体服务管理内容如下:
一、外包安保服务总体要求:
1、按照采购人目前“一院多区”的管理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医院安全工作实际需求,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安保人员在岗位设置、上岗人数、值守时间、工作地点进行统一部署调整。
2、采购人对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以及该项目重要的管理决策具有审批权。
3、投标人应对拟提供的安保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其所有上岗人员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采购人要求的职业从业资格;派驻采购人的项目管理人应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和人社部门核发的相应等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
4、投标人应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出示拟提供人员证件原件,由采购人备案,并确保上岗服务人员与证件保持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投标时出具承诺函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5、投标人要与其提供安保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规定保安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保安服务操作规范与质量控制》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职责,规范安保人员的职责。
6、由投标人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报采购人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全天候24小时负责采购人公共场所区域内的治安、消防、交通秩序、住院探视人员管控、反恐防爆及贵重财物守护和危险物品管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开展治安、消防安全巡查和专项检查,并建立巡查、检查记录,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和消除安全隐患(如医疗救援协助、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火灾隐患等)。
7、维护各院区内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务工作人员、就医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及保护医院的设施和设备,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
8、建立完善各院区内的各项应急救援方案(如:火警、爆炸、投毒、非法集会、其它破坏、盗窃等),并以书面的形式报采购人主管部门备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确保区域内无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件发生。
9、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外包安保队伍管理制度、岗位值班制度、值守巡逻制度、放行制度、交接班制度、奖惩制度、专业业务训练制度、宿舍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等等。
10、投标人提供的安保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对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家属要以礼相待。着装统一、整洁,动作规范,语言文明,形象良好。
11、投标人内部应设有岗前培训机构,相关从业人员必须100%经过岗前培训,经过基本消防知识和急救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从业资质证书,合格者上岗。投标人每年分季度定期组织安保人员进行相关安保业务和消防知识培训及学习基本的操作规程,对安保人员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
12、在安保队伍成立后,将对上述区域内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从而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的安全建议和意见,加强各院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13、严格安保队员的管理,确保安保人员认真开展值班巡逻、重要财物的看护工作,保障采购人院区内全体医务人员工作时间的人身生命及财产安全,一旦出现医患纠纷,安保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秩序。
14、安保人员必须全力维护采购人相关区域内正常的医疗秩序,能够独立并有效制止在工作区域烧纸、摆花圈、拉横幅、设灵堂等影响采购人形象、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必要时安保(公司)队员报警,公安机关出面出警后并有效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对诊疗工作的干扰,特别是对医托、盗窃分子的打击。
15、投标人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等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保安员的休请假、撤换或辞退造成安保人员人数的空缺,中标供应商应立即予以补充。
16、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安保人员。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后,中标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17、中标供应商对其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采购人对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年度综合满意率达到85%以上。
18、采购人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治安保卫工作及车场秩序维护工作。
19.配合受理采购人院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采购人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20.针对采购人院区内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院区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有完善的群体性应急处置、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暴力伤医应急处置的预案和流程。
21、投标人合理安排机动人员,以应对节假日或平时保安员休息时出现人员不足问题,并能协调好在岗队员就餐、上卫生间等特殊安排,以保证不空岗。
二、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监控中心管理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我国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并配合采购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各院区内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外包安保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每日对值班区域进行值班巡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排除;巡查范围,时间、巡查频率、巡查内容、巡查要求按照WS 308—2019《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
3、投标人须在各院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确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4、投标人应对安保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特别是消防技能的培训,使安保人员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有消防培训证书优先录用)。
5、投标人保证每个院区每年开展不少于四次的消防演练,并做记录以备采购人进行考核。
6、消防控制室岗位职责要求:
(1)消防监控中心上岗人员须具有四级或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2)消防监控中心上岗人员须熟悉各院区消防、安防系统的基本工作原理、功能,能熟练操作各类消防、安防系统设施设备。上岗人员须认真履行岗位操作责任,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做好相关设备的检查、操作等工作;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每月采购人将对上岗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
(3)未经采购人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监控中心,不等随意调阅、保存、复制监控资料,不得将监控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监控中心人员上岗前须签署保密协议,如无特殊情况,上岗后6个月内不得进行人员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的,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上报采购人主管部门,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4)消防监控中心上岗人员能熟练掌握消防联动、视频监控、门禁等设施设备的日常操作、监管及应急处理流程,每月对全院消防器材、消防装备及消防监控中心内消防,安防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根据设施设备的信息反馈,及时通知采购人主管部门安排相关维保单位进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消防器材更换。
(5)发生警情后,值班人员须指挥调度人员到达现场查看实情,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处置或启动相应预案。如确认发生火灾后,要立即直拨119报警,不得迟报和不报,并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引导人员疏散。
(6)要定期在各院区、各部门、各科室开展治安、消防的培训工作,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每年全院所有院区的每个科室、部门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防专项培训,并做好消防安全培训记录,以便采购人进行考核。
(7)协助采购人对医院院区内消防设施、安防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每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建筑消防、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三、特勤处突岗位服务要求及管理规定
1、特勤处突岗位的工作核心是保障采购人全院工作人员及来院就诊的病友及其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院内治安环境、处置突发事件,保障采购人院内的正常医疗秩序。
2、协助警方,配合打击涉医违法犯罪。
3、参与处置涉医群体性事件。
4、负责医疗区域日常巡逻任务,协助医务人员做好医疗秩序维护等工作。
5、积极参与院区内大型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火灾、地震等灾害事件)。
6、协助警方打击院内打架斗殴、盗窃、扒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治理医托、推销、医药代表、非法传单、倒卖挂号凭证等各类有损医院利益的乱象。
7、参与医院重要检查、会议、考试、医疗纠纷等执勤任务。
8、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警卫任务)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9、特勤处突岗上岗人员须熟悉各院区环境和科室部门位置,能熟练操作各类反恐防暴设施设备。上岗人员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突发事件记录。每月采购人将对上岗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
10、每年由投标人组织,在采购人院区定期进行反恐防暴演练,不低于2次。
(四)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投标人提供的外包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外包服务人员由投标人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外包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投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4、投诉处理率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5、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进行相应处罚。
6、投标人实际上岗人数与招标文件要求人员配置数量不符的,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7、有警必出、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不与病员、群众、采购人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
8、管理要坚持原则、工作慎密严谨;服务要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要高度警惕、有理有节;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区别对待,灵活操作,妥善处理。
9、上岗人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规范管理,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10、投标人定期对上岗安保队员进行督察、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安保队员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法律的和规定的应予以处罚。
11、及时完成其它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采购人临时交办的任务;
12、投标人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定期向采购人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每月向采购人上报工作月报(图文并茂及数据);每半年向采购人上报半年总结(图文并茂及数据);
13、每周由投标人对全员进行一次体能训练;每季度由投标人对全员进行法律法规、礼节礼貌、保安条例等内容培训;每季度至少一次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
14、投标人须配合采购人积极开展防火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投标人应全力协调与属地公安机关的关系,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并做好服务工作,全力为采购人保驾护航。
15、投标人在用工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原因的人员轮换比例,合同期限内不超过20%;更换人员需采购人管理部门同意再进行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管理部门,消防监控中心岗位人员及特勤处突岗位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管理部门;其他普通安保人员更换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管理部门;在人员更换期间,投标人应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16、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并交采购人管理部门备案;非本市户口从业保安应主动接受当地公安机关暂住证的办理和暂住人口的管理。
(五)物资、装备及服装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办公物资,人员装备、器材装备、人员服装。中标人配备的物资、装备及服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内应提供物资、装备、服装的清单及式样图片)
1.必要的办公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打印机,办公桌、办公椅,文具等)。
2.人员装备: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对讲机(每岗一台,需与医院管理部门的对讲机互通)、对讲机耳机,执法记录仪(每两人配置一个),伸缩警棍、防暴自卫喷射器。
3.器材装备:防暴盾牌、防暴钢叉、胶木棍、锁脚器、强光手电、防爆毯、器械架、灭火毯、隔离栏、警戒带、锥形筒、金属探测器及装备所需电池等。
4.人员服装配置(每人):春秋季着长袖黑色特勤服套装(衣、裤、帽),黑色高帮作训鞋,黑色装备腰带;夏季着短袖黑色特勤服套装(衣、裤、帽),黑色高帮作训鞋,黑色装备腰带;冬季着夹克式黑色特勤服套装(衣、裤、帽),黑色高帮战术靴,黑色装备腰带。
(六)岗位配置表及各岗位最高限价表表1:全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岗位配置表
1、院本部区域
区域 |
名称 |
岗位 |
人数 |
工作时间 |
备注 |
院本部医疗区 |
普通保安 |
西门行人出入口 |
2人 |
早班:06:00-14:00中班:14:00-21:30 |
早上06:00开门晚上21:30关门 |
第五住院部大楼秩序维护 |
3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07:00 |
|
||
第一住院楼秩序维护 |
5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07:00 |
|
||
第一住院楼电梯闸口 |
2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 |
|
||
行政楼秩序维护 |
2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 |
|
||
草堂派出所院内警务工作站 |
2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 |
|
||
东一门出入口秩序维护 |
6人(2人/班)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07:00 |
|
||
东二门秩序维护 |
2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 |
|
||
门诊大厅秩序维护 |
2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 |
|
||
门诊,医技巡逻机动 |
2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 |
|
||
第二住院大楼秩序维护 |
6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07:00 |
|
||
东三门出入口秩序维护 |
3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07:00 |
|
||
急诊大厅秩序维护 |
3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07:00 |
|
第三住院部负一楼秩序维护巡逻岗 |
2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 |
|
|
第三住院部负二楼秩序维护巡逻岗 |
2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 |
|
||
第三住院大楼秩序维护 |
6人(2人/班)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07:00 |
|
||
体检中心秩序维护 |
2人(1人/班)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 |
|
||
全院机动巡逻 |
4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07:00 |
|
||
本部家属区 |
(普保) |
本部 |
8人 |
24小时制 |
|
白果林 |
1人 |
24小时制 |
|
||
大庆路 |
2人 |
24小时制 |
|
||
青羊上街 |
1人 |
24小时制 |
|
||
书香街 |
1人 |
24小时制 |
|
||
机动巡逻 |
2人 |
24小时制 |
|
||
院本部消防监控中心 |
19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07:00 |
|
||
院本部特勤处突 |
29人 |
早班:0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07:00 |
|
||
合计 |
119人 |
|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