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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0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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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070000754141 发布时间:2023-09-07 文档页数:65页 所需下载券:10
西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0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实施背景

根据中央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对镇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是对乡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作出的具体安排,兼顾刚性管控与弹性引导,侧重实施性,也是编制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实用性村庄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村庄规划的合法依规编制,是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开发保护制度的前提,对村域内自然资源载体进行可持续利用管制的依据,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空间用途及开发利用限制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利用许可、用途变更审批和开发利用监管等环节,对山水林田湖等所有国土空间要素统一进行分区分类用途管制,有效管制村域内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实用性村庄规划是保护特色资源,传承历史文脉的需要。实用性村庄规划能更好的深入挖掘村庄历史文化、民族特色、等特色资源,规划的合理引导、科学管控,能有效指导村庄健康发展,共同构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美丽村庄。在村庄规划编制实践中,因村施策,依据村庄特色,确定规划类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号)、《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运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运国土空规办〔202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了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是各县区需要编制的任务之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约束性指标要求,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提升品质,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科学编制、严格实施”的原则,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策略,为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4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1〕28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村庄规划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立足乡村产业培育发展、村容村貌改善、村民生存环境提升的发展目标,科学布局生态、生活和生产空间,通过对现有村庄各类功能分区布局的合理优化和调整,以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全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村庄规划切忌一味照搬照抄,规划内容要以现有村庄发展现状为基础,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采取多种措施,“一村一策”,稳步推进,规划成果要防止乡村“千村一面”。

二、服务范围

西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西社镇镇域范围,西社镇国土总面积136.12平方公里;

西社镇实用性村庄规划:清水庄村、范家庄村、三界庄村、张家庄村、刘家庄村、李老庄村、东庄村、铺头村、马家沟村、仁义村共计10个行政村的村域范围。

三、服务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标准,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山西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第一次修订)》以及其他关于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相关规定。

四、服务内容

(一)完成西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

1.现状基础分析

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形成统一底图底数。以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市、县双评价、专题研究有关结论,总结乡镇现行空间类规划的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方法,客观分析乡镇资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现状情况、变化趋势、结构布局、空间绩效,总结特点和问题,提出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

2.发展目标

总体定位。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考虑乡镇区位交通、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等条件因素,结合乡镇自身特色、发展条件以及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明确乡镇总体定位和目标。

发展目标。根据乡镇总体定位,综合考虑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整治的现状和任务,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社会经济、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城乡品质、整治修复等五个方面的规划目标和具体管控指标,形成可统计、可考核、可监督的规划指标体系。指标分为约束性和预期性两类。

3.乡镇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总体格局。按照发展目标,落实生态、农业、历史文化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廊道,合理安排城镇、产业开发轴带和重要节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因地制宜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构建多规合一、协调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国土生态安全格局。落实上位规划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和保护要求,以自然保护地和重要山体林地、河流水系、滩涂湿地等为重点,发挥农田生态基质功能,系统保护山水林田湖草资源。

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布局。与人口转移趋势相适应,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一致统筹安排城镇生产、生活空间,合理优化乡镇产业布局和城镇功能结构,建立集群集聚、高质高效的现代产业布局体系和规模合理、和谐宜居的镇村体系,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

统筹划定落实三区三线。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底线“一张图”。建立健全控制线管控机制,严格管控措施,提出约束内容和管控规则。

4.乡镇国土空间开发利用

用地分类和规划单元。按照《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用岛分类标准》,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划分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予以具体落实。

产业发展。各乡镇应在梳理产业发展现状情况、调查村民发展意愿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要求,提出产业培育的方向和类型,突出产业特色,依托乡村地区绿水青山、田园风光、民俗文化等资源,把农民致富增收、生态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传承等方面有机结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镇产业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区位条件、产业特色等,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布局方式,鼓励优先利用存量产业用地。

道路交通。落实上位规划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镇域交通发展目标,完善镇域道路网布局,明确主次干路等级、走向、红线宽度等要求;提出对公交站场、停车场等的政策指引和规划要求。

市政工程。落实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廊道和重大邻避设施控制要求,确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预测城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通信需求总量,确定各类设施建设标准、规模和重大设施布局。

公共服务。统筹镇域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合理布局行政办公、社会综合治理、教育、医疗、文化、养老、体育、社会福利、殡葬、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城乡社区生活圈体系,全面推进社区服务全覆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综合防灾。制定镇域防洪、抗旱、消防、抗震、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和病虫害等的规划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防灾减灾设施和避难场所。

设计导引。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整体形态格局和地方文化特色,确定风貌特色定位与总体要求。提出公共空间体系构建原则、重要生态及景观廊道布局和控制要求、确定特色风貌保护和建设的重点区域,提出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对重点地区进行设计引导。

地下空间。按照安全、高效、适度的原则,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提出乡镇驻地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目标、原则和建设重点,明确需要重点开发控制的地区和管控要求。

村庄规划。立足城乡空间统筹发展,将镇域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包括集聚发展类和存续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其他类,提出对现状村庄保留、保护或撤并的规划导向,划定保留村庄的村庄集中建设区,规划撤并村庄安置用地,对合并村庄集中建设区做好发展引导。

弹性发展区。可根据发展需求,合理确定一定规模的弹性发展区,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适应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引导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减量后的集中布局和集约利用。原则上弹性发展区不超过本乡镇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 5%。弹性发展区可以安排在乡镇驻地内,也可在乡镇驻地外,但应尽量靠近乡镇驻地,弹性发展区不得占用生态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

5.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和文化要素管理,协调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要素管理边界,明确规划导向,提出规划要点,形成互为依托、良性循环的自然文化关系。

山体。结合自然地形划定山体本体范围及保护范围,明确矿山修复的地区范围,提出相应管控要求。

水资源。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优化河湖水系格局,统筹河湖岸线及周边土地保护利用。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河湖蓝线和湿地保护线,明确具体管控要求。

森林资源。明确森林资源总量和森林覆盖率控制目标,严格划定生态公益林、商品林等基本林地集中保护区,完善林地用途管制,强化林地利用监督管理。

耕地资源。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控制目标和任务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的规模、范围。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项目,提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提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时序,制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的实施措施。

矿产资源。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合法矿业权范围和管控要求。

文化遗存。明确保护与传承的重点地区,对具有较高利用价值的自然景观、人文风貌等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区域,明确范围边界,提出空间保护引导方向和具体措施。

6.全域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

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国土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管控要求以及准入退出和转换规则。

综合考虑国土整治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农民意愿及资金保障水平等因素,制定国土整治方案,确定农村国土整治的类型、规模和范围,安排国土整治项目。

农用地整治。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传承传统农耕文化,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

建设用地整理。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规范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

生态系统修复。针对乡镇全域自然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系统开展山体修复、水体治理和修复。修复利用废弃地,恢复和重建当地自然和土地利用生态景观,荒地、盐碱地、沙地等地块,应结合流域水土治理、农村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滩涂及岸线资源保护等,因地制宜确定其用途。大力推进新损毁土地及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综合运用多种适宜技术改良土壤,提高复垦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布局。

整体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确定重要的生态廊道体系和生态功能分区,明确生态保护区内的重点管控区域。

7.规划实施

完善规划体系。提出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实施监督体系的要求,提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机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数据库汇入上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围绕总体定位和目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现有基础、宏观调控政策和城乡发展需求态势,对近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统筹安排,提出近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近期项目库,明确近期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

完善政策工具。围绕规划目标,立足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水平,综合运用各类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政策工具,推动规划实施。4、完成清水庄村、范家庄村、三界庄村、张家庄村、刘家庄村、李老庄村、东庄村、铺头村、马家沟村、仁义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

坚持保护优先,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以村民为中心,切实尊重村民意愿,强化公众参与,充分反映村民诉求;坚持遵循发展规律,紧密联系实际;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坚持按需规划、勤俭节约编制规划。

(二)完成清水庄村、范家庄村、三界庄村、张家庄村、刘家庄村、李老庄村、东庄村、铺头村、马家沟村、仁义村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库建设。

对接上一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按照统一的图层和数据标准,形成村庄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控。规划数据库包括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档、规划表格、元数据等,其内容与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附件一致。

(三)清水庄村、范家庄村、三界庄村、张家庄村、刘家庄村、李老庄村、东庄村、铺头村、马家沟村、仁义村实用性村庄规划主要规划内容。

1.村庄现状分析

立足村庄的现状条件,对村庄发展现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深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及历史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2.上位规划解读

解读上位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落实上位规划分解下达本村的各项约束性控制指标和有关指导管控要求,将上位规划中涉及本村庄的用地布局、项目安排、控制边界落地。

3.村庄发展目标

村庄发展与村庄定位及现状相对应,村庄规划切记一味照搬照抄现有规划模式,规划内容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规划成果要防止乡村“千村一面”。

4.生态保护修复

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结合上位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确定村域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构建山美、水美、田美、村美、景美的村域空间发展格局,统筹安排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5.农业空间布局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分解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要求,明确一般农业空间的保护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业空间的用地布局要结合村庄自然生态环境、产业分布和居民点聚落特征,合理安排村域内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6.建设用地布局

在村域规划中落实村庄建设边界,明确村庄居民点布点、村庄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各类用地布局,提出建设用地管控要求,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7.农村土地整治

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针对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综合性问题,通过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综合治理、多措并举,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促进形成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8.人居环境整治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村庄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和厕所粪污治理,提出村庄景观风貌控制要求,有效提升村容村貌。结合村庄实际,确定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重点。

9.历史文化保护

深入挖掘村庄历史文化资源,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原则、方法和重点内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提出整体保护要求,制定历史文化保护措施。

10.近期项目规划

按照村庄规划的目标任务,确定生态保护与修复、土地整治、产业发展、道路交通设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各类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应明确项目名称、位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投资和建设时序等内容,并以图文对照形式表达。

11.保障措施

①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进度、强化指导、明晰政策、保障经费,要建立健全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规划联动管理机制,特别是各乡(镇)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村庄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②保障编制经费。建立健全村庄规划编制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村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

③强化监督考核。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每月向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县政府将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制定考核标准,对乡(镇)、村严格考核,落实奖惩任。各乡(镇)政府要积极探索研究建立村民自治监督机制,实施村民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研判规划实施中的新情况,第一时间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做好规划的动态完善。

五、规划成果

1、西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规划成果应满足《山西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相关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件、说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关成果等。规划文本以以章节条款格式表述规划内容,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包括安全底线、空间结构等方面内容;规划图件包括调查型图件、管控型图件、示意型图件三类;数据库成果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 规划说明包括规划背景与基础、规划编制主要过程、规划主要内容、重大规划问题处理、规划成果构成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附件包括现状资料、调查问卷、调研报告、重要问题决策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政府审议意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意见、部门审查意见、座谈会记录、公众参与记录等。

成果提交格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规划文本、说明采用pdf格式,附表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jpg格式,数据库采用gdb格式。

2、清水庄村、范家庄村、三界庄村、张家庄村、刘家庄村、李老庄村、东庄村、铺头村、马家沟村、仁义村实用性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说明、附件、数据库。

规划成果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规划文本、说明、附件采用pdf格式,图纸采用jpg格式,数据库采用gdb格式。

六、报批程序

1、西社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规划报批前应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0日,充分征求公众意见。乡镇政府邀请专家、各部门等对成果进行论证。并将经批准的规划成果逐级汇交至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2、清水庄村、范家庄村、三界庄村、张家庄村、刘家庄村、李老庄村、东庄村、铺头村、马家沟村、仁义村实用性村庄规划。

方案论证。村庄规划首先要确认规划方案,向村两委、村民代表进行方案汇报,可以分布或合并会议论证确认,并依据修改意见进行送审阶段成果编制。

规划论证。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进行技术论证。

村级审议。村两委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参与集体决策,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论证通过并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在村内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视为无异议。公示中相关利益方有重大异议的,应组织听证。

规划报批。公示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规划公告。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村庄内公共场所进行公告。

规划备案。规划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规划成果逐级汇交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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