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以及山西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运城市和稷山县国土空间规划及主体功能定位,结合蔡村乡自身资源禀赋,通过基础调研,编制规划方案,开展专家论证,规划成果报批,规划成果公告等程序,完成蔡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具体编制内容包括:
(1)现状分析与规划基础
通过现状调研及分析,结合运城市、稷山县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研究,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
立足地区整体发展情况,结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充分对接区域发展战略,乡镇发展趋势、面临问题挑战的基础上,确定蔡村乡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本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指标要求。
(3)国土空间格局与结构
建立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上位规划关于蔡村乡的战略定位和要求,在上位规划的刚性管控基础上,明确规划方向和项目落实,从而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构建网络化、集约型的国土空间格局。
结合上位规划的情况,协调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落实并细化上级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三条控制线,优化形成自然空间和建设空间互为依托和支撑的国土空间格局。
(4)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
(5)镇村布局与产业
合力构建镇村体系,提出乡镇产业发展方向,合理规划特色产业用地布局。
(6)乡镇政府驻地规划
合理安排乡政府所在地用地布局,优化道路交通、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布局、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及综合防灾布局等内容。
(7)支撑保障体系
结合相关标准要求,配置、提升蔡村乡乡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提升乡域整体设施保障水平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8)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落实上位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安排,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等。
(9)对乡镇设计、乡镇风貌特色,以及水系、道路和绿地系统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
(10)规划管控与实施保障
包括制定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提出近期实施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构建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实用性村庄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明确指出,村庄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四体系”中详细规划的一部分,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同时确立了多规合一、村民主体、成果简明、生态优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等新要求,并进一步明确其作为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
中央农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明确了村域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提出划分县域村庄类型、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具体编制内容包括:
(1)根据村庄类型,明确村庄发展目标定位与规模预测,并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管控任务和分解落实的控制指标。
(2)国土空间布局,细化与功能结构相匹配的用途结构,统筹划分村域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明确各类空间的管控要求。
(3)居民点布局与管控,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确定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明确建设管控要求。
(4)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5)产业发展空间引导,明确村庄产业发展思路和主导产业类型,科学划定产业功能分区。
(6)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相关的保护原则、措施等。
(7)明确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提出管控要求和措施。
(8)明确村庄建筑风貌管控要求。
(9)安全和防灾减灾,明确综合防灾减灾目标,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禁建范围,提出预防和排除各类灾害危害措施和建议等。
(10)近期建设安排,提出近期建设项目清单,明确建设内容等。
(11)村庄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约束性、预期性),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村庄规划控制指标表、规划项目清单、近期重点实施项目库、历史文化和特色资源名录等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服务标准最终以国家、省市县等有关部门正式出台的技术文件的要求为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数据库和其他材料等。成果验收前应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规划审批机关审查。
规划编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第一次修订)》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数据库等材料,具体如下。
(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当以法条化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
(2)规划图件:规划图件应符合国家、省对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中对图纸成果的要求。
(3)规划说明: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
(4)规划附件:审查审批意见。主要包括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县人民政府批复意见。
(5)数据库: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