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21年,并于2014年10月整体迁至县罗星街道体育南路1218号,现总建筑面积为106956平方米,全院开放床位840张,设住院病区26个,医院目前已成为嘉善县规模最大、设施最齐全的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是全县医疗卫生中心、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各类传染病收治定点医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安保工作,医院需要有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保安队伍,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50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育、科研为一体的县级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是嘉善县北部的医疗、保健中心。2020年二院迎来了搬迁扩建发展的新机遇。医院新院区总投资3.88亿元,占地58.1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核定床位350张,设8个病区、手术室、ICU等相关科室。
2021年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二院“一体化融合”推进,在嘉善县县委、县卫生健康局及医共体的领导与支持下,切实推进整体融合、促进上下联动,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与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二院(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共同组织保安保卫服务承包招标。
二、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服务期的承包费用报价(承包期2年),其中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服务期为2023年09月01日-2025年08月31日;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服务期为2023年11月01日-2025年08月31日的。
▲2.投标总价必须包括在承包区域内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夜餐费、各种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食宿与交通、高温补偿费、设备及工具、器材、消耗材料、服装、安全、仓储、运输、维修、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在保安合同服务期间内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3.投标人支付给在采购人场所服务的保安员应发收入不少于每月人均服务费(中标总价÷投标保安人数÷12)的70%,每月向采购人提供前一个月的保安人员工资发放表,保卫科审核签字后发放。在合同期内,采购人不承担工资上调费用。
▲4.投标人需对突发事件的临时加班费用进行单独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
▲5.投标人提供每月不少于14000元(其中一院10000元二院4000)的考核基金(每月保安人员工资发放表与此项基金单列发放,检查中发现无此项基金支出的情形,则采购人将从每月服务费中作为考核内容扣除14000万元),用于对全体保安人员的绩效考核,按照保安服务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基金必须每月发完清零,充分体现奖优罚劣。考核明细需每月提交保卫科审核后才能发放。
三、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根据医院各科室的特点,对院内所有大楼及周围环境提供12-24小时的室内外保安服务,使其拥有安全的治疗环境。
(二)保安服务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院区门卫管理和院内防火、防盗、治安巡逻,维持秩序,维护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在医院保卫科组织和领导下,做好医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文明创建及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
3.配合医院保卫科及时受理医院内部的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及时、正确处理院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4.做好医院车辆管理工作,按院方要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及时处理相关的矛盾和纠纷。
5.做好内部安全防范,提供安全力量支援;
6.抽调临时保安力量,做好医院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7.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医院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8.按照法律法规完成消控人员各项工作。
(三)委托管理事项
依照院方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具体管理事项如下:
1.医院门卫管理,急诊区域管理,门诊区域管理,住院部区域管理,行政楼等楼宇管理。医院停车道闸、门诊停车场、急诊停车场、住院部停车场等管理。
2.医院秩序的维护:包括负责道路车辆指挥与停放;悬挂横幅、张贴物的管理;临时经营摊位置的管理;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等。
3.医院内24小时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的定点守护、安检排查、无人机保障及疫情防控;
4.医院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保障;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治安保卫工作;
5.配合医院保卫科和相关科室处理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医院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
6.医院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医院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
7.医院内部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上级要求开展的指令性工作,如考证、打点打卡、交接班;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8.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及时跟进全力做好医院道闸的收费与维护工作,所收资金缴纳至院方指定对公帐户,做好相关财务工作,并按院方要求及时变更收费人员配备数量和相应的服务费。
9.按标准做好医院警民联系站(警务室)工作,按院方要求配置人员及装备,按规定发放特保人员工资待遇。
10.按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落实相关工作。
11.按相关要求满足二院消控中心各项工作。
(四)项目管理要求
1.质量目标要求
(1)服务标准:
《浙江省平安医院考核标准》
《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保安服务工作考核表》
《浙江省保安先进单位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
浙江省和嘉兴市政府有关保安文明服务要求的规定
三级乙等医院的保安服务标准
(2)依托行业标准,根据院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医院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3)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医院财产和工作人员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4)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对保安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
2.服务要求
(1)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医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
(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4)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发生争吵,杜绝保安与医院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不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3.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1)投标人负责提供进驻保安人员值勤所需的装备、器材、通讯设备、常用办公耗材等,具体要求见下表:
一院装备需求表:
序号 |
设备/器材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钢盔 |
30 |
顶 |
2 |
警绳 |
30 |
根 |
3 |
伸缩警棍 |
30 |
套 |
4 |
多功能分体式雨衣 |
40 |
套 |
5 |
雨鞋 |
40 |
双 |
6 |
小雨伞 |
40 |
把 |
7 |
防刺服 |
8 |
套 |
8 |
辣椒水喷射器 |
30 |
只 |
9 |
防割手套 |
30 |
套 |
10 |
电信对讲机 |
30 |
台 |
11 |
强光电筒 |
30 |
支 |
12 |
钝角钢叉 |
8 |
副 |
13 |
巡逻电瓶车 |
2 |
台 |
14 |
其他 |
待定 |
投标人根据工作来提出 |
注:上述装备价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二院装备需求表:
序号 |
设备/器材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钢盔 |
10 |
顶 |
2 |
警绳 |
10 |
根 |
3 |
伸缩警棍 |
10 |
套 |
4 |
多功能分体式雨衣 |
13 |
套 |
5 |
雨鞋 |
13 |
双 |
6 |
小雨伞 |
13 |
把 |
7 |
防刺服 |
6 |
套 |
8 |
辣椒水喷射器 |
10 |
只 |
9 |
防割手套 |
10 |
套 |
10 |
电信对讲机 |
13 |
台 |
11 |
强光电筒 |
10 |
支 |
12 |
钝角钢叉 |
6 |
副 |
13 |
其他 |
待定 |
投标人根据工作来提出 |
14 |
|
|
|
注:上述装备价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从医院安全实际出发,每月开展一次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3)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设立保安服务队队长二名(一院和二院各一名),保安干事两名,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4)投标人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保安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50%,并在投标书中作出承诺;保安队伍主要管理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5)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医院保卫科备案。
(6)投标人必须信守承包承诺,认真落实具有相应的固定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挂牌上岗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7)在服务期内承包人遇到医院各类检查(如上级部门来院检查等)及突发事件时,中标人应无条件加班,服从采购人安排。
(8)中标人必须对员工发生的事故责任以及员工计生、身份、健康等承担责任;同时对员工在院内做出不良行为给医院造成影响承担责任。
(9)公司的办公各类设施及费用、人员食宿、安全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
(10)公司使用的对讲机必须与医院的(电信)对讲机保持一致,数量不低于43部。
4.人员素质要求
(1)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医院安全管理规定,持证上岗。
(2)保安服务队(队)长、干事应具有保安管理经验,其中保安队长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安员(三级)以上。(二院队长另外要求消控上岗证)。
(3)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以高中文化程度(含职高)为主体,退伍军人为佳(退伍军人、在本院从事保安服务工作2年以上老队员及本市人员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要求),年龄55岁以下达40%以上,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
(4)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岗前培训,熟知院方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5)特保人员及形象岗个人素质条件:以高中文化程度(含职高)为主体,退伍军人为佳(退伍军人、在本院从事保安服务工作2年以上老队员及本市人员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要求),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
(6)消控室上岗人员个人素质条件:要求持有消控上岗国考证,以高中文化程度(含职高)为主体,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交流无障碍。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
5.工作衔接要求
(1)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医院规定要求,独立运作,落实医院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医院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保安服务站站(队)长须与医院保卫科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天必须向医院保卫科口头汇报工作,每星期一次向医院保卫科书面汇报所承担的保安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
(3)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核查;
(4)协同医院治安协防组织,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5)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加强合作与交流。
6.停车收费管理要求(以实际需求执行)
(1)停车收费许可证和收费标准张贴于停车场内醒目位置。
(2)停车场收费标准参照嘉兴市发改委和嘉兴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嘉发改委{2013}11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计费单位为1小时,第一、第二个计费单位免费,第三个计费单位按5元/小时收费(含前2个计费),从第四个计费单位起按1元/小时收费。当天收费最高不得超过20元。次日起按0.5元/小时收费(五入一,精确到元)。(二院以二院停车场收费文件为准)
(3)投标人不得进行乱收费,如被发现或被相关人员投诉,经确认属实后,须向采购人缴纳罚金(500元/次)以示惩戒,如出现类似情况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停车收费员以实际需要变更人员数,统一着装和佩戴服务胸牌上岗,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无故减少人员。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人员,并提供详细的说明。
(5)停车收费员要求具有良好的素质,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合作,会文明用语,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7.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1)保安服务队(队)长:代表公司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事务,严格保安队伍纪律管理,奖优罚劣,每月向保卫科提供考核明细;承担保安违规违纪的连带责任;实行人性化管理,关心队员疾苦,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队员积极性,努力保证队伍稳定;传达落实医院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医院安全保卫整体方案;结合医院的发展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岗位调整,完善各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定期向医院保卫科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配合院方对院内违规事件的处理;组织开展保安业务培训和预案演练,制订院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录用保安人员档案资料。
队长应具有类似项目经验,有协调能力,能适应医院要求,能进行良好沟通及密切配合。
中标后,队长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用扣除相应的费用。
(2)保安干事:以身作则、吃苦在先、讲求奉献;贯彻落实医院任务要求与保安服务站站(队)长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医院安全保卫整体方案;负责安排保安的日常工作,参与保安值勤,增援重点岗位;督促检查在岗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纠正队员违规违纪行为;坚持讲评,不流于形式,形成良好的队风;处理各岗位的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妥善保管好医院提供的设备器材,严格设备交接班制度;组织指挥保安队员做好医院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与秩序保障工作;将各岗位的执勤情况汇总记录。
干事:有类似工作经验,能承上启下、协调员工、能带教新进院保安人员。
(3)门卫管理: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协助做好停车收费的相关工作;按时立岗,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对携物出门实行出门证验审制度,防止财物流失;与各岗卫互通信息;值班室无闲杂人员滞留,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门前卫生三包;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4)车辆管理:加强医院大门的管理,及时与门卫联系,控制好车辆进出,安全有序的指挥车辆的停放,严禁非120车辆停在120车泊位,确保120、119通道和院内道路畅通。根据医院要求控制车辆进出,认真履行停车收费工作,指派有一定驾驶经验的队员,开展院区内的代客泊车服务工作。
(5)区域守护:熟悉守护区域的情况特点,定点守卫与区域巡查相结合;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听从队长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责任区域公共秩序,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问,发现违规行为,大胆管理,主动干预,发现异常及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制止暴力事件,有效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岗亭卫生整洁,无闲杂人员滞留。
(6)机动巡逻: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听从队长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执行相应的巡逻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巡更采点不流于形式,并与监控室保持联动;协助各岗位开展医院秩序维护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开展安全防范;如实记录汇报巡逻记录。
(7)消防管理:每周检查记录院内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确保完好。协助医院做好室外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托管消防器材的台帐记录,定期检查器材完好程度和有效期限;经常性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完善的预案并演练,使每一个保安人员能胜任医院义务消防员的角色;发现有人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并设法消除;发生火警,能冷静处置,按预案进行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等工作。消控岗位人员必须具备《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合格证》。
(8)无人机保障:负责无人机的安全保障工作,做好无人机起降的信息沟通、备电更换、储物交接,以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9)形象岗:负责东大门的保卫形象工作,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形神具佳,展示精神风貌。
(10)疫情防控:做好各卡点的亮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医院规定控制人员进出,按要求做好安检防暴工作,发现涉疫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11)临时用工:根据突发事件状况,决定临时用工,负责医院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医院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临时用工人员费用依据医院所需的用工性质和人员要求,单独计算。
7.院区保安人员岗位配置及管理要求
一院人员需求:
序列 |
岗位名称 |
人岗数 |
班次安排 |
岗位性质及主要职责 |
配备人数 |
||
日班 |
全班 |
半班 |
|||||
1 |
五号楼东侧 |
0.5 |
|
|
D |
车辆秩序管理 |
20 |
2 |
五号楼西侧 |
0.5 |
|
|
D |
车辆秩序管理 |
|
3 |
二期地下车库门口 |
0.5 |
|
|
D |
车辆秩序管理 |
|
4 |
高压氧舱北 |
0.5 |
|
|
D |
车辆秩序管理 |
|
5 |
感染楼南停车场 |
0.5 |
|
|
D |
车辆秩序管理 |
|
6 |
五号楼门口 |
1 |
A |
|
|
车辆秩序管理 |
|
7 |
门诊地下车库 |
1 |
A |
|
|
车辆秩序管理 |
|
8 |
门诊门口夜班 |
1 |
A |
|
|
车辆秩序管理 |
|
9 |
东门传达室 |
1 |
A |
|
|
报刊收发 |
|
10 |
2号住院楼门口 |
1 |
A |
|
|
车辆秩序管理 |
|
11 |
体检中心 |
1 |
A |
|
|
秩序管理 |
|
12 |
呼吸门诊 |
1 |
A |
|
|
秩序管理 |
|
13 |
门诊大厅 |
1 |
A |
|
|
秩序管理 |
|
14 |
肠道门诊 |
1 |
A |
|
|
秩序管理 |
|
15 |
检验科 |
1 |
A |
|
|
秩序管理 |
|
16 |
门诊二楼内科 |
1 |
A |
|
|
秩序管理 |
|
17 |
门诊二楼外科 |
1 |
A |
|
|
秩序管理 |
|
18 |
门诊三楼内科 |
1 |
A |
|
|
秩序管理 |
|
19 |
门诊三楼B超室 |
1 |
A |
|
|
秩序管理 |
|
20 |
门诊四楼皮肤科 |
1 |
A |
|
|
秩序管理 |
|
21 |
保安干事 |
1 |
A |
|
|
日常管理 |
2 |
22 |
队长 |
1 |
A |
|
|
日常管理 |
1 |
23 |
东门入口形象岗1 |
1 |
A |
|
|
特保,车辆秩序管理 |
1 |
24 |
东门入口形象岗2 |
1 |
A |
|
|
特保,车辆秩序管理 |
1 |
25 |
门诊安检机 |
1 |
A |
|
|
特保,安检 |
1 |
26 |
急诊抢救室门口 |
1 |
|
B |
|
特保,秩序管理 |
7
|
27 |
急诊就诊通道 |
1 |
|
B |
|
特保,秩序管理 |
|
28 |
巡逻班 |
2 |
|
B |
|
巡逻 |
6 |
29 |
急诊出口 |
1 |
|
B |
|
秩序管理 |
3 |
30 |
急诊入口安检 |
1 |
|
B |
|
安检 |
3 |
31 |
东门卫 |
1 |
|
B |
|
机动值守 |
3 |
32 |
住院楼卡点南门 |
1 |
|
B |
|
秩序管理 |
3 |
33 |
药物门诊 |
1 |
|
B |
|
秩序管理 |
3 |
34 |
门诊西门 |
1 |
|
B |
|
秩序管理 |
3 |
35 |
3期南门卫 |
1 |
|
B |
|
机动值守 |
3 |
36 |
3期消控室 |
1 |
|
B |
|
机动值守 |
3 |
37 |
无人机、危化品 |
1 |
C |
|
|
机动保障 |
8 |
38 |
2号住院楼南门东 |
1 |
C |
|
|
秩序管理 |
|
39 |
2号住院楼南门西 |
1 |
C |
|
|
秩序管理 |
|
40 |
门诊大厅电梯口 |
1 |
C |
|
|
秩序维护 |
|
41 |
门诊大厅安检门 |
1 |
C |
|
|
安检 |
|
42 |
5号楼入院电梯口 |
1 |
C |
|
|
秩序管理 |
|
43 |
行政楼东停车场 |
1 |
C |
|
|
车辆秩序管理 |
|
|
合计 |
40.5 |
|
|
|
|
71 |
二院人员需求:
序列 |
岗位名称 |
人岗数 |
班次安排 |
岗位性质及主要职责 |
配备人数 |
||
日班 |
全班 |
半班 |
|||||
1 |
门诊门口与西侧 |
1 |
A |
|
|
车辆秩序管理 |
1 |
2 |
门诊东 |
1 |
A |
|
|
车辆秩序管理 |
1 |
3 |
西侧电动车 |
1 |
A |
|
|
车辆秩序管理 |
1 |
4 |
住院门口 |
1 |
C |
|
|
车辆秩序管理 |
1 |
5 |
队长 |
1 |
A |
|
|
日常管理(持消控证) |
1 |
6 |
门诊入口形象岗 |
1 |
A |
|
|
特保,车辆秩序管理 |
1 |
7 |
急诊门口安检 |
1 |
|
B |
|
安检、车辆秩序管理 |
3 |
8 |
住院安检 |
1 |
A |
|
|
安检、车辆秩序管理 |
1 |
9 |
门诊安检 |
1 |
C |
|
|
特保,安检 |
1 |
10 |
急诊门口 |
0.5 |
|
B |
|
特保,秩序管理 |
1.5 |
11 |
巡逻岗 |
1.5 |
|
B |
|
巡逻 |
4.5 |
12 |
消控室 |
1 |
|
B |
|
持消控证 |
5 |
13 |
机动 |
1 |
|
|
|
机动值守 |
2 |
|
合计 |
12 |
|
|
|
|
24 |
注:1.A.7:00到16:00(午休1小时)、B.6:30到次日6:30、C.6:30到17:00(午休2小时)、D.7:30到11:00。
2. 停车收费人员以医院实际管理需求变更,同时增减相应的服务费。
3. 各卡点岗位人员以疫情变化的实际需求变更,同时增减相应的服务费。
4. 一院特保岗位定编10人,( 二院特保岗位定编4人)中标方应承诺其待遇不低于上一年度的收入(2023年度为6.5万元)。本岗位的月度考核(缺岗缺勤或标准不符合导致的扣罚),则按普通保安服务费(中标价÷12÷配备人员数)基数的叁倍计算。
5. 中标单位具有良好的人员保障机制,因队员辞职或辞退,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连续10天缺编超过核定岗位人员数总数的10%的,甲方扣除缺编人员数服务费总额的20%;连续10天缺编超过核定岗位人员数总数的15%的,甲方扣除缺编人员数服务费总额的30%;连续10天缺编超过核定岗位人员数总数的20%的,甲方扣除缺编人员数服务费总额的40%;连续10天缺编超过核定岗位人员数总数的25%的,甲方扣除缺编人员数服务费总额的50%;连续10天缺编超过人数总数的30%或一个月内平均缺编超过15%的,甲方终止合同,并双倍扣除缺编人员服务费。以上规定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乙方提供岗位保安人员有效持证(保安证)人数应满足医院等级评审及反恐要求,持证数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月度考核中,差额数之扣罚,每例按普通保安服务费(中标价÷12÷配备人员数)基数的双倍全额扣除,保安人员年龄要求未达到甲方要求标准的,每岗人扣服务费 1000 元。
6. 采购人如有保安岗位及人员配备变动的,应提前两周告知中标方,从提出变更之日至两周后的下一个完整月开始,同时变更保安人员配备基数,作为新的考核数据,双方应建好联络群,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促进医院的安保建设工作。
四、合同服务年限
1.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服务期限:2023年09月01日-2025年08月31日;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服务期限:2023年11月01日-2025年08月31日,其中前六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
五、采购人对保安服务的考核
1.医院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2.医院每季度对保安服务质量征求医院员工和病员的意见,综合满意率必须达到85%以上,综合满意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除当月保安服务费的2%,同时中标人必须进行整改;综合满意率低于75%,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处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3.投标人按规定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人违返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5.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通过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安考核或上级部门有关保安方面的嘉奖,在值班期间抓获违法犯罪人员、发生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处理得当,次月由院方给保安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