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石棉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承接单位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49,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49,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石棉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
|
1.00
|
649,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石棉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1
|
(1)县控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任务表
序号
|
断面名称
|
采样时间
|
标准/方法及监测项目名称
|
1
|
小水河桥
|
2023年10月、2024年1、4、7月各1次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粪大肠菌群除外),以及电导率,共计23项。
|
2
|
竹马河凉桥
|
3
|
南桠河河口
|
4
|
田湾小河河口
|
2023年10月、2024年1、4、7月各1次
|
5
|
松林河河口
|
6
|
大冲河河口
|
(2)石棉县省控地表水(趋势科研)手工监测断面
序号
|
水系
|
河流/湖库
|
水体类型
|
断面名称
|
经度
|
纬度
|
监测频次
|
监测项目
|
1
|
岷江水系
|
田湾小河
|
河流
|
田湾小河河口
|
102.1628
|
29.4286
|
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每月5日前,每月1次。
|
水温、电导率、浊度、总氮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铅、总磷、化学需氧量、铜、锌、氟化物、硒、砷、镉、铬(六价)、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湖库增测叶绿素a、透明度等指标。
|
2
|
岷江水系
|
松林河
|
河流
|
松林河河口
|
102.2808
|
29.2800
|
3
|
岷江水系
|
南桠河
|
河流
|
南桠河河口
|
102.3550
|
29.2358
|
(3)石棉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建议监测名单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类型
|
使用状态
|
监测项目
|
采样时间
|
1
|
大洪沟依水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在用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并统计当月各水源地的总取水量。水质全分析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109项分析。
|
2023年10月上旬、2024年1月、4月上旬。2024年7月上旬(全分析)。
|
2
|
大口井泵房饮用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备用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9项指标,并统计当月总取水量。水质全分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93项分析。
|
2023年10月上旬、2024年1月上旬。2024年7月(全分析)。
|
3
|
彩虹桥深井泵房饮用水源地
|
备用
|
4
|
西区水厂大口井饮用水源地
|
备用
|
(4)石棉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名单
序号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水功能区
|
控制级别
|
是否万人千吨
|
监测时间
|
监测项目
|
1
|
石棉县回隆镇竹马河南河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Ⅲ
|
乡镇
|
否
|
2023年10月上旬、
2024年4月上旬
|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COD、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并统计取水量。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7项常规指标(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指标为选测项目),并统计取水量。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
|
2
|
草科乡和坪村三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Ⅲ
|
乡镇
|
是
|
3
|
迎政乡花岩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Ⅲ
|
乡镇
|
是
|
4
|
石棉县丰乐乡学堂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Ⅲ
|
乡镇
|
否
|
5
|
美罗镇楠木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Ⅲ
|
乡镇
|
是
|
6
|
美罗镇白家山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Ⅲ
|
乡镇
|
否
|
7
|
石棉县栗子坪乡栗子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Ⅲ
|
乡镇
|
否
|
8
|
石棉县永和乡香杉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Ⅲ
|
乡镇
|
否
|
9
|
石棉县王岗坪乡海流河两叉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Ⅲ
|
乡镇
|
否
|
10
|
石棉县栗子坪乡养猪场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Ⅲ
|
乡镇
|
否
|
|
11
|
石棉县新民乡岩烟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地下水
|
Ⅲ
|
乡镇
|
否
|
12
|
安顺场镇观音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地下水
|
Ⅲ
|
乡镇
|
是
|
13
|
石棉县蟹螺乡三岔河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地下水
|
Ⅲ
|
乡镇
|
否
|
14
|
安顺场镇小水村瓦斯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Ⅲ
|
乡镇及以下
|
否
|
15
|
石棉县新棉街道安靖社区小海子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
河流
|
Ⅲ
|
乡镇及以下
|
否
|
16
|
回隆镇南桠村菩萨岗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Ⅲ
|
乡镇及以下
|
否
|
17
|
石棉县美罗镇白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
|
Ⅲ
|
乡镇及以下
|
否
|
18
|
安顺场镇金坪村二组炉房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地下水
|
Ⅲ
|
乡镇及以下
|
否
|
(5)石棉县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名录
序号
|
镇(乡、街道)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监测时间
|
监测项目
|
1
|
迎政乡
|
迎政乡花岩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河流型水源地:2023年10月上旬、2024年1、4、7月上旬。
地下水型水源地:2024年4、10上旬监测,前后两次采样间隔至少4个月。如遇异常情况,则须加密监测。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37项常规指标(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指标为选测项目)。
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
|
2
|
美罗镇
|
美罗镇楠木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河流型
|
3
|
安顺场镇
|
安顺场镇观音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地下水型
|
(6)石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名录
序号
|
乡镇
|
村庄名称
|
经度(°)
|
纬度(°)
|
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名
|
污水处理方法
|
处理规模(m3/d)
|
监测时间
|
1
|
栗子坪乡
|
栗子村
|
102.3007
|
29.0004
|
栗子坪乡栗子村污水处理站
|
A2O一体化设备
|
100
|
2023年9月、2024年4月。
|
2
|
蟹螺乡
|
大湾村
|
102.2367
|
29.2451
|
蟹螺乡污水处理站
|
A2O一体化设备
|
50
|
3
|
新民乡
|
海耳村
|
102.2384
|
29.3611
|
新民乡海耳村污水处理厂
|
A2O一体化设备
|
300
|
4
|
王岗坪乡
|
挖角村
|
102.2338
|
29.4265
|
王岗坪乡挖角村污水处理厂
|
A20一体化设备
|
180
|
5
|
永和乡
|
白马村
|
102.4147
|
29.1546
|
永和乡白马村污水处理厂
|
A20一体化设备
|
100
|
6
|
丰乐乡
|
三星村
|
102.5387
|
29.3185
|
丰乐乡三星村污水处理厂
|
A2O一体化设备
|
100
|
7
|
迎政乡
|
八牌村
|
102.4431
|
29.2613
|
迎政乡八牌村污水处理厂
|
A20一体化设备
|
100
|
8
|
安顺场镇
|
松林村
|
102.2742
|
29.2836
|
安顺场镇松林村污水处理厂
|
A20一体化设备
|
50
|
9
|
草科乡
|
田湾河村
|
102.1223
|
29.4056
|
草科乡污水处理站
|
A20一体化设备
|
100
|
|
10
|
美罗镇
|
坪阳村
|
102.4654
|
29.2811
|
美罗镇坪阳村污水处理站
|
A20一体化设备
|
10
|
|
11
|
安顺场镇
|
龙头石村
|
102.2680
|
29.3303
|
安顺场镇龙头石村污水处理站
|
A20一体化设备
|
50
|
|
12
|
安顺场镇
|
新场村四组
|
102.3135
|
29.1872
|
安顺场镇新场村四组新村安置点污水处理站
|
A20一体化设备
|
20
|
|
13
|
回隆镇
|
叶坪村团结组
|
102.4148
|
29.1544
|
回隆镇叶坪村团结组集中安置点污水处理站
|
A20一体化设备
|
20
|
|
14
|
王岗坪乡
|
挖角村六组七里坝
|
102.2327
|
29.4215
|
王岗坪乡挖角村六组七里坝集中安置点污水处理站
|
A20一体化设备
|
30
|
|
15
|
栗子坪乡
|
孟获村三组
|
102.3027
|
28.9230
|
栗子坪乡孟获村三组集中安置点污水处理站
|
A20一体化设备
|
50
|
|
16
|
城北社区
|
三组新村
|
102.3245
|
29.2434
|
城北社区三组新村安置点污水处理站
|
A20一体化设备
|
30
|
|
17
|
安靖社区
|
一组新村
|
102.3039
|
29.2592
|
安靖社区一组新村安置点污水处理站
|
A20一体化设备
|
30
|
|
18
|
安靖社区
|
三组新村
|
102.2996
|
29.2645
|
安靖社区三组新村安置点污水处理站
|
A20一体化设备
|
20
|
|
19
|
蟹螺乡
|
江坝村
|
102.2472
|
29.2077
|
蟹螺乡江坝村污水处理站
|
A20一体化设备
|
10
|
|
20
|
安顺场镇
|
魁沙村
|
102.2894,
|
29.2025
|
魁沙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三格式化粪池
|
1.5
|
|
21
|
安顺场镇
|
小水村
|
102.3146,
|
29.2526
|
小水村散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三格式化粪池
|
1.5
|
|
必测项目: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
|
|
(7)声环境质量监测任务表
序号
|
类别
|
监测要求
|
网格/点位数(个)
|
采样时间
|
1
|
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
|
开展1次昼间监测、1次夜间监测,每个网格监测10分钟。
|
22
|
2024年4月
|
2
|
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
|
展1次昼间监测、1次夜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20分钟,记录车流量(中小型车、大型车)。
|
2
|
2024年4月
|
3
|
城市区域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
每个点位连续监测24小时。
|
2
|
2023年10月初、2024年1、4、7月初,并于中旬提交监测报告。
|
(8)竹马、小水园区环境质量专项监测任务表
名称
|
断面数量(个)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竹马园区
|
8
|
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砷、汞、铅、镉、铬(六价)、铊、锑共11项
|
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每月1次
|
小水园区
|
5
|
(9)水功能区监测任务表
序号
|
断面名称
|
采样时间
|
监测项目
|
1
|
向阳大渡河大桥
|
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每月1次。
|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共计21项。
|
2
|
松林河安顺场
|
3
|
南桠河栗子坪乡
|
4
|
南桠河顺河
|
5
|
田湾河草科乡
|
6
|
田湾河大泥口
|
7
|
竹马河竹马水厂取水口
|
8
|
竹马河凉桥(2023年10月、2024年1、4、7月,沿用县控重点流域地表水监测数据)
|
9
|
大洪沟依水潭电站厂房(2024年1、4、7,2023年10月沿用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数据)
|
10
|
大洪沟三岔沟
|
(10)石棉县安顺场镇松林村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序号
|
名称
|
水源类型
|
经度
|
纬度
|
监测项目
|
监测时间
|
1
|
安顺场镇金坪村二组炉房沟取水点
|
地下水型
|
102°15′56″
|
29°16′15″
|
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共39项
|
2023年10月、2024年1、4、7月
|
2
|
国控大渡河大岗山
|
河流
|
102.2147
|
29.4453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基本项目(共24项)。有条件的地区加测流量和硝酸盐(以N计)2项指标。
|
2023年10月、2024年1、4、7月
|
3
|
三星村
|
河流
|
102.5372
|
29.2939
|
4
|
安顺场镇松林村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102.2742
|
29.2836
|
化学需氧量(CODcr)和氨氮
|
2023年9月、2024年4月各1次,沿用农村污染处理设施数据
|
|
★
|
2
|
1、实施依据:先参照雅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雅安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实施,待2024年监测方案下发后,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采购人不再增加监测费用;
2、若供应商在应开展监测月份或季度因特殊原因没有开展监测的,在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可按时间依次顺延,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监测时间在月初开展的,原则上监测报告提交时间为采样当月20日前;
3、有新的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时,供应商应按新标准并征得采购方同意后开展工作;
4、断面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开展质控工作。
5、供应商须保证所有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6、依据石棉县本次采购监测方案及国家对监测规范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7、按合同约定期限出具监测报告,每个点位需有经、纬度坐标;其中地下水需在监测报告中注明点位信息并监测水位,按时向雅安市石棉生态环境局上报监测报告,保证客户数据的正常上报,所有监测数据除按照要求提供监测报告外还要额外提供各项监测指标的数据结果excel表格。监测报告纸质版2份、电子版(U盘)1份。
8、严格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内容及程序开展工作。力求基本情况记述清楚,分析、计算方法准确,结果真实可信,分析评价合理。
9、报告内容全面、文字简洁、表达准确,图面清晰无误。
10、出具的监测报告符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及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质量要求,监测报告中必须标明各项指标的检出限值。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项目实施需求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项目实施需求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釆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雅安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雅财采〔2021〕50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在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完成2023年10月监测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时完成全部监测工作并提交所有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由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3.4其他要求
(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本项目报价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成果所需的员工工资、各类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资料成果打印装订费、现场踏勘费、管理费、税费和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按照成交价进行结算,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需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供应商独自承担责任。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保密: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情,供应商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且须向采购人赔偿损失。5、关于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使用。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数据成果归采购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