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1.本项目共一个包,为稻城县高海拔天文科学园-天人合一馆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2.建设概况:新建稻城县高海拔天文科学园-天人合一馆,项目总占地面积3792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09.23平方米,建筑规模类别为中大型馆。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5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稻城县高海拔天文科学园-天人合一馆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
1.00 |
95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稻城县高海拔天文科学园-天人合一馆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共一个包,为稻城县高海拔天文科学园-天人合一馆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2.建设概况:新建稻城县高海拔天文科学园-天人合一馆,项目总占地面积3792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109.23平方米,建筑规模类别为中大型馆。 二、技术、服务要求 1.完成建设项目实施阶管工作和审核工作。 1.1实施阶段管理工作: (1)确保工程实际按工期计划及施工单位进度计划进行,若存在进度滞后,要解决问题跟紧进度; (2)材料进场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确保施工工艺符合国家规范施工方案,做好业主方试验抽检; (4)减少现场签证变更,熟悉图纸,比较最优方案;参与现场收方、计量工作;审核签证、变更、索赔;新增材料单价认质认价;按合同约定审核施工; (5)做好各合同审核、归集,严格按合同办理各项事宜,监督各项合同的履行; (6)将参建各方统一,安排、监督好各方工作,处理好工程内外部关系,及时解决各个问题,代表业主与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等部门的联系工作,对接其他单位(如住建局、质检站等)项目管理单位及业主单位各个部门; (7)做好项目资料归档工作,归集各方资料,查漏补缺; 1.2审核工作: (1)审核项目决策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运营阶段各个环节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政策要求; (2)审核各个阶段工作是否严格按合同执行; (3)审核工程造价真实性; (4)审核签证、变更、索赔程序是否到位、金额是否正确; (5)审核项目资料是否齐全、严谨。 |
★ |
2 |
2.成果要求:提供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报告书,台账,收方资料,参与结算编制审核,设计变更造价核算及其他相关附件等。 |
|
3 |
3.为保障项目质量,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障方案、后续服务方案,需为本项目配备相关人员并具有相关履约能力。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为保障项目质量,需为本项目配备相关人员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为保障项目质量,需为本项目配备设施设备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稻城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①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②验收方式: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皆应派员参加。③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服务进度至70%时,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出具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违约责任1.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2.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如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未按采购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支付金额和提出解除合同。争议解决办法1.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就采购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费应由败诉方承担。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3.4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所报价格包含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费、税费、利润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等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实质性要求)2.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但供应商应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组织现场勘察,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实质性要求)3.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质性要求)4.本项目自成交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全部成果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方将负责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相应直接或间接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实质性要求)5.若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情况下,优先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为少数民族地区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