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围绕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巩固提升、创新发展工作要求,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全覆盖的思路,培育“文化有约 向美而行”惠民服务品牌。统筹多方资源,遴选优质团队,聚焦品质服务,创新供给模式。
1.项目名称:通州区“文化有约向美而行”主题系列文化活动项目
2.项目预算:870236.82元
3.项目进度要求:服务期限以2023年9月至11月完成为基本原则,如遇突发或不可抗力因素,具体期限以甲方实际需求时间为准。
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5.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通州区“文化有约 向美而行”主题系列文化活动项目 |
1 |
项 |
开展向美而行 各美其美——群众文化艺术指导88场,向美而行 美时美课——生活美学类艺术培训88场,向美而行 良辰美景——传统节日演出活动22场,向美而行 尽善尽美——普法教育宣传23场,媒体宣传推广8篇。 |
6.采购需求
(1)向美而行 各美其美——群众文化艺术指导
邀请专业的群众文化专家,面向文艺团体进行系统的培训课程,培育基层优秀团队、优秀人才。
活动时间:9月至11月。
活动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街道、乡镇。
活动场次:88场。
活动要求:选取合唱、舞蹈、戏剧、书法、美术等五个系列,每场培训活动2课时,每课时60分钟。
(2)向美而行 美时美课——生活美学类艺术培训
开展读书会、乐器课堂(包含乐器)、二十四节气知识普及、非遗民俗手工等培训课堂,服务形式趋于多样,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活动时间:9月至11月。
活动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街道、乡镇。
活动场次:88场。
活动要求:制定培训目录,共计88场,每场培训2课时,每课时60分钟。
(3)向美而行 良辰美景——传统节日演出活动
结合“国庆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引入优秀演出团队,提供包含戏曲、综艺、相声、朗诵、魔术等综合型演出,为群众提供优秀演出服务,营造节日的欢庆氛围。
活动时间:9月至10月。
活动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街道、乡镇。
活动场次:22场。
活动要求:每场现场演出不少于90分钟。
(4)向美而行 尽善尽美——普法教育宣传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活动时间:9月。
活动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街道、乡镇。
活动场次:22场。
活动要求:实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宣讲、发放手册等形式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活动。每次普法活动1课时,每课时60分钟,印刷宣传手册6000册(尺寸A5:148mm×210mm,共30页,普通纸打印,彩印封面封底)。
(5)宣传推广
结合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推广工作安排,统筹宣推。编辑宣传稿8篇(每个系列优选至少1个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刊登媒体包括:中国文化报(电子版)、国家公共文化云;北京市媒体: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等。
7.质量要求
(1)中标服务商应提供完整、详细的活动策划方案;活动前,设计相关主视觉,色彩丰富,搭配协调,能够满足在电子屏幕播放。
(2)群众文化艺术指导,邀请公共文化专业老师、公共文化行业知名老师或公共文化专业协会老师授课。
(3)生活美学类艺术培训,提供文化生活、文化艺术、非遗传承等相关活动内容,培训课程中所产生的培训物料、运输费、设备租赁、耗材等费用由中标服务商提供,同时,应聘请对应专业的教师授课。
(4)传统节日演出活动,每场活动提供不少于8个节目,呈现形式应为综艺性演出,演出为原创节目或者授权演出活动,如出现侵权行为由中标服务商负责法律赔偿。演员交通、设备租赁、意外保险等费用由中标服务商提供。
演出的节目单、节目内容由甲方审核后,可以正式演出,演出节目过程中,不能出现侮辱党和国家、侮辱英雄人物等不当言论,一经发现将追究中标服务商及演员的法律责任。
(5)普法教育宣传,邀请公共文化专业老师、公共文化行业知名老师或公共文化专业协会老师授课。
(6)宣传推广,应结合通州区实际,在市级、区级等官方媒体宣传、主流媒体宣传,挖掘通州特色完成新闻编辑推广。
8.最终项目实施方案以甲方确认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