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掌握广州市南沙区古树名木生长及健康状况,为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持,2022年6月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组织技术团队对南沙区224株古树进行了健康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编制27株濒危或衰危古树抢救复壮方案。现根据《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技术服务方案》,对27株濒危或衰危古树实施挽救复壮养护保护工作。
编号 |
古树编号 |
树种 |
位 置 |
生长势 |
立地环境 |
树 龄 |
1 |
44011500120400118 |
荔枝 |
金岭北路生辉半山公寓路段 煤气站对面山坡 |
濒危 |
差 |
134 |
2 |
44011500120400119 |
荔枝 |
金岭北路生辉半山公寓路段 煤气站对面山坡 |
衰弱 |
差 |
134 |
3 |
44011500120400120 |
荔枝 |
金岭北路生辉半山公寓路段 煤气站对面山坡 |
衰弱 |
差 |
134 |
4 |
44011500120400121 |
荔枝 |
金岭北路生辉半山公寓路段 煤气站对面山坡 |
衰弱 |
差 |
123 |
5 |
44011500120400122 |
荔枝 |
金岭北路生辉半山公寓路段 煤气站对面山坡 |
衰弱 |
差 |
134 |
6 |
44011500120400124 |
荔枝 |
金岭北路生辉半山公寓路段 煤气站对面山坡 |
衰弱 |
差 |
134 |
7 |
44011500120400125 |
荔枝 |
金岭北路生辉半山公寓路段 煤气站对面山坡 |
衰弱 |
差 |
134 |
8 |
44011500120400127 |
荔枝 |
金岭北路生辉半山公寓路段 煤气站对面山坡 |
衰弱 |
差 |
134 |
9 |
44011500120400128 |
荔枝 |
金岭北路生辉半山公寓路段 煤气站对面山坡 |
衰弱 |
差 |
134 |
10 |
44011500120400129 |
荔枝 |
金岭北路生辉半山公寓路段 煤气站对面山坡 |
衰弱 |
差 |
134 |
11 |
44011500120400130 |
荔枝 |
金岭北路生辉半山公寓路段 煤气站对面山坡 |
衰弱 |
差 |
134 |
12 |
44011510220000048 |
细叶榕 |
南沙区南京路与麟龙东路交汇街庙巷 |
衰弱 |
差 |
240 |
13 |
44011510220000049 |
细叶榕 |
南沙区黄阁镇东里村村委会文明巷四横19号(“东溪”石匾) |
衰弱 |
差 |
713 |
14 |
44011510220100020 |
杧果 |
黄阁镇莲溪村蟠龙巷一横13号前 |
濒危 |
差 |
166 |
15 |
44011510220300067 |
假玉桂 |
大井小学 “大井通衢石刻” |
濒危 |
差 |
159 |
16 |
44011510220300068 |
细叶榕 |
南沙区大井村村委会清河路口旁 |
衰弱 |
差 |
163 |
17 |
44011510220500095 |
龙眼 |
南沙区黄阁镇亭角村村委会乐郊上街一巷4号左侧(原地址,现为荒地) |
濒危 |
差 |
114 |
18 |
44011510221200004 |
细叶榕 |
黄阁大道北与小虎南三路交界 |
衰弱 |
差 |
116 |
19 |
44011510320100225 |
木棉 |
南沙区东涌镇 |
衰弱 |
差 |
135 |
20 |
44011510320100226 |
黄葛榕 |
南沙区东涌镇 |
衰弱 |
差 |
125 |
21 |
44011510320100227 |
细叶榕 |
南沙区东涌镇 |
衰弱 |
差 |
125 |
22 |
44011510320100228 |
细叶榕 |
南沙区东涌镇 |
衰弱 |
差 |
132 |
23 |
44011510320100229 |
细叶榕 |
南沙区东涌镇 |
衰弱 |
差 |
132 |
24 |
44011510320100230 |
细叶榕 |
南沙区东涌镇 |
衰弱 |
差 |
126 |
25 |
44011510020500162 |
细叶榕 |
南沙区万顷沙镇 |
衰弱 |
差 |
124 |
26 |
44011510020800155 |
朴树 |
南沙区万顷沙镇 |
衰弱 |
差 |
148 |
27 |
44011510020600161 |
木棉 |
南沙区万顷沙镇 |
衰弱 |
差 |
135 |
二、项目预算
1、预算 1569044.41 元,最高限价 1569044.41 元。
2、★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人民币结算。
三、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目标
1、服务期限内,对27株古树开展复壮抢救和养护工作。
2、现场实际情况及交通运输情况:由供应商自行勘察。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或完成27株古树复壮养护技术方案的维护服务内容止。
四、采购标的需要执行的相关标准
1.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范(DBJ440100/T 141—2012);
2.《古树名木健康巡查技术规范》(DB4401/T 126-2021);
3.《园林树木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DB4401/T 17-2019);
4.《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范》(DB4401/T 52-2020);
5.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
五、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根据27株古树健康情况,因地制宜,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施古树现场养护复壮(或抢救)工作,跟踪养护复壮(或抢救)效果。古树养护复壮(或抢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回填专用营养基质、立地土壤改良、清腐、修补树洞、根系杀菌、施肥复壮、修枝整形、病虫害防治、气根牵引、古树清杂等。根据古树周边环境情况,新建或维护配套保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修建钢管支撑或钢索牵引、建造或维护护栏和树池、地面铺装改造等。复壮期间加强日常养护工作,注意预防病虫害,15-30天对复壮古树进行一次土壤杀菌以及促根施肥处理,连续使用3次,促进古树健康生长。
2、技术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按照投标承诺投入足够的人力、机械设备和物料。须具备土壤、植物营养及植保检测相关资质;树木内部及根部状况探测评估技术,所采取探测手段必须对树体基本无损伤,探测结果直观真实;防治技术不得对树木造成伤害;树洞修补技术先进,所用材料不得对树体有害,所补部位不得出现龟裂、进水等现象;树木的修剪按照绿化修剪技术标准执行,坚持因树因地、少修浅修、适时安全、规范操作的原则,禁止过度修剪树木,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实施。
3、提交的成果、验收要求
按国家(行业)、省、市园林绿化有关规程、检评标准要求,提交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技术服务项目总结报告、治理前后对比照片、施工过程照片电子和纸质文件,并现场验收复壮情况。
4、质量要求
抢救复壮过程不得破坏古树和古树立地生境,不得随意更改古树根颈处的地形标高。服务范围内外的建(构)筑物、路树及所有管线要求按原样保护。本项目的所有材料、设备及配件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及行业的古树名木复壮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使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现行有关实施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实施,确保项目质量达到标准。成交投标人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责任和义务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人,以供采购人核实并及时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质量不合格者,采购人可指令成交供应商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成交供应商有违反操作规程和标准或项目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责令成交供应商停止(或暂停)实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投标报价必须考虑自然的和人为的破坏、被盗等原因和风险,应包括进行维护实施时必须配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其标准按市园林〔2001〕1273号规定和要求执行。同时考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绿化垃圾及其它垃圾,做好各种垃圾处理清运、消杀及防治病虫害等工作,确保现场管理规范、整洁、有序,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等,避免给周边环境及道路造成影响。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服务费用已包括所有实施设备费、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检验试验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含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其他措施项目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建筑废料运输与排放费用、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规费以及合同明示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业务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现场障碍条件和现场各种不利条件发生的可能性所带来的风险。
七、付款方式
1、技术服务费分三次支付,第一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30%的服务费;第二期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完成20株古树抢救复壮工作后15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50%的服务费;第三次支付方式,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剩余20%的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每次请款前需向采购人出具正规等额有效的服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2、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采购包1(2023年南沙区古树名木复壮养护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技术服务费分三次支付,第一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30%的服务费;第二期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完成20株古树抢救复壮工作后15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50%的服务费;第三次支付方式,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剩余20%的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每次请款前需向采购人出具正规等额有效的服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申请支付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等额发票; 3)验收报告书(须经采购人确定并盖章) |
验收要求 |
1期:1、成交供应商须提交:广州市南沙区古树名木每木抢救复壮养护总结报告及治理前后对比照片、施工过程照片,每株古树复壮期间每次养护工作照片,并现场验收复壮情况。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省、市园林绿化有关规程、检评标准要求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林业服务 |
2023年南沙区古树名木复壮养护项目 |
项 |
1.00 |
1,569,044.41 |
1,569,044.4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南沙区古树名木复壮养护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