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供热服务:其中供暖面积(建筑面积)约11.78万平方米,供暖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锅炉为约20吨热水锅炉一台,供暖需按丹东市供暖标准,煤炭燃烧值达到4500卡以上。供暖煤、锅炉房及供暖中供暖系统运维整体承包,供暖期间供暖范围内的所有区域室温达到丹东市供暖标准规定的18度以上(具体以丹东市供暖标准为准),如供暖室温经双方共同测温不能达标按丹东市供暖规定,应立即无条件整改,并按未达标天数比例扣除承包费。连续整顿三次以上仍然不达标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供应商需具有供暖服务许可。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
合同履行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大街1号,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