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需要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4.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
标段(分标) |
/ |
||||||||||||||||||||||||||||||||||
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
1 |
南宁市羊老石场建筑石料用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
项 |
1 |
▲一、服务范围 南宁市羊老石场建筑石料用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编制工作须基本查明矿区的地质特征及矿体特征、矿石质量、矿石加工技术性能,基本查明开采技术条件,估算矿产资源储量,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推进“边开采、边修复”的开发模式,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义务、任务、措施、计划和资金落到实处;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监管、办理采矿权出让、延续、变更等提供依据。 ▲二、工作内容 1.在区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查阅以往地质资料,进一步加强基础地质工作,通过开展1:2000大比例尺地质填图,基本查明勘查区成矿地质特征,包括地层、构造、矿体分布、围岩蚀变特征。 2.在基本查明区内地表地质基础上,通过施工探矿工程,并进行系统取样,基本查明区内矿体形态、规模、厚度、变化规律及其矿石质量特征,并估算矿区内灰岩矿的(控制+推断)资源量,对矿体经济效益作出概略评价。 3.在矿区开展专项水、工、环地质工作,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基本查明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4.通过与同类灰岩矿山类比,基本查明灰岩矿加工技术性能,确定理论荒料率。 5.经过系统采样、测试,基本查明矿石的物理性质及加工性能,即矿石的体重、吸水率、(饱水)抗压强度、耐磨性、光泽度、放射性等。并通过对灰岩矿进行力学抗压测试等测试,综合评价该灰岩矿石建筑用物理特征。 6.通过收集分析国内、外市场供需状况,综合矿区资源条件、工艺技术、建设条件、环境保护等,以类似企业的技术经济指标对矿床做出经济意义的概略研究。 7.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合并编制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68号)的要求,提交《南宁市羊老石场建筑石料用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三、主要实物工作量: 通过开展矿区1:2000地形地质测量,专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测量,利用钻探及槽探工程揭露和控制,以及取样分析测试等工作,基本查明矿区范围地层、构造概况;基本查明矿区灰质岩矿体的分布范围、形态、产状、规模、质量特征;基本查明灰质岩矿体厚度、覆盖层厚度及其分布范围;基本查明矿区内的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开采技术条件;根据详查工作所获得的地质矿产资料、成果及国内外资源市场情况,进行矿床开发经济意义的概略评价;估算灰质岩及综合回收利用建筑用灰质岩资源储量。设计的主要实物工作量符合规范要求。 |
1477400.00 |
其它未列明行业 |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 ▲二、服务时间:自2024年2月底前提交方案审定稿。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服务标准 1、严格按照经过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2、严格执行《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DZ/T0079-2015)、《矿产地质勘查规范 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和《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20)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质量管理与监控,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3、成果须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规范、行业及地方相关技术要求,提交评审机构通过评审的意见书和有关部门的资源储量备案证明。 ▲五、验收标准、规范: 1、总体方案必须通过评审组织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总体方案须按专家意见进行及时修改,且经评审组织机构确认合格及通过采购人验收。 2、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具体份数由双方协定),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 六、售后服务要求: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0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七、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调整服务方案等费用。 (4)投标人勘察工作人员的住宿、办公、通讯、交通等方面相关费用。 ▲2、付款方式:涉及地质报告编制的相关费用待采矿权挂牌成交后,由采矿权竞得人向城区财政支付,再由城区政府向中标编制单位一次性支付该笔费用,中标编制单位需在支付编制费前向采购人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文件。 3、项目实施要求: (1)投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书面请采购人批准; (2)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方案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 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上报成果文件的; 4)编制成果不能通过法定程序审批的; 5)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正式书面同意擅自修改服务方案的。 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包括最后报价。投标人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以上所有要求在详查过程中如需要调整,将以采购人的补充函件、会议纪要、传真等书面通知为准。 6、在投标文件中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提供项目组织服务方案(应包含工作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等。 |
||||||||||||||||||||||||||||||||||
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是否进行演示:否 2、是否要求提供样品:否 3、是否现场踏勘:否 4、合同延续年限、条件和方式:本项目合同到期后不续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