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2023-0084
3、委托代理编号:HZY-ZC-23423
4、总预算金额:¥1970859.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调查县级河流5条、县级水库5个、县级林场3个、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等,具体工作如下:数据预处理;基础地图制作;预划登记单元;登记单元界线调查测绘;权属状况调查及外业补充调查测绘;自然状况调查;关联信息调查;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电子成果图件编辑;自然资源登记数据库建设和登记成果数据入库;配合各级部门对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8号)、《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双峰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峰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发〔2022〕7号)的具体要求,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1.数据预处理。需要对全县收集到的三调、年度变更、遥感影像、地理国情监测等基础成果、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矿产等各类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审批管理等成果资料进行兼收并蓄、逻辑核实、甄別取优,进行数字化,配准融合和属性数据上图,为确权工作提供清晰规整的基础数据,确保登记不重不漏,确保工作科学性和计划性。
2.基础底图制作。根据规范要求,需针对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分类制作工作底图;对不同类型数据进行精细化叠加分析,根据不动类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需求筛选编辑处理相关图形要素,处理存在的拓扑错误,并进行整饰修编。
3.预划登记单元。基于工作底图,依据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法规政策文件、政府审批文件、各类管理和保护范围界线、有关统计资料、有关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各类专业调查和评价资料、各项管制信息、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等资料,进行预划登记单元范围界线。
4.登记单元界线调查测绘。通过内外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对登记单元界线开展调查测绘。
5.权属状況调查及外业补充调查测绘。通过内外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对登记内权属界线开展调查测绘。通过将各登记单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所有权数据进行叠加,并进行统计, 确定工作量。
6.自然状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原始数据处理、信息提取与清洗、数据套合与处理、数据整合、形成空间信息标准数据集。通过将各登记单元与三调和最新年度变更数据进行叠加,并进行统计。
7.关联信息调查。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关联信息和公共管制关联信息,工作内容主要涉及信息的提取和清洗、数据的套合、信息的录入,数据整合,形成空间信息数据集等环节。该项工作不便对工作量进行具体量化。相对自然资源状況调查来看,涉及到的数据融合的工作相对较少,工作相对简单。
8.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对全县1593平方km范围内的登记单元进行数据库建设。
9.电子成果图件编制。根据规范要求,该项工作需要按名类自然资源〔水库、河湖、矿产、森林)分开编制自然资源地籍图、登记单元图及各类专题图(自然资源分布图、权属状況分布图、公共管制专题图等8种类型的专题图)。按照 1:5000
分幅,结合核定的登记单元,通过ArCGIS软件预分幅,制作地籍图、登记单元图和专题图,图幅工作量较大。
10.自然资源登记数据库建设和登记成果数据入库。工作量为1593平方km,预算参照《湖南省基础测绘项目预算标准(试行)》的地形数据库入库标准进行预算。
11.配合各级部门对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任务的完成。该项工作涉及省自然资源、省林业、省水利等省直管理部门,对我县相关自然资源确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验收等,涉及我县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农业,特别是乡镇广大工作人员要全程参与到该项工作当中,参与、配合完成我县白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任务。
开展猪婆山林场等林场、公园等自然资源保护区确权,峡山塘、燕霄等水库自然资源确权,湄水等河流自然资源确权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有:基础数据成果资料收集整理、数据预处理、基础底图制作、预划登记单元、权属状况调查、自然状况调查、数据库建设等。
四、服务时间
双峰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要求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
五、执行技术标准
1.《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9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8号);
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96号);
5.《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17);
8.《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
9.《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等。
六、数学基础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斯—克吕格投影,标准的3°分带。
七、质量及验收要求
形成成果应符合《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0〕8 号)及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八、提交成果
1.形成包含技术设计书、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图件(集册)、界址点成果表(册)、数据库等各类数据成果资料。
2.成交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九、付款方式
完成确权登记调查工作任务量60%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完成全部确权登记调查工作任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将全部成果资料提交业主,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后,支付剩余30%。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