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采购人对本项目提出以下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推进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税发[2022]39号)等要求,解决部门间网络联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深化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信息共享,大力推进线上线下“一窗办事”,努力构建“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全覆盖”的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服务新体系。
二、文件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
2、《市县区不动产部门信息共享联网方案》;
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推进不动产登记办税缴费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税发[2022]39号)
三、工作内容
1、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协作平台
《不动产登记与税务协作平台》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服务规范》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为研发依据,主要通过整合现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以《不动产登记证》为关键环节,通过业务流程环节控制,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部门协同办公,以信息共享、数据比对为依托,坚持“先税后证”的原则,大力整合不动产行业的信息资源,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与环节控制,实现不动产市场信息共享,规范行业税费征收管理和证件发放,建立行业税收的一体化长效控管机制,促进地方财政增收。
(1)与税务平台对接接口内容:
①存量房房产交易接口:推送存量房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信息(涉及业务类型:转移登记);
②存量房商业房产交易接口:推送存量房用途为商业的不动产信息(涉及业务类型:转移登记);
③增量房房产交易接口:推送增量房的不动产信息(涉及业务类型:转移登记);
④税票情况查询接口:税务平台推送完税信息到不动产登记平台;
⑤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接口:税务平台根据姓名、身份证号,查询不动产登记中查询人的家庭住房信息。
(2)不动产登记涉税流程改造:
①在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流程,受理环节添加税务信息表单,在表单中填写税务所需要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通过接口调用推送给税务平台;
②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表单,通过权利人名称、证件号及查询时间等条件查看税务查询的信息内容。
2、技术路线
丹东市不动产的数据交换平台与辽宁省税务共享平台进行对接,东港市不动产登记平台调用丹东市不动产的数据交换平台接口发送数据请求,丹东市不动产的数据交换平台转发请求到辽宁税务共享平台,辽宁省税务共享平台将请求数据分发给东港市税务系统,东港市税务系统根据收到的不动产数据进行完税,然后将完税信息传送给辽宁省税务共享平台。丹东市不动产的数据交换平台将辽宁省税务共享平台发送的完税数据分发给东港市不动产登记平台,东港市不动产登记平台确认完税信息后,继续进行登记操作。
3、数据交换设计
采用WebService方式进行数据实时交换(AXIS2),以数据传输为目的,由数据接收方提供服务接口,数据提供方调用接口发送数据;以数据查询为目的,由数据提供方提供服务接口,数据接收方方调用接口查询数据。交换数据文件格式为XML格式报文。考虑到业务量及业务实时不能间断的业务特点,拟通过搭建专线(两条)进行数据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