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1)项目概况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辽政发〔2022〕13号)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遵循土壤普查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和做法,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全面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完成,在国家、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
(3)服务地点
抚顺市新抚区。
(4)主要任务
开展本地区土壤表层样品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负责本地区数据库建设、负责本地区土壤制图及成果汇总汇交工作。
(5)标准依据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等。
(6)质量把控
必须严格按要求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
(7)成果提交
要求提交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