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有划分包组的,则以包组为单位)的标的物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本项目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2024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推广项目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4、供应商应对所投采购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采购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5、本项目纸质版响应文件必须是通过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生成的加了系统水印的响应文件打印的纸质版,否则视为无效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但不造成响应无效。
6、项目背景:
为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塑造文化和经济上的双优势,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拟与省级主流媒体合作,借助供应商提供的主流媒体报纸、网站、APP及有利于国际传播的融媒体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文化旅游推广,通过主题宣传、融媒体宣传、综合宣传及产媒融合落地项目等形式加大对广东文化旅游的宣传推广,提升“活力广东 时尚湾区”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
7、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2024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推广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70%,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出具项目总结验收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审核通过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30% |
验收要求 |
1期: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承诺,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组织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情况、服务质量、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成效及热度等方面,采购人有权根据验收结果单方决定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进行扣罚并作为最终对项目验收及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费用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对此不持异议。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验收要求(补充),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7日内进行验收。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广告宣传服务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2024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推广项目 |
项 |
1.00 |
2,400,000.00 |
2,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2024年度融媒体文化旅游宣传推广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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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内容概况 本年度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主题宣传类、融媒体宣传、综合宣传及产媒融合落地项目四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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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具体服务内容 (一)主题宣传策划 ★借助主流媒体平台,发挥“岭南文化名片”特色优势,擦亮岭南文脉品牌,立足省级媒体旗下全媒体融合传播平台,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深入挖掘岭南文化的精髓内容。拟根据时间节点主动策划,在主流媒体报纸要闻及旅游、文化等板块,推出不少于7个整版。 (二)融媒体宣传策划 1.文化艺术方向: 深度结合创新型融媒产品,线上多元传播与线下活动并行。联动主流媒体在境内外的宣传平台,立足湾区、面向全国、连通海内外传播广东文化与旅游发展的亮点和新貌。 融媒体产品主要在供应商提供的主流媒体网站、APP、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同步推送。国际传播产品将针对性投放亮点内容至供应商提供的主流媒体海外社交平台渠道。 2.文旅融合方向: (三)综合宣传策划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工作部署,在主流媒体报纸头版、要闻版对重大活动进行跟进报道,较大篇幅专题报道不少于30次。 (四)产媒融合落地活动 重点报道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展示文旅新业态与消费新场景。重点报道广东文化和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展示文旅新业态与消费新场景,大力促进我省文化旅游事业繁荣发展,加快推进“人文湾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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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对供应商的具体要求 (一)供应商业务能力要求 ★供应商拟投放推广宣传的媒体资源中,必须提供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省级或省级以上的纸质报刊媒体资源(自有媒体或合作媒体均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人员保障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固定、高素质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实施小组人员中的核心主创人员应具有丰富的文化旅游推广编写等方面的经验。 项目服务团队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经验与能力(包括不限于:项目管理人员、出版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新闻信息采编人员、视频拍摄制作人员、宣传推广服务人员、刊物版面设计编辑人员等),其中项目经理应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同类项目管理经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与本项目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项目团队人员中应配备具备中文、新闻、广告、设计、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确保项目服务能力。在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上述人员可兼任多项工作。 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本项目团队的成熟与稳定性,在项目实施期间,本项目关键技术人员(如项目负责人)的更换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调整在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实施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替换任何不称职的人员,成交供应商应予无条件接受,且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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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项目文档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项目文档,项目文档将作为合同验收的交付材料。最终产出的文档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一)项目阶段性文档 1.项目需求分析 2.项目实施方案 3.中期总结报告 4.项目总结报告(含项目建议) (二)策划文档: 对于项目中各项主题宣传类、新媒体项目类和综合宣传类宣传推广工作,成交供应商应编写完整全面的策划方案文档。策划文档经采购人审核后,作为宣传推广实施的依据。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题宣传类计划及策划文档 2.文旅宣传类计划及策划文档 3.产媒融合落地活动计划及策划文档 (三)服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创作素材及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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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其他服务要求 (一)服务计划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执行并完成项目任务及相关工作内容。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有关服务内容的规定进度、完成情况和当前时间段的工作状况,以及下一个时间段计划的工作内容,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出建议。 (二)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分工组织明确的服务架构并制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执行并完成项目任务及相关工作内容。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有关各项工作的进度、完成情况及效果,并应针对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提出优化建议。 (三)知识产权及服务成果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使用或交付采购人的所有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而造成采购人承担赔偿等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2.成交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影音素材、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使用或交付采购人的网页、图片、视频、文字等全部创作及制作宣传推广的内容不得侵犯采购人及第三方知识产权,涉及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而造成采购人承担赔偿等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 3.履行本合同服务工作而产生的所有技术创新、发明专利、研究成果、网页、图片、视频、文字等全部创作,以及制作发布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四)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采购人不允许公开发布的信息、文稿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五)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服务进行转包或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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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已必须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策划费用,媒体投放费用,各类工具设备材料费用,版权专利,全额含税发票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及一切技术和服务费,以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其他一切含税费用。采购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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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相关的材料。 2、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3、成交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