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茂名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茂府函〔2022〕27号)的目标治理任务要求,茂南区2023年拟新增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244个,累计完成污水治理自然村数1193个,治理完成率要达80.45%以上。另外根据茂南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2023年底,茂南区全域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一是要科学合理选择治理模式。各地要结合我市农村自然村村落分散、常住人口相对少、200人以下的自然村占比高等特点,因地制宜引导污水资源化利用或有效管控,不能“一刀切”建设集中式设施。在制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时,要根据自然村位置、地形地貌、环境质量、经济水平等条件,科学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二是要坚持资源化、生态化的原则。实行“一村一策”,细化每户化粪池位置、污水排放走向等,按房前屋后利用、农业利用、生态消纳等资源化利用途径,优先选用厌氧、无动力或微动力等经济适用、运维简单的治理工艺,节约建设及运维成本,加快提高污水治理覆盖面。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人口少、居住分散的村庄,在确保周边无污水横流、无黑臭水体且水环境良好的前提下,可通过对个别排污盲点黑点进行有效管控、清除排污盲点黑点等方式进行治理,尽量避免过度治理、资源浪费。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资环〔2021〕466号),茂南区作为全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4个试点县之一,鼓励有条件的自然村优先选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周边无黑臭水体且水环境良好的前提下,可根据人口规模和聚集程度,充分利用既有水沟、水塘和洼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并可通过农田、果园、菜园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茂南区200人以下在建、未建自然村共计226条,根据资源化利用指南十分符合资源化利用要求,这样既能减少建设投资,降低建设难度,又可以降低后期运维难度和运维资金投入。
考虑到茂南区农污治理的时间紧、任务急,为了加快推进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拟开展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示范项目专项技术服务,在农污规划一村一策基础上细化资源化治理要求,形成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使得茂南区资源化利用可落地,可实施。
采购包1(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示范项目专项技术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底结束。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茂名市茂南区范围。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甲方在合同书签订且收到乙方出具对应金额的发票之日起,15天内拨付第一笔经费(合同款30%);
2期:支付比例40%,甲方在收到通过专家评审并修改后的《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和正式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二笔经费(合同款40%);
3期:支付比例30%,技术单位完成所有工作任务,提交全部技术成果,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拨付第二笔经费(合同款30%)。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的合法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盖有成交供应商的发票。 |
验收要求 |
1期:技术单位提交的技术成果符合甲方要求,并通过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底结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日-2023年12月,根据《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和省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结合茂南区实际和茂南区农污规划前期成果,对200人以下在建、未建的226条自然村进行现场踏勘调研,筛选符合资源化利用条件的自然村。 2、2023年12月-2024年6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按照方案指导符合条件村实施。 3、合同签订日-2024年6月,参考袂花镇打银村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成功案例,各镇(街道)因地制宜选出3-4条自然村,服务单位综合评估编制《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示范村指导方案》,并指导建设单位打造一批生态化治理示范项目。 4、合同签订日-2024年6月,项目管网优化筛查。对未开展管网建设的村进行筛查,对具备分散片区资源化利用或有效管控污水的区域实施分散单独治理,不再通过管网收集污水,尽量节省管网建设投资。 |
|
2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茂名市茂南区范围 |
|
3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甲方在合同书签订且收到乙方出具对应金额的发票之日起,15天内拨付第一笔经费(合同款30%); 2期:支付比例40%,甲方在收到通过专家评审并修改后的《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和正式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二笔经费(合同款40%); 3期:支付比例30%,技术单位完成所有工作任务,提交全部技术成果,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拨付第二笔经费(合同款30%)。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的合法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盖有成交供应商的发票。 |
|
4 |
验收要求 |
1期:技术单位提交的技术成果符合甲方要求,并通过验收。 |
|
5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示范项目专项技术服务项目 |
项 |
1.00 |
1,649,200.00 |
1,649,2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及示范项目专项技术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编制: 根据《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和省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结合茂南区实际和茂南区农污规划前期成果,对200人以下在建、未建的226条自然村进行现场踏勘调研,筛选符合资源化利用条件的自然村。编制可实施、可落地的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指导其完善资源化利用措施及路径。 1、现场踏勘调研。 对符合资源化利用的226条村进行现场踏勘调研,核实常住人口,看空间分布(集聚程度),确定资源化利用模式(零散户模式、极小聚居片房前屋后利用模式、较小聚居片就近利用模式和较大聚居片就近利用模式);看受纳体情况及周边重点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功能区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需要增加预处理设施;看村内现有管网、沟渠、排水去向等,初步确定收集输送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内容;与村民沟通协调,尊重农民的生产习惯,了解农户生活污水利用意愿。 2、方案编制及优化设计。 立足农村实际,重视村民意见,结合利用村庄原有排水路径,通过完善已有沟渠的方式收集污水,分析排水去向确定一个或多个受纳体,看受纳体情况,分析污水量与受纳体消纳能力匹配性,判断是否需要增加储存或预处理设施。针对污水未能有效消纳利用,受纳体生态、卫生环境质量受损严重,出现水体黑臭(富营养化)、滋生蚊蝇、产生异味、污水集聚、污水横流等问题,宜根据污水负荷、受纳体类型、受纳体需水规律及利用习惯等,结合一个或多个受纳体特点进行生态化改造,提升受纳体消纳能力,具体措施包括栽植水生植物、增加增氧设备,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湿地等,合理设置污水暂存、调节或预处理设施,以满足资源化利用要求或提高利用水平。筛选符合资源化利用条件的自然村,制定初步治理方案(含初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初步治理方案征求村民意见后,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相关成果可有效消除污水横流(明渠明沟排放),对污水进行有效管控,使得资源化利用的村“一村一方案”、“一村一图”、“一村一清单”。 组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专家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了分析、研讨,并最终形成审查意见,结合审查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使实施方案更加切实可行。 3、召开方案专家评审会。 资源化利用实施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按照省厅资源化利用指南、有效管控指南和完成治理标准,组建技术团队和镇村工作人员评估认定,完善资源化利用路径资料,建立资源化利用运维台账。 4、全过程技术指导。 资源化利用实施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按照省厅资源化利用指南、有效管控指南和完成治理标准,组建技术团队和镇村工作人员评估认定,完善资源化利用路径资料,建立资源化利用运维台账。 |
|
2 |
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 参考袂花镇打银村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成功案例,各镇(街道)因地制宜选出3-4条自然村,打造一批生态化治理示范项目。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对各镇选出的自然村进行综合评估,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优先推广利用村内及周边的土沟,坑塘改造为生态沟、生态塘、生态湿地,推广生态化治理模式,编制《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示范村指导方案》,指导建设单位打造一批生态化治理示范项目,为全区因地制宜选取治理模式提供借鉴与参考。 |
|
3 |
项目管网优化筛查: 对未开展管网建设的大村进行筛选,对具备有居住集中区和边缘小分散片区特征,而且原设计的管网基本全覆盖了,导致管网投资过大的自然村。采取集中区用管网收集,外围分散片区,改为分散资源化利用的模式,减少管网投资。 |
★ |
4 |
人员安排 安排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常驻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 开展项目协调跟进相关工作。 |
|
5 |
按照要求提供以下项目成果: (1)《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2)《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示范村指导方案》 (3)《茂南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管网优化调整方案》 (4)调研资料汇编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