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沁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国家、省、市对国土空间规 划的总体要求,参照《河南省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规程(试行)》, 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沁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1、编制内容
——空间范围,以豫政办〔2023〕26 号---关于公布河南省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的通知的四至边界为准,规划(围合)范围面积为 28.92 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 22.34 平方公里。与沁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开发区发展规划协调,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应以 2020 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数据,并与所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期数据保持一致。规划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现状调查和评估:深入开展开发区现状调查,充分掌握自然地理、社 会经济、产业发展、项目入驻、土地使用、配套设施等基础资料,摸清发展现状和诉求。
——目标定位:根据开发区产业基础和发展趋势,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及开发区发展规划要求,明晰开发区功能定位,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
——总体布局:合理布局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科技研发等产业功能组团, 以及必要的生产性服务设施用地和生态隔离空间。
——用地结构:以产业用地为主,工业、物流仓储、科创研发等产业用地 所占比例不低于 60%,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不超过 10%,道路用地所占比例为 10%-15%,绿地与开敞空间所占比例不超过 10%。
——市政设施:统筹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依 据开发区产业类型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环卫等各类设施建设标准、规模和布局。
——综合防灾:明确防灾减灾目标和设防标准,优化重大防灾、减灾、救 灾、避灾等应急服务设施布局,统筹安排行泄通道、疏散通道、避难场所、消防用地,提出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要求。
2、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及附件。
——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当清晰表述规划结论,明确规划强制性内容。
——规划图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区位分析图、四至边界范围图、用地现 状图、布局结构图、土地使用规划图、工业用地红线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综合防灾规划图、城市设计引导图、近期建设规划图等。
——规划数据库。规划数据库包括基础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按照统一的 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同步报批。
——附件。附件是对规划文本、图件的补充解释,包括规划说明、基础资 料汇编、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等。
3、成果审查审批
规划编制完成后,经所在市、县政府同意,由开发区管理机构和市县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向省自然资源厅提出规划审查申请。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开发区管理机构和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审查意见对规划修改完善,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确认后,按程序报批。
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由开发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经审批后的开发 区国土空间规划于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4、规划期限
按照前瞻 30 年、做细 15 年、做实“十四五”的要求,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展望至 2050 年。
二、其他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180 日历天。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0%,初步成果汇报后拨付合同金额的 30%,通过专家评审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30%,正式成果提交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10%。
3、验收、评价方法:规划设计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 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审查,乙方根据专家评审会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成果, 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依法上报审批。
本项目标的物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