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是为唐山市丰南区支持重点建设中心采购丰南经济开发区岔河镇工业区建设项目地上物评估服务,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服务。供应商须自身承担与竞标有关的所有费用,如供应商成交后发现未预见事宜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再追加价款。由此引起的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二、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050000.00元(响应文件中报价高于此预算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采购清单
序号 |
服务内容 |
评估范围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丰南经济开发区岔河镇工业区建设项目地上物评估服务 |
工业区四至:东至张唐铁路、南至南孙庄镇、西至唐廊高速以东、北至岔河镇以南,确定用地总面积3457.8亩。涉及岔河镇、胥各庄镇、南孙庄镇等三个镇共计13个村的集体用地,约占地 面积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具体如下:
丰南经济开发区岔河镇工业区建设项目地上物评估服务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占地面积(亩) |
1 |
春晖牧业 |
395.00 |
2 |
聚酯切片厂1 |
31.00 |
3 |
聚酯切片厂2 |
40.00 |
4 |
厂院1 |
59.00 |
5 |
厂院2 |
50.00 |
6 |
养殖场 |
31.00 |
7 |
砖厂旧址 |
135.00 |
8 |
果园 |
40.00 |
9 |
垂钓园 |
12.00 |
10 |
道路 |
24.60 |
11 |
养殖大棚 |
277.00 |
12 |
坟地 |
16.00 |
13 |
树木 |
783.00 |
14 |
青苗及其他附着物 |
1564.20 |
四、服务要求
1.依法依规进行评估服务,按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出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成果报告。
2.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不受任何人干扰,客观、公正、公开、独立的执行评估业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
3.供应商的变更及定点资格的转让限定:定点资格不得转让,已成交的供应商因改制、重组、转让等重大项目的变更,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继续有效。
4.服从和接受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管理、考核和监督,积极配合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调查等工作。
5.组织人员参加相应业务理论培训和学习,确保工作人员的执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6.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接受他人的礼品以及可能影响评估服务过程公平公正性的宴请等活动。
7.按规定做好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将有关档案和材料送交委托人和监管部门。
8.公平竞争,公正诚信,自觉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和要求,不以向委托人或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好处等手段谋取承揽业务。
9.保密及安全要求
供应商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保密工作有关规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公开规划编制设计成果,不得使用设计成果,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0.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合同履行期间,遇到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种问题,成交人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做出响应,2小时内安排专人到场处理问题,供应商须对此做好专门的承诺,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安全标准
1.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供应商应对整个项目工作的过程、内容等相关情况予以保密。供应商未得到采购人的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方案、成果。
2.成交供应商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对有些重要部位加强安全保障措施,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音或其它问题而对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和意外。
六、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与费用。
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知识成果及产权,成交供应商享有署名权。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免费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所有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