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二、编制内容及技术要求
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三区三线”划定后,应全面开展详细规划的编制。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丰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等已经按照划定的“三区三线”进入最终成果报批阶段,为更好地落实区委区政府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和新生活方式的需要,保障经开区产业项目落地实施,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编制《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7.《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GB/T 36670-2018;
8.《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住建部GBT 51149-2016;
9.《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
10.《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17;
11.《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2006);
12.《唐山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13.《唐山市丰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
14.《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总体规划(2021-2035)》;
15.国家、河北省、唐山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及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相关技术要求等。
工作内容
依据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按照《河北省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编制《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上版规划实施评估、现状综合分析评价、主导功能和用地布局规划、道路交通设施与竖向规划、市政设施规划、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安全设施与综合防灾规划、开发建设用地控制、城市设计控制、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以及规划实施措施等,并对规划建设时序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分析研究。
临港经济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北至兴盛街(2号路)南至正兴街(港前路)西至兴国路(经一路)东至沙河,规划用地面积约40.68平方公里。
1、主要包括以下:
(1)主导功能和用地布局规划
根据上位和相关规划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明确园区内的主导功能和用地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原则和开发控制要求,土地使用性质可划分到中类或小类。对每个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系数)、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提出控制要求。
(2)道路交通设施与竖向规划
完善深化主次支路道路系统,明确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及主要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明确社会停车场数量、位置和布局。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提出要求;明确加油(气)站设施位置、规模、用地面积及其对周边建(构)筑物的要求。
(3)市政基础设施
明确给水工程干管的管径;确定污水处理厂等各类污水设施的具体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规模。提出雨水泵站等各类雨水设施的具体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规模,明确污水和雨水工程干管的管径;明确35KV等级以上高压线的走向,标注高压走廊控制距离。确定各级变电站的具体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规模;设置邮政局所、交换局所、有线电视网络中心、移动通信机房等设施,明确布点要求、容量规模、用地需求;明确燃气气源、供气方式、调压方式及场站设置原则。明确燃气调压站等设施的位置、用地规模、防护距离和用地范围;明确工业的供热方式、热源。明确环卫设施的分布和配建标准。
(4)公共安全设施
提出园区消防、防洪、防震、人防、避难场所等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服务半径、布点要求;提出各类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要求。
(5)开发建设用地控制
在不造成污染,不与相邻用地性质、功能发生冲突的条件下,允许开发建设用地有一定的兼容性。根据不同区位和功能,确定不同的用地兼容比例;在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有关专项规划,从园区经济发展与职能定位、交通承载力、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承载力、环境承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工业等可开发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明确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主要控制指标并落实到地块上。
(6)城市设计引导
把握园区整体空间结构、开放空间、城市轮廓、视线走廊等各类空间环境特征,对开敞空间、景观节点的位置和高度提出控制要求;运用城市设计理念,对建筑容量、体量、形式、风格、色彩等进行研究,对建筑高度及景观视廊、建筑风格与形式、滨水景观、开敞空间等提出明确的规划控制要求,作为重点风貌区开发强度和空间环境指标确定的基本依据。
(7)地下空间利用
明确地下空间资源利用的功能和规划布局,提出地下通道等设施的控制要求。
工作要求
中标单位需提供文本、图则、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过程审查报告、技术图纸等纸质成果5套,同时提供电子版文档、图集及dwg、shp、mdb等矢量数据1套。规划成果分为纸质成果和电子数据库成果,主要包括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内容。法定文件包括文本和图则两部分。技术文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过程审查报告、技术图纸等。
规划成果深度满足国家、省、市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相关技术要求,通过专家、相关部门技术审查,质量合格。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提交初步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成交价的50%;通过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付成交价的20%;通过区规委会后15个工作日内付成交价的30%。
五、其他
成果归属权:提供报告及相关材料归招标人所有。如有需要成交供应商需配合招标人后续的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