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有关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3.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1 |
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编纂工作技术咨询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全部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编制意见并验收通过止。 |
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
二、采购目的
编制《广东省水库移民志(1949-2022年)》,总结好广东水库移民工作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记录广大的广东省水库移民工作者和移民所做的贡献,致敬水库移民精神,持续推进广东省水库移民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任务
研究提出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篇目框架建议和典型水利水电工程案例的选取建议,对地方开展工程案例编写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协助开展广东省水库移民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提出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的资料长编和分志编纂建议,对《广东省水库移民志(1949-2022年)》总纂进行指导、编审、校核等,形成工作成果《<广东省水库移民志(1949-2022年)>编纂意见》技术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水库移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办移民函[2023]910号)、《关于印发中国水库移民志篇目设计提纲的通知》(办移民函[2023]1049号)的要求,对我省编制《广东省水库移民志(1949-2022年)》进行技术性指导和辅助性服务。移民志编纂意见要内容完整,符合志书编纂行业规范和水利部编纂要求。
(二)采购人责任
1.制定《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编纂工作方案》。
2.研究确定全省移民志篇目框架、典型工程案例名单。
3.协调档案馆、方志办、各地移民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史料查询整理工作。
4.提供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安置和后期扶持基础资料。
5.负责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编纂过程技术成果进行把关审核,并完成《广东省水库移民志(1949-2022年)》编纂。
6.积极向水利部移民司汇报,根据相关要求对成果进行专家咨询、审核、报送、出版。
(三)成交供应商责任
1.派出高水平、经验丰富的移民、史志等专业技术人员,为编制广东省水库移民志提供技术性、辅助性服务。
2.按照《关于印发中国水库移民志篇目设计提纲的通知》(办移民函[2023]1049号)规定的内容、任务、原则、要求开展工作。包括:开展广东水库移民工作基础研究,提出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篇目框架建议和典型水利水电工程案例的选取建议;协助开展相关资料收集,系统梳理广东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基础信息、广东省各地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档案资料收集的移民部门、档案馆、方志办等归属单位和对应的资料征集清单的建议;提出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的资料长编和分志编纂意见,包括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典型水利水电移民工程案例、附录(移民文化、工程名录、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录、政策法规)等具体建议;提出广东省水库移民志(1949-2022年)总纂指导意见。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广东省水库移民志(1949-2022年)>编纂意见》技术报告,并报送采购人。
3.配合采购人开展咨询评审及交付出版工作,并承担会议费、咨询费、出版费。
(四)履约要求
1.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扣除合同总额5%;在此基础上,成交供应商延迟交付的《<广东省水库移民志(1949-2022年)>编纂意见》的,每延迟一天应向采购人再支付该项目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中扣减上述违约金。
2.如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广东省水库移民志(1949-2022年)>编纂意见》不能评审通过的,扣除合同总额3%。
3.合同履行期间,若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履行合同约定或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当返还采购人所支付的所有服务费,并应按合同约定合同金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损失。
4.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并应在采购人提出要求之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人返还本合同项下已经支付的服务费,且成交供应商须另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五)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全部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编制意见并验收通过止。
(六)服务费用
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费为中标价,该价格已包含中标人的人员报酬、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会议费、调研费、专家咨询费、报告评审费、文印费、税费、出版费、管理费及利润等所有应向中标人支付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中标人支付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支付
上述服务费按照如下进度支付: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启动经费10万元。
2.成交供应商提交阶段性成果《<新丰江水库典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案例>编纂意见》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服务费至50%。
3.成交供应商提交《<广东省水库移民志(1949-2022年)>编纂意见》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服务费至90%。
4.完成结项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服务费。
(二)本合同项下服务费按如下程序支付:
成交供应商应于满足当期付款条件后向采购人提交如下资料:
①等额有效发票;
②合同;
③中标通知书;
④满足当期付款条件的证明资料;
⑤采购人或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自成交供应商交齐前述全部资料并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最终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审批及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四)若根据本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损害赔偿费用的,采购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金额。
采购包1(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编纂工作技术咨询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全部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编制意见并验收通过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启动经费10万元; 2、成交供应商提交阶段性成果《<新丰江水库典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案例>编纂意见》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服务费至50%; 3、成交供应商提交《<广东省水库移民志(1949-2022年)>编纂意见》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服务费至90%; 4、完成结项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服务费。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成果通过广东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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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编纂工作技术咨询服务 |
项 |
1.00 |
1,999,800.00 |
1,999,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东省水库移民志编纂工作技术咨询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