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建成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专业防制服务
二、预算资金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安排预算资金共76.884581万元。用于建成区范围内的街巷、城中村、绿化带、公园绿地、水体、地下管井、垃圾桶(站)、公厕周边等公共区域外环境,进行鼠、蚊、蝇、蟑螂等主要病媒生物的专业消杀。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采用化学防制和生物防制等方法和措施,对我区建成区范围内的街巷、城中村、绿化带、公园绿地、水体、地下管井、垃圾桶(站)、公厕周边等公共区域外环境,进行鼠、蚊、蝇、蟑螂等主要病媒生物的防制,巩固国家卫生区建设成果,使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
(一)防制时间: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二)防制范围及费用
第一公共区域:龙山街道防制面积58万平方米,防制费用为39.014048万元。
第二公共区域:泉河街道防制面积56.3万平方米,防制费用为37.870533万元。
(三)防制要求
在防制范围和防制时间内,按防制要求由专业防制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实施6次统一灭鼠、蚊、蝇、蟑的防制服务,局部环境根据病媒生物密度适当增加防制频次。
1.病媒生物控制中使用的杀虫灭鼠剂和器械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其中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的使用应符合《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准则拟除虫菊酯类》(GB╱T27779-2011)要求,抗凝血类灭鼠剂应符合《杀鼠剂安全使用准则抗凝血类》(GB╱T27777-2011)要求,使用在我国农药检定所正式登记,“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齐全的杀鼠剂。
2.灭鼠要求:将毒饵站置于隐蔽且有鼠类活动的地方,以绿地、垃圾桶站、河湖岸边及餐饮单位周边为重点布放,毒饵站应固定放置且有明显的标志,布放点位应逐个登记。毒饵站长度≥30cm,每个毒饵站投放10-25g蜡块毒饵,采用饱和投药,布放第1周应每天观察,从第2周每周至少观察一次,发现站内毒饵被鼠盗食,应及时补充毒饵,连续记录毒饵消耗情况,直至毒饵不再被盗食。
在室外环境的公园、绿地、河湖岸边等处发现鼠洞,可以将鼠药直接投入鼠洞内,每洞内可以投药10-25g,投药后用土封盖。如次日被鼠掘开需增加投放毒饵。
设置的毒饵站(需固定)要定期维护、投放灭鼠药品,市政管井内灭鼠使用带孔的蜡块进行悬挂。
3.灭蚊要求:选用化学杀虫剂杀灭污水型水体中的蚊幼,使用灭蚊幼缓释剂,针对不同水体,投放生物类或化学类灭蚊幼药品,尤其对于夏季的雨水井等各类易积水管井,须根据降水量与密度监测结果定期投放灭蚊幼剂;选用具速杀和残留性的杀虫剂,对户外蚊类栖息场所进行滞留喷洒,药剂浓度根据实际蚊媒密度进行调整。
4.灭蝇要求:选用速杀和滞留性的杀虫剂喷洒垃圾箱(站)、果皮箱及污水管道等蝇类孳生场所,杀灭蝇蛆及刚羽化的成虫,根据实际蝇密度采用合理方法进行防制;多蝇场所使用超低容量喷洒剂进行超低容量喷洒,杀灭成蝇,喷洒选在无雨的日出或黄昏时进行。
5.灭蟑要求:采用热烟熏蒸等技术对各类地下管井尤其是餐饮单位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井进行防制。
6.每次消杀前后,需进行密度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制定下一次防制或强化控制方案,确保每次防制后20日内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中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及C级以上标准。
7.在防制施药期间,保证所用药械对环境、人体的安全与环保,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供应商须具有北京市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C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注:标“★”号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要求则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为无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