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坐落于厦门市思明区,是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和省级开放大学,目前前埔南、北校区内全日制在校生近万名,教职工610多名。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包含学校三个校区:一是前埔北校区(包含校外学生宿舍古楼公寓133套),二是前埔南校区,三是斗西校区。其中前埔北校区位于厦门市前埔南路1263号,占地面积259亩(172649.4平方米);前埔南校区位于厦门市前埔岩前路8号,占地面积约200.07亩(约133373.198平方米);斗西校区位于厦门市斗西路170号,占地面积约3.1亩 (约2066.67平方米)。
1.1前埔北校区总建筑面积:108636.403平方米。其中包含了建筑面积20145.854平方米的现代教育中心、建筑面积19944.754平方米的标准教学楼群、建筑面积13508.815平方米的实验楼群、建筑面积40344.045平方米的学生宿舍楼群以及建筑面积4243.44平方米的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9249.495平方米的图书馆大楼和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的轨道交通员工培训中心、22970平方米的甲级中型体育馆等。绿地面积约9.3万平方米,绿化率54%。前埔北校区拥有5500平方米的南湖、1600平方米的北湖、勤业楼及附属楼群、明德楼(1-7号)、云顶楼、博学楼、图书馆、行政楼、匠心楼(1-3号)、轨道交通员工培训中心、体育馆、4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室外篮排球场和网球场、北苑(1-9号)、凤凰餐厅、停车场等楼栋和设施。
1.2前埔南校区总建筑面积58656平方米,其中包含了至善楼5245平方米、笃行楼23157平方米、日新楼4255平方米、风雨操场2019平方米、敬业楼5095平方米、学生食堂4470平方米及学生宿舍14515平方米;绿化面积约6.95万平方米,绿地率约47.19%。前埔南校区有约1.30万平方米的湖面及环湖路、敬业楼、至善楼、笃行楼1-5号、日新楼、室内体育馆、400米塑胶跑道、标准室外篮球场、南苑(1-4号)、白鹭餐厅、停车场等楼栋和设施。
1.3斗西校区建筑面积4616平方米。其中包含了斗西红砖楼671平方米及综合楼3945平方米。
2、南、北校区配套图书馆,各类体育场馆,校园超市、食堂,医务室,“一站式”学生社区,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中心(青年之家)。无线网络、程控电话系统遍布校园;电子防盗监控系统24小时运行。公寓式学生宿舍配有空气能热水供应系统、空调。
3、校园内主要设备包含:电梯18部(含2023年新增电梯8部,其中体育馆7部,斗西校区1部),各式空调约3300多台、高压配电室9间(其中北校区6间,南校区2间,斗西校区1间)、消防水泵、消控系统、监控系统、二次供水系统、水池景观、中水处理系统、地下室、照明系统、其他排污、给排水设备若干等。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总体要求
1、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校区内所有建筑物室内外、公共部分及校区内道路、公共区域等校园保洁、四害消杀、绿化养护、室外环境管理与服务(包括垃圾分类、垃圾收集与清运),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房屋建筑的清洁和安全管理、各类用房日常管理与服务、斗西校区内公共安全秩序及消防管理、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学生宿舍管理、教室管理、会务管理与服务、体育场馆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自然灾害及防台防汛、物业档案管理与服务等。
1.1 本次招标项目中安保维序仅针对斗西校区;
1.2 学生宿舍管理范围包含北校区1-9号楼,南校区1-4号楼,校外古楼公寓宿舍133套。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校园保洁。负责校区内所有建筑物室内外、公共部分及校区内道路、各类运动场所、公共区域等的校园保洁,包含大楼内部走廊、连廊、栏杆、楼梯扶手、窗户玻璃、信报箱、饮水机、地板、天花板,各类标识牌、宣传栏、消防设备、各种灯具(不含高空作业部分)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化粪池的清掏、各类排水沟的疏通、卫生消杀和除四害、景观池清洗,垃圾的分类督导、收集、清运工作等;
2.2 绿化养护。负责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校园公共场所绿化盆景租摆、满足校内各种会议绿化租摆需要、完善校园绿化基地建设,防治虫害及绿化景观提升服务等,并负责天鹅湖生态管养,包含天鹅养护及孵化、鱼苗投放和养殖、每年一次毕业季捕鱼;
2.3 学生宿舍管理。按要求配齐校内外学生宿舍管理员,配合学校管理学生宿舍;
2.4 设施设备维修管理。负责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含道路、楼栋、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停车场)的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具体包括:二次供水、高低压变配电、宿舍楼空气源热水供应系统、中水处理系统、电梯、空调、智慧垃圾屋及校内通讯线路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反馈校方;绿化地、卫生间、垃圾箱(池)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校区内水电、生活设备设施、给排水设备设施、照明设施(含开关、面板)的维修保养,保障正常运行;
2.5 安保维序。负责斗西校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持。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建立回访和记录制度。负责斗西校区内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负责斗西校区内消防管理。如在校区内发生失窃案件,根据公安部门的认定负责进行赔偿;
2.6 教室管理。参与学校普通多媒体教室、梯形教室和公共智慧教室的管理;
2.7 会务服务。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会务保障服务和行政办公楼主要科室的报刊、信件、杂志分拣投递服务;
2.8 体育场馆管理。全面负责学校各运动场馆的安全,秩序,卫生,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器材的使用、归还及资产入库管理登记等事务,配合学校日常教学,赛事及活动需要,做好人员和场馆管理;
2.9 如遇到重大活动、上级领导、贵宾接待、突击检查时,物业服务公司应负责完成突击保洁任务(按采购人要求加派人手,无条件配合学校工作。校区的环境保洁标准不低于国家建设部物业服务保洁的一级水平),协助学校进行宣传(张贴标语、设置和管理各种宣传用的红布条等)气氛布置任务等;
2.10 配合校方开展抗台防汛和应对自然灾害工作,汛期做好日常巡查,包含但不限于定期开展树木倒伏风险排查、树木加固,天台排水口、地面排水沟渠清掏,高空坠落风险排查,巡检配电室、抽水泵、发电机等各类设施设备确保运转正常,落实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台风应急服务(主要任务是清理自然灾害后的残枝落叶,不包含树木清运)。灾害来临时,根据政府应急机制启动情况和学校具备安排部署,增加排查频次,安排应急值班人员,做好应急保障和防灾抗灾工作。灾害过后,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断枝,恢复道路通行,完成各类临时性、突击性养护任务等;
2.11 根据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积极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地震、火警、台风、暴雨、电梯困人、治安案件、危化品管理、突发疫情以及意外死亡等。依照有关规定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及时向学校提交应急处理报告,并配合学校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物业服务公司应严格遵守紧急优先选择,遇涉及安全或紧急突发等情形的维修事项,应无条件第一时间处理解决;
2.12 管理期间有责任及时、如实将物业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学校提出,并书面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2.13 完成学校要求的其它保障工作。
2.14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10万元,服务期限:2024年8月1日起至 2027年 7月 31日止,共计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投标总报价超过3510万元的为无效投标。
2.15 服务与管理期间,须安排人员凭学校托收转账记录到相关单位办理水、电清单、发票打印等综合事务。
2.16服务总体目标:
2.16.1绿化完好率:96%;
2.16.2清洁保洁率:99%以上;
2.16.3治安事件发生率:1‰以下;
2.16.4消防设施完好率:100%;
2.16.5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2.16.6违章处理率:100%;
2.16.7投诉率:1‰以下;
2.16.8投诉处理率:98%以上;
2.16.9客户满意率:90%以上;
2.16.10维修服务及时率和回访率:100%;
2.16.11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2.16.12学生宿舍照明灯亮灯率:99%以上。
(二)管理与服务具体要求
1、校园保洁
1.1 保洁范围
1.1.1校园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空楼层、公共走廊、栏杆、楼梯、扶手、玻璃窗户、地板、标志牌、宣传画(栏)、镜子、天花板(含灯具)、卫生间、开水间、墙面、绿化带、运动场地、体育场看台及活动设施、人行道、行车道、停车场、广场、主大门、排水管道、湖(池)面等。
1.1.2部分室内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校级会议室、演播厅、报告厅、校领导办公室、学院总值班室、图书馆、体育馆、运动馆、乒乓球室、教学楼群(公共教室,不包括系部自管教室、实训室等)、阶梯教室、创新创业大楼(日新楼)、斗西校区(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等)楼群教室、斗西校区离退休一二层的公共活动区域等。
1.1.3校园垃圾分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督导与管理、垃圾箱清运、校园垃圾清理外运等。
1.2保洁质量要求
1.2.1按师生活动频度以及可能受污程度安排日常保洁工作,要求保洁范围内无杂物、无污迹、无灰尘、无异味、无积水,不产生卫生死角。室外地面无堆积的灰尘、痰迹、纸屑、落叶及其它杂物;属保洁范围的场馆内地面、墙面、房顶、桌面、家具等干净整洁,窗明几净;公共走廊楼梯等地面干净,门窗玻璃光可鉴人,扶手手摸不见灰,公共厕所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异味、无蚊蝇等;湖(池)面无垃圾漂浮。特定时期应按“2、总体服务内容及要求2.13”要求执行。
1.2.2 每天7:00至22:00期间,校区内学生活动频繁的场所的垃圾桶清倒时间间隔不得超过半天,其它场所及时清理。
1.2.3日常工作日中午时间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在学校的公共教学楼待岗值班。
1.2.4 物业服务公司须自备保洁专用设备和保洁用品。对于学校提供的各类垃圾桶、马桶圈一次性套袋、洗手液和除臭耗材等,做好日常管理和资产登记,保存进出台账备查。
1.2.5 保洁人员在清洁过程中应巡查相关设施、设备情况,如有破损的,及时通知物业维修人员修理,保证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1.3保洁工作内容与标准
1.3.1 每日主要清洁工作
(1)楼内通道、楼梯每天循环清扫,全天拖洗保洁、定时巡视,楼梯扶手擦拭1次。楼道内地面垃圾清扫频次为平时早、晚各一次;
(2)硬化地面、主次干道、绿化带、运动场地(含主席台)、人工草地等全天循环清扫保洁。清扫保洁频次为平时早、晚各一次;
(3)电梯间每日循环保洁;轿厢壁无浮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
(4)公共卫生间及开水间全天保洁,保持洗手间及开水间清洁、干燥、无异味;
(5)垃圾桶不定期清理,确保垃圾桶无垃圾外泄,所有垃圾及时外运;
(6)校领导办公室、小会议室、图书馆公共部分、公共教室(含桌椅)等每天至少拖扫一次、饮水机每天清洁二次。湖面垃圾清理、保洁;
(7)学生公寓必须在早上10点前完成保洁并将垃圾运至指定位置。
1.3.2每周主要清洁工作
(1)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消防栓、过道门,楼梯门每周擦拭1次;
(2)天台、停车场、沟渠、建筑小品、体育场看台及活动设施、开闭所每周清扫一次;
(3)公共区域地砖、护栏每周刷洗一次;
(4)室外塑胶场、篮球场、排球场每周全面清扫一次,每日视情况打扫,目视无垃圾,雨后及时清除地面积水和污垢;
(5)演播厅、大会议室视使用频率而定,每周至少拖扫一次,并在使用前后进行清扫;
(6)电梯操作面板每周消毒一次。
1.3.3 每月主要清洁工作
(1)天花板灰尘和蜘蛛网清除一次;
(2)走道玻璃窗擦拭一次;
(3)楼道灯、路灯清洁,每月除尘一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不含高空路灯)
(4)每月定期蚊虫消杀一次,采用低毒或有机农药;
(5)每月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一次,表面光亮、无污迹。电梯地毯每周清洗一次。
1.3.4 每学期主要清洁工作
(1)公共走廊及路灯的灯罩清拭一次;(不含高空路灯);
(2)建筑物内的墙面每学期清扫一次;
(3)公共区域窗台清洗一次;
(4)图书馆东梯每学期清理一次;
(5)图书馆书架清理一次。
1.3.5 每年主要清洁工作(排水、排洪、排污管道)
(1)雨水、污水管道及明沟、暗沟每年全面疏道一次,排洪沟清理一次,若有突发性堵漏及时处理;雨水、污水井每季度检查清理一次,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2)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视情况清掏,一年至少清掏一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化粪池无溢满,并有检查和清理记录,设置警示标志;
(3)所有公共区域玻璃窗(非高空作业)每年清洗一次,外墙面(非高空作业)每年清扫一次;
(4)每月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一次清扫(清扫工作由保洁人员完成,不再增加人员)及疏通,保障排水畅通。汛期每周排查,发现堵塞及时处理,特殊迎检时期按学校要求增加频率。每季度检查一次屋顶情况,发现防水层有气鼓、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报修;
(5)做好学生集中搬迁或退宿的空宿舍垃圾的清运和校园保洁(每年一次~二次)。
(6)负责行政办公和公共区域(含图书馆、公共教室、会议室)内窗帘的清洗,合同期内清洗一次。
1.3.6环境消毒消杀工作
确保区域环境卫生符合国家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各项规定,消杀前应及时通知校内各部门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1)外围的环境消毒消杀工作,由保洁部主管组织人员开展;
(2)每周至少对楼层的垃圾收集箱消毒消杀一次;对周围其它公共环境消毒消杀应根据需要进行;
(3)消杀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喷洒次数或药物投放比例(注意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消杀药剂(药物), 并按规定比例配制水溶液);
(4)利用喷洒设备将配制好的溶液适度喷洒在消杀地点(着重于各楼层墙角、墙边、地面或排水沟、集水井、垃圾收集箱及所有垃圾桶等处),喷洒时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尽量在顺风处喷洒,同时减少与行人的直接接触;
(5)每周对垃圾中转站进行至少两次消毒消杀工作;
(6)每次消毒消杀工作完成后应如实填写《环境消毒消杀记录表》。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流行期间,应按学校和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消毒消杀工作。
1.3.7其它卫生保洁工作
(1)在学校重要活动或迎接检查时,按学校要求完成突击保洁任务和学校要求的其他任务等;
(2)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做好学校公共区域基建工程或零星维修项目拓荒保洁后的精细化保洁工作。
(3)及时将保洁计划表(月、年)报学校,保留所有相关工作台账备查。
1.4校园垃圾分类工作
1.4.1总体要求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学校对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协助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学校达到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
收集全校所有垃圾包括生活垃圾、零星建筑垃圾(零星工程产生的垃圾由校内定点零星维修单位负责)、厨余垃圾(各食堂产生厨余垃圾自行处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绿化垃圾、大件垃圾须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并运往政府指定场所处理(政府未指定场所的中标人须自行运往校外处理),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所有垃圾必须投放到学校指定垃圾集中点,不得随意堆放在校内任何位置。
1.4.2具体工作内容
(1)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校区的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和管理工作。食堂的垃圾分类工作由食堂承包单位负责。
(2)办公楼、学生宿舍等由师生自行分类投放的场所,物业服务公司应做好垃圾分类的管理教育、垃圾分类督导、垃圾分类清运工作;
(3)确保各垃圾分类投放点至少有一人负责,在学校规定的投放时间段参与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在非投放时间段进行分拣、引导和垃圾场所保洁工作;
(4)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督促保洁人员按照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工作。
(5)各主要道路,特别是餐厅周边垃圾箱、垃圾车等要保持清洁、干净,密闭完好,无污水、杂物溢漏。垃圾箱标识准确、清晰、无破损。
(6)垃圾转运站日产日清、无异味、污水、杂物及四害,垃圾车外无垃圾粘附物,垃圾车停用时摆放整齐,行驶过程无跑冒滴漏、污染路面现象。
2、绿化养护
2.1绿化养护内容
2.1.1负责校区范围内现有乔木、灌木、花草、地被植物、藤本植物、草坪的修剪、施肥、浇灌等养护工作,中耕除草,树穴硬化破除清理、树穴围堰、乔灌木分离沟、补种部分因养护不到位造成的枯死花草、树木。
2.1.2定期的病虫害防治,树木防冻保湿、树木涂白。确保养护过程中病虫害树木不超过树木总数的2%。
2.1.3室内、外盆栽的养护工作;(室内盆栽包括但不局限于大、小会议室、校领导办公室)。需提供300盆室内植物(其中观叶植物大盆40盆、中盆120盆,小盆140盆),摆放在学校指定位置并加以养护,每周剪除残花一次,保持植物清洁,对枯死盆栽及时更换。
2.1.4协助春季绿化补苗和养护。(苗木费用另计)
2.1.5负责清理绿地杂物、垃圾,保持绿地整洁。
2.1.6配合校方开展抗台防汛工作,清理各类原因造成的树木刮倒、移植,断枝及临时性、突击性养护任务等。
2.2 绿化养护服务要求
2.2.1苗木:
做好苗木修剪工作,主要修荫枝、下垂枝、干枯枝、侧缘线以及下缘线,下缘线高1.8—2.5m,开花植物应在花芽萌动前进行,树木整形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每年至少施有机肥料和复合肥一次,施肥、追肥操作规范应符合植物实际情况。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部分苗木需造型修建),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阻碍车辆通行、遮挡监控设施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定期清除树根周围杂草,确保无杂草。清除乔木1米以下的杂枝。在夏秋季要根据植物的生长状况及天气情况保证及时浇灌乔木。
每年台风前(6—7月份或按福建省气象局相关台风预警信息)对乔木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桩或支架,台风或暴雨等自然灾害后配合校方立即扶树、护树、清理断枝、落叶,落实台风应急服务(主要任务是清理自然灾害后的残枝落叶,不包含树木清运)。
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景观效果。
2.2.2灌木(绿篱):
每季度施肥一次,施肥量合理,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合理,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圆形、方形或锥形的,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杂草一次。在夏秋季要根据植物的生长状况及天气情况保证及时浇灌花灌木。保持色块组团正常生长、合理修剪,无缺株、断行,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2.2.3草本类:
每季度施肥一次,施肥量合理,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科学,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在夏秋季要根据植物的生长状况及天气情况保证及时浇灌草本植物。
2.2.4草皮:
每季度施肥一次,施肥量合理,施肥均匀、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5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及时补种萎死残缺部分,覆盖率达98%以上,根据草皮生长程度,每年至少修剪草坪4-5次,草本高度保持在(马尼拉)6cm、(夏威夷)5cm、(假俭草)4cm,夏秋季要根据植物的生长状况及天气情况保证及时对草皮浇灌、修剪、施肥,杂草比率不超15%。施工场所周边,草坪易被踩踏地段要及时采取措施,设置提示标牌,妥善管理。
2.3.花草树木按季节习性长势良好,修理及时,园艺造型巧致新颖。绿化完好率必须达到98%以上(完好绿化面积/总绿化面积×100%≥98%或完好苗木数量/总苗木数量×100%≥98%,项目验收时将按苗木、灌木、草本、草皮分别计算完好比率),低于完好率必须照价赔偿。
2.4绿化养护工作标准
2.4.1 绿化每日主要工作
(1)每天定时巡查校园内绿植生长、病虫害情况,做到对长势不好、有病虫害的绿植早发现早治疗;
(2)每天定时巡查校园内绿植水分是否充足,及时对水分不足的绿植进行浇灌;
(3)每天定时巡查校园内的落叶情况,对落叶堆积较厚的地方及时安排人员清理;
(4)每天定时清理绿化垃圾,做到绿化垃圾日产日清;
(5)每天定时投喂鱼食及天鹅食物,有情况及时汇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
2.4.2绿化每周主要工作
(1)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园区落叶清理;
(2)每周巡查园区,对需要修型的绿植及时安排人员修剪;
(3)每周巡查园区,对需要除草的区域及时安排人员清理;
(4)每周巡查园区白蚁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并通知学校白蚁定点消杀单位及时跟进消杀;
(5)每周不少于一次的租摆时令花卉巡查及更换;
2.4.3 绿化每月主要工作
(1)每月一次全校区病虫害防治消杀;
(2)每月一次全校区高枝修型(2.5米以下);
(3)每月不少于一次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学生义务劳动教育课;
2.4.4 绿化每年主要工作(排水、排洪、排污管道)
(1)每年一次冬季刷白保养;
(2)每年不少于四次施肥;
(3)每年汛期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汛期每周进行隐患巡查,及时修剪过茂树枝、清理、加固存在安全隐患的绿植。
(4)每年配合学校开展桃李园季度花卉更换(苗木费用另计);
(5)每年两次的开学前绿化大清理(含除草、除落叶、修型等);
(6)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松土、刨树穴;
(7)每年做好绿化管养基地的绿植培育工作;
(8)配合学校文明创城工作,做好绿化补植、绿地环境保洁和迎检等工作。
2.5 对校内绿化提升管养单位的苗木提供品质、种植过程、环境保护和管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6 须配备具有园林绿化养护经验的管养人员、配备容量5吨以上的洒水车(用于保障园区内绿化灌溉)。工作内容包括绿化养护的草皮、乔木、灌木不局限于本项目现有的数量及品种。
2.6.1 车辆驾驶员以及车辆检修、维护、保养、保险及燃油等运营成本均包含在本合同包预算内,学校不再支付除物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2.6.2 驾驶员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1证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辆状态良好,按照学校要求定点停放,不能在禁止停车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做到爱岗敬业,注意休息,文明开车,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7负责天鹅养护及繁殖,投标人要自行考虑天鹅繁殖数量,安排专人投放饲料、水、药品和营养品等并照顾天鹅,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等。
2.7.1 配备专人喂养天鹅
2.7.2 对校园黑天鹅进行喂养,提供饲料、骨粉及预防性药品等,每天收集食堂淘汰的菜叶补充投放养殖;
2.7.3 定期观察天鹅下蛋情况和健康情况,使用专业设备孵化天鹅蛋。
2.8 负责南区天鹅湖日常喂鱼和毕业季捕鱼,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领导等。
2.8.1 安排专人,按学校要求每天投放鱼类混合饲料,收集食堂淘汰的菜叶补充投放养殖,饲料由学校提供。
2.8.2 负责每年一次毕业季捕鱼。
2.9 绿化景观提升
2.9.1 服务内容包含南北校区、斗西校区等所辖区域内的绿化提升改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校园内绿化设计、绿化提升改造等。具体以每次任务单内容为准。根据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单,包工、包料(绿化提升改造服务涉及的一切材料由中标人自行购买,所使用的相关材料,需经采购人确认,实施前报样品给采购人确认,方可使用),按实另行结算。
(1)绿化提升改造项目的单个或批量预算金额以学校采购管理制度规定为准,合同期内(绿化景观提升的)单项预算及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限额。
(2)工期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进行实施。
2.9.2 服务要求
(1)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管理,服从学校调度。除负责实施提升改造外,还必须负责编制项目的绿化改造方案、根据方案设计并提供效果图(提供项目所需图纸,并按采购人意见及时修改)、编制项目的绿化提升改造方案及项目预算、结算书(海迈软件编制),各项目须经学校同意后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的绿化改造提升任务。中标人应具备绿化独立设计能力、有独立完成施工效果图及独立按图施工的能力,也可以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或相应能力的绿化公司。
(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照学校的施工管理办法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3)需配备具备绿化设计能力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4)所有绿化施工改造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管养期限为1年,时令花卉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管养期限3个月(具体以时令花卉的生长期限为准),在管养期内无条件的更换、更新,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中标人对绿化设计与施工改造按照国家规定的绿化改造工程管理规定,如管养期内出现相关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9.3 验收条件及标准
(1)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及地方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2) 服务过程中的每个阶段的成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采购人,进行查验,并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3)验收依据:设计方案、工程量清单、相关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4)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5)中标人应按要求的技术标准提交质量合格的绿化提升服务,经采购人进行最终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交付。没有通过验收的,须再次进行修改,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2.9.4 项目结算
(1)绿化提升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此部份费用另行结算。中标人根据最终确定的方案编制工程量预算清单,该费用总额为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绿化方案设计、施工图纸深化、施工改造(包工包料)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费用、绿化施工管养、验收、制造、运输、采购保管、保险、售后服务(含保修期内的上门服务)、产品检验检测费、增值税费、培训费、重大活动期间产生的差旅费、资料图册提供及伴随服务等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中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2)绿化提升项目的结算,按照实际产生的绿化提升工作量进行结算,待验收合格后,单项项目报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金额不足2万的项目,汇总结算价2万-3万元后,再统一送第三方审核),实际结算价以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结算价为准。在项目结算审核后,采购人凭中标人所提供实际结算价100%的发票支付实际结算价。
2.9.5 售后服务
(1)根据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在管养期内售后服务所需费用列入结算价中。
(2)管养期从单个项目的实际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中标人(含绿化部份分包承担企业)不得拖欠项目受雇施工人员的工资,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绿化改造款项中支付工人工资,并可追究相应责任。
2.9.6 考核与惩罚
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管理,严格执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零星工程管理办法》,落实安全责任、入场报备、场地恢复、卫生清理等配合工作。否则按违约处理,如因施工导致污染,均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2.9.6.1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对其进行书面警告处理,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权承担:
(1)未能按照学院要求,及时提供预算编制服务的;
(2)非学院或不可抗力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
(3)各类紧急改造项目未在指定时间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安排处理的;
(4)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学院或者监理意见,擅自变更项目或未按要求施工的,虚报工程量的;
(5)施工质量不能达到规定质量标准的(首次验收不合格,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或整改不及时的;
(6)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要求堆放施工垃圾、随意倾倒施工垃圾回填绿地、倾倒或者施工完成后未能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原状的;
(7)管养期内未能及时响应或服务态度不佳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学校文件及合同的事项,情节尚不严重的。
2.9.6.2 管养期内项目有枯萎、死亡的,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及时无条件商量具体补植时间,若中标人接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响应的,学校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绿化单位进行补植或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9.6.3 凡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10万元,不再参与学校绿化施工工作,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施工质量三次不合格;
(2)工程进度无故延时三次以上没完成;
(3)结算报价与审核价三次相差达25%以上;
(4)安全文明施工一次不合格;
(5)配合采购人及服务态度三次不满意;
(6)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全部履行合同的;
(7)受到三次警告的;
(8)发现有不廉洁行为的;
(9)经整改施工质量仍不合格的;
(10)非学院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
(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学院规定、合同及行业管理规定的事项。
2.9.6.4 中标人应为现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办理相关保险与第三方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9.6.5 中标人应确保无对外拖欠任何设备/材料供应商或一切相关人员的货款、工程款或薪资报酬。若因此产生任何涉及本工程或者采购人的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行政处罚或民事诉讼等,中标人应及时出面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即:因此导致采购人遭受行政处罚或民事索赔的),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9.7 除学校开展的绿化提升专项外,其余绿化管养均由中标人负责,包含现有绿地、绿篱、乔木、灌木和花卉盆栽等的日常养护和死亡补植,防台防汛的安全加固,日常倒伏树木的清运等。
2.10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3、学生宿舍管理
3.1学生宿舍管理模式
采用物业管理模式进行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学校根据管理需要提出具体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并对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监管和考核。在人员招聘、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物业管理公司须事先征求学生工作处宿管中心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3.2 宿舍管理范围
南苑(1-4舍);北苑(1-9舍);校外古楼公寓宿舍133套。
3.3 宿舍管理要求
对住宿生开展日常管理和服务,维护学生利益;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和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宿舍文化建设。
3.4 宿舍管理内容与标准
3.4.1负责学生宿舍日常卫生检查和每学期期初和期末的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对学生进行宿舍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教育和督导。做好“对标创星”宿舍文明创建和寝室文明建设立项活动有关检查和教育引导工作,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宿舍文化氛围和清洁、整齐、优美的生活环境;
3.4.2配合学院检查宿舍防电、防火、防盗等情况,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对住宿生的各类违纪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学院学生管理部门;
3.4.3负责宿舍楼的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均有人员在宿舍岗亭值守,做好夜间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严格掌握作息时间,禁止男女学生互串宿舍,对进出宿舍的外来人员及物品进行登记和检查;对于晚归学生进行登记后方可让其进入宿舍楼;
3.4.4每天按时段巡查宿舍楼层三次:10:00—11:00、16:00—17:00、20:00—21:00,做好巡查记录,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书面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并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3.4.5负责学生宿舍钥匙管理,包括新生钥匙的发放;负责按月收缴学生水电费;负责宿舍内电器设备和家具、门窗等的检查;建立宿舍设施设备维修档案并受理学生的维修申报及维修结果核查;
3.4.6切实维护学生宿舍的安全稳定,发生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学院相关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发生学生生病或因其他意外事故需送医时,要及时给予有效帮助;
3.4.7根据学校提供的单证办理学生入住、宿舍调换、离校退宿等手续。对于调换宿舍和离校退宿的学生,必须查验其房间,核实家具等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回收宿舍钥匙;
3.4.8做好住宿生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3.4.9协助校方督促执行学生宿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4.10代表学校办理、催缴学生宿舍水、电费缴交事宜(其中,校外古楼公寓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办理学生宿舍水、电费缴费前的所有工作,如抄表、计费、打印单据等,学生自行缴费,物业服务公司不代收水、电费;其他校区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办理学生宿舍电费缴费前的所有工作,学生自行缴费,物业服务公司不代收电费,水费缴纳前的工作及水费代收均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
3.5器材配备
3.5.1所有岗位人员需统一配备制服。
3.5.2各岗亭、宿舍管理部门配备统一对讲系统,对讲信号必须能覆盖学生社区的各区域。
3.5.3所有岗亭配备安全必要用品,不仅限于强光手电筒、雨具等物品。
4、设施设备维修管理
4.1 建立校内各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流程及档案,包括维修流程、设备台帐、设备卡、建立24小时的巡检值班制度,设备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维修材料动向表等。非值班人员按管理处作息时间上班。
4.2对校区水电、生活设备设施、给排水设备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负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弱电系统电话的新装、移机、调线、故障维修,明德楼、匠心楼、食堂等场所电风扇故障排查(不含整机更换及内部配件维修)、办公及公共区域的窗勾、柜锁、抽屉锁、绿化带上的喷头、洗手台及拖把池水龙、疏通、地漏盖、校园内路灯(路灯仅针对2.5米以下范围)等设备修缮与检查。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检查、维修高度仅针对3米以下范围。其中,维修保养零配件单价在100 元以下(含100元)的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不包含电器内部配件维修,其他的参考学校维修指导清单,包含但不限于清单内容);维修保养零配件单价在100 元以上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学校处理。
4.3按法规要求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学校年度维修计划,并细化每月的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属于小修的应及时维修(接到维修需求后应半小时内响应,同时当天报修原则上当天完成,不能完成注明原因应及时上报学校监管部门并反馈报修人),属于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应提前一个月或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制定维修计划报采购人审批确认后实施;设备设施维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100%。发现人为损坏的,物业服务公司应及时向学院相关管理部门报告,经核实后由物业服务公司的负责维修,其费用根据校方规定处理。校区内物品因资产性自然损耗(包括不可抗力引起的)需大宗维修或更新改造的,应及时上报学院相关部门处理,未及时上报造成损失的,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全部费用。
4.4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理、运行、保养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各种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出现设备故障应在处理正常后,分析故障并书面形式报告学校。
4.5供水系统(含二次供水泵房)
4.5.1每天按时段检查、打扫泵房,保持泵房整洁。做好校内(含体育馆)所有水表相应抄表及记录工作。
每日巡检检查校内(含体育馆)所有水表数据是否异常,发现异常及时反馈学校。每月数据按学校要求归档。
4.5.2 给水管网每月巡检一次,检查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校方。闸阀每半年加一次黄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上所有工作应做好记录。
4.5.3遇到不可抗力的山洪水、台风、大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按校方要求相应增加给水管网巡检次数。
4.6排水系统
4.6.1中水系统由专业人员管理、运行、维护;配合维保单位做好日常运行,发现问题,小修及时维修及时反馈,对螺丝、阀门每年进行一次除锈及加一次黄油保养,小修及时维修,大修项目报维保单位处理,并跟踪处理进度及维修完成的确认;
4.6.2污水泵、提升泵及排出泵设备应每天检查一次,每月应试运行一次,检查是否异常,每季润滑加油一次;
4.6.3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周边基本无异味和明显噪声,过滤格栅无堵塞;
4.6.4每月检查学校内排水管网,每半年清扫一次,做好清洁工作;遇到不可抗力的山洪水、台风、大暴雨等恶劣天气应相应增加排水管网巡检次数,具体以校方通知为准。
4.7照明系统
4.7.1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路灯等,保持灯具、线路(管)完好,照明灯亮灯率在98%以上;按时做好公共区域照明灯具的开关;
4.7.2每日对室内、室外电气控制柜、线路(管)及电缆桥架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每月对室内、室外电气控制柜及电缆桥架进行一次保养;每年进行两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以上所有工作应做好记录。
4.7.3 室外电气控制柜内区域每年进行两次清扫。
4.8变配电室
4.8.1变配电室巡查人员应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可检验的高压证书;
4.8.2 变配电室巡查范围包含南校区、北校区(含体育馆)和斗西校区,变配电室内每次巡检要求不少于2人。
4.8.3强电间开关操作故障维修时,现场维修电工不少于2人。
4.8.4 遵守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发生突然事故,要及时弄清、报告并配合校方处理;
4.8.5各电井每月检查,卫生清洁,以上所有工作应做好记录。
4.9 电梯
4.9.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员证。
4.9.2 电梯管理范围包含学校各校区(含体育馆)所有电梯。
4.9.3监督电梯维保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做好《电梯运行记录表》、《外委监督记录表》及《零部件更换及大修记录》等相关表格,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4.9.4运行中电梯突发故障,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须在 10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通知维保单位处理故障。
4.9.5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5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以上所有工作应做好记录。
4.9.6 电梯安全员负责按照要求电梯安全风险日管控相关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按照制度要求及时上报电梯安全总监及学校主要负责人。
电梯安全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协助学校办理本单位电梯使用登记(含登记、变更、停用、报废、注销等);
(2)组织制定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3)妥善保管电梯专用钥匙和工具;
(4)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5)依据《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对电梯进行日常巡检,形成《每日电梯使用安全检查记录》,引导和监督正确使用电梯,及时处理或报告事故隐患;
(6)对电梯维护保养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认,配合做好现场安全工作,及时公示电梯维护保养相关信息;
(7)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正常使用,保持电梯应急救援通道畅通,在发生故障和困人等突发情况时,立即安抚相关人员,并组织救援;
(8)编制电梯自行检测和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电梯自行检测、定期检验和后续整改等工作;
(9)按照规定报告电梯事故,参加电梯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10)发现电梯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电梯,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总监或单位主要负责人;
(11)如果更换电梯安全员,应当及时通知学校管理部门。
(12)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13)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
(14)除电梯维保单位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电梯维保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允许非电梯维保单位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5)协助学校管理部门为电梯维保单位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6)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或组织实施自行检测。
4.9.7认真监管学院委托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是否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及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并取得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物业服务公司应负起电梯管理责任及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并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电梯台账,电梯按“一梯一档”建立档案;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进行每日安全检查,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电梯维保服务、电梯使用进行管理,以上所有工作应做好记录。
4.10 物业服务公司自备维修工具,每月对学校的漏电保护装置和风扇、路灯照明、饮水机等电器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设施运行正常。漏电保护装置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
4.11 每月对校园内的各类门窗、公共卫生间及公共教室区域内的五金配件、教学家具、宿舍家具、金属类的焊接、水电生活设施、给排水设施、绿化水龙头、绿化水管、照明设施(含开关、面板)等进行巡查和维保,确保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4.12 对卫生间、开水间、垃圾箱(池)进行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及时响应师生及后期管理处的各项维修。
4.13 配合学校对外单位临时用电、用水申请管理。
4.14 统一接收全校报修信息,宿舍区域上报宿管中心,体育馆上报体育部维修,其他公共区域上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维修组。1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含食堂的卫生间、食堂走廊)由物业直接负责维修,每月按区域上报100元以下的维修统计数据给宿管中心、体育部和基建与后勤管理处。1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后按学校维修管理办法执行。
4.15、校舍安全管理
4.15.1负责协助学校对节能中心数据进行日常水电监测管理。
4.15.2协助对外立面空调安装位置进行确认反馈。
4.15.3 负责每日对校舍进行安全巡检,巡检项目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存在外立面高空坠物、外立面破损、空调安装位置、地面沉降、塌陷、低洼积水地质灾害、地面漏水、管道漏水等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协助采购人做好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督导,以上所有工作应做好记录。
4.15.4 配合学校对防汛防洪防台、防旱工作要求开展特殊时段重点安全排查。
4.15.5协助学校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维修相关资料收集、文档整理及材料上报。
5、安全保卫及消防、交通管理
5.1本服务项(安全保卫及消防、交通管理)服务范围
仅针对斗西校区。
5.2 管理目标
物业安保队伍是学校实施安全工作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严格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学校管理要求,制定门卫管理制度、验证制度、巡逻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等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督导落实到位,防止和预防任何危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维护校园正常的生活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安全、学校财产及附属设施不受人为损坏,创建平安校园,加强校园的治安保卫工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实行全方位的消防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其正常运作,保证消防通道通畅;定期组织消防训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根据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消防系统设备完好率100%;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达到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有序,并有详实记录数据;校园治安秩序良好,治安案件发案率低于1‰以下,治安事件及时处理率为100%。
5.3管理要求
5.3.1保安服务要求:
(1)所有保安人员的年龄要在50岁以内,有二年以上从业岗位工作经验,具有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及人员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个别综合素质比较好的可放宽到55岁左右,学历必须是初中以上;
(2)所有保安人员都须持有保安服务主管部门或具有保安培训资质(资格)的专业机构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上岗证),持证上岗;人员身体健康,有三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并上交保卫处证明复印件;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配合做好背景审查工作;
(3)服从学校保卫处管理,严格按照保卫处要求做好安防工作,自觉接受公安部门、地方管理部门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
(4)严格贯彻执行学校校园管理各项规定,有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无重大失窃、抢劫、伤害、火情、交通等重大案件发生;
(5)按规定到岗、文明执勤,动作言语规范、训练有素;岗位值勤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有严格的校门门卫制度、值班记录和来访人员登记记录齐全;
(6)能严格执行人员、车辆进出校门的管理规定,规范交通停车秩序,车辆通行畅通,并确保校区各类车辆的安全;
(7)发现有犯罪嫌疑的人员和易燃易爆、剧毒或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必须立即报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
(8)须具备有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及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9)履行学校保卫处和继续教育学院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5.3.2保安组长职责
(1)保安员中需指定一名组长,负责管理全组,主持召开工作会议(每周不得少于一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布置工作,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带领本班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应提前排好本周值班表,每天要求按规定人数上岗;对每个班的各个岗位不少于两次考勤、检查和登记;各班上岗前要集中上岗人员交待有关事项,传达公司及学校保卫处布置的工作任务;检查上岗人员的着装(穿保安服、戴帽子、扎领带和佩戴上岗证等)、仪容(不留长发和胡须等)。下岗时集中组员讲评当日工作情况,做好考勤记录;
(3)熟悉本班保安员的岗位职责和任务,掌握校区治安、消防、交通等保卫工作特点。具备处理各种突发案件、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组织领导能力;
(4)每周不得少于四个小时对保安人员的进行岗位培训和训练工作,对因管理不力造成的工作失误承担管理责任;
(5)熟悉校区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了解消防水源的分布,对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火灾隐患的检查和消除;定期组织消防、防非法入侵等应急反恐训练,并每月定期进行演练;
(6)坚决服从和密切配合学校保卫处的工作,对保卫处提出的人员调整、隐患排查、整改等问题要及时解决、更改和落实;对学校组织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演出要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方案,并上交保卫处;
(7)积极参加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学习和会议。及时上报人员调整情况,每周至少一次向学校保卫处汇报保安队伍管理和校区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8)完成学校保卫处和继续教育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5.3.3保安员职责及要求
(1)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严禁刁难、打骂或威胁师生和群众,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2)提前10分钟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执勤时应着保安制服,佩戴上岗证及标志,仪表端正、规范上岗(坐姿端正,不抽烟、不翘二郎腿)、文明执勤,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宜,熟练掌握本责任区有关情况;
(3)负责校区内的护卫、巡逻,认真做好防盗、防抢劫、防非法入侵等安全工作,熟练掌握所配备的警具和通讯设备,了解监控和报警器材的位置。掌握校内安防的基本情况和防范重点。巡逻时要始终提高警惕、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和重点人员有关情况,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有无损坏或丢失等;不准脱岗,不准随地坐卧、谈笑打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
(4)严格执行校门岗管理制度,对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进行询问、登记;对机动车辆载物出门或个人携带大件包裹、大宗物品出校门应检查是否具有相关证明,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严禁营运车辆进入校园,对经保卫处批准同意在校过夜的外来车辆要指明停车位,办理登记手续;
(5)承担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每月对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和登记一次;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和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处理。并及时报告公司和保卫处;
(6)维持好校园内的交通秩序,管理好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保证校园交通畅通安全,车辆放置有序,对突发的交通事故要妥善及时处理,对重大交通事故要及时报保卫处和继续教育学院;
(7)承担学校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各种突发案件、事故的处理、报告工作和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8)阻止社会闲杂人员、小商小贩、收购废品及拾破烂人员进入校内;
(9)执勤人员要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及时接收传送紧急信件;保持值班室和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洁;
(10)爱护校内公共财物、设施和设备,不得无顾损坏。发现他人破坏或损坏公物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处理;
(11)完成学校保卫处和继续教育学院安排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5.4岗位及职责
5.4.1斗西校区:实行24小时均有一人在岗值班制度;
岗位职责:
(1)对进出斗西校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验证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引导;
(2)对进出斗西校区的大宗物品进行检验和登记,并根据统一的行李出门条对物品须核对后进行放行;
(3)维护斗西校区的各类秩序和岗位卫生;
(4)做好各类登记统计工作;
(5)做好斗西校区消防器材的检查和巡逻工作;
(6)负责斗西校区车辆停放管理;
(7)完成学校保卫和继续教育学院处赋予的其他任务。
以上工作岗位及其职责根据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需要,保卫处可做实时调整。各岗位累计最低人数配置不低于3人。
5.5器材配备
(1)所有岗位人员需统一配备专业制服、制服帽,各门岗人员配备钢盔及制服帽、五件套腰带、白手套、皮鞋。
(2)岗位配备统一对讲系统,对讲信号必须能覆盖安保服务范围的区域。
(3)所有岗位配备反恐防暴、处突防卫器具:防爆钢叉、防爆盾牌、强光手电筒、辣椒水、防割手套、伸缩棍等。(安保器材等威慑犯罪的器具必须由物业服务公司向公安部门报批,并尽可能多配置一些其它安全防卫器具)
6、教室管理服务
6.1岗位职责
(1)服从教室服务中心的管理安排,保证教室的正常使用。
(2)监督检查公共教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和安全、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做好教室开关门工作。
(3)做好教学区多媒体设备、监控、空调、风扇、课桌椅、电灯、插座、玻璃、门窗、龙头、下水等设施的检修或报修工作。
(4)做好公共教室资产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课桌椅的调配工作。
(5)定期检查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使用情况,对多媒体设备进行清扫。
(6)做好教室管理的日常档案记录,及时报告设备的运行及维护情况。
6.2 工作内容与标准
(1)每天按要求开关教室,未出现上课教室门没开现象。
(2)每天巡查教室设备设施情况,发现设备设施损坏及时检修或保修。
(3)每天清点检查教学用具,包括笔墨板擦、空调遥控器等配置情况;发现丢失及时补充相关物品。
(4)每天及时处理多媒体设备出现的故障,未出现故意拖延维修的情况。
(5)做好巡查记录,设备报修维护记录,记录明确,清楚。
(6)每周对多媒体设备进行清扫一次,保持多媒体讲台及设备整洁。
(7)每周对教室课桌椅数量清点一次,按照规定配齐数量。
(8)工作时间:7:50—12:00 13:45—17:45 18:00—21:00。
7、办公会务管理服务
7.1总体要求
(1)驻点的办公会务服务人员实行专人专岗制,负责对会务服务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工作任务分配、接待以及学校对物业服务公司会务服务要求的上传下达工作,保证会务服务质量。会务服务过程中需要调配的人手交由驻点的专岗人员统一调配。
(2)驻点的办公会务服务人员负责学校日常各类会议、活动的会场布置、绿植摆放、茶水接待,会议开始前提前十五分钟检查会议室、设备准备调试、水电保障、准备好茶水、纸巾、等,会议期间的茶水接待服务,协助分发会议材料,会后及时整理会议室、清洗茶具、关闭门窗、电子设备等。若遇重大活动或会务繁忙时期,物业服务公司需无条件增派人手保障会务需要。
(3)协助做好领导办公室日常茶水接待,清洗茶盘、茶具等及室内的环境卫生整理。
(4)物业服务公司应优化人员配置,增配人手参与演播厅等大型会议室的桌椅的搬抬(搬抬桌椅要做到标准、整齐、迅速)。
(5)物业服务公司应增配人手协助驻点办公会务服务人员参与行政办公楼主要科室的报刊、信件、杂志分拣投递工作。
(6)物业服务公司应配置2辆电动巡逻车(电动观光车)(8座以上),用于校园日常接待及通勤保障,车辆驾驶员(至少2名)以及车辆检修、维护、保养等运营成本均包含在本合同包预算内,学校不再支付除物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物业服务公司应自行配备至少2名电动巡逻车(电动观光车)驾驶员,驾驶员须持有电动巡逻车(电动观光车)驾驶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正常上班时间(8:00—17:00)在校待命,下班时间、周末及节假日如遇加班,服从学院安排。驾驶员应做好车辆清洁、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辆状态良好,按照学校要求定点停放。
驾驶员应做到爱岗敬业,要注意休息,文明开车,遇道路狭窄、隧道或人员密集区域应减速让行,确保校园用车安全。
7.2会务服务具体内容与标准
服务范围 |
会场布置 |
会场规模 |
服务次数/学期 |
人员 需求 (人) |
时效 |
花草 (盆) |
会场服务(茶水) |
服务人数规模 (人) |
服务次数/月 |
会一 |
√ |
2-6张主席桌,2-10把椅子 |
15次 |
2-4 |
10分钟-2小时 |
大2 |
√ |
8-480 |
1-3次 |
会二 |
√ |
6-20条长桌,12-40把椅子 |
200次 |
2-4 |
10分钟-2小时 |
大5 |
√ |
8-60 |
40次 |
会三 |
√ |
10条长桌,25把椅子左右 |
90次 |
2-4 |
10分钟-2小时 |
大3 |
√ |
8-50 |
10次 |
演 播 厅 |
√ |
2-6张主席桌,2-10把椅子 |
18次 |
2-4 |
10分钟-2小时 |
大2,小20 |
√ |
10-280 |
4次 |
云顶楼101 |
|
|
10 |
|
|
小6,大1 |
√ |
10-100 |
2次 |
南区 报告厅 |
√ |
2-6张主席桌,2-10把椅子 |
20次 |
2-4 |
10分钟-2小时 |
大2 |
√ |
10-200 |
2-4次 |
勤业楼401 |
|
|
20 |
|
|
|
√ |
2-30 |
2-4次 |
累计 |
|
|
363次 |
4 |
|
大17小28 |
|
|
60-65次 |
备注:校领导花草数量合计为大盆7,小盆7
以上数据为预估数供参考,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8、体育场馆管理
8.1 总体要求
确保体育场馆正常运行,提供安全、卫生和舒适的环境,如遇到重大活动、体育赛事(超出日常保障任务需要额外增加人员的,由双方协商所需要增加人配的费用)、突击检查等需根据实际情况增派人员,无条件配合学校工作。
8.1.1各场馆管理人员应全面负责本人所在场馆的安全、卫生、秩序、器材借用、器材归还等事项。要在活动期间,清理无关人员离场。
8.1.2场馆管理人员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下班后及时关灯、拉闸,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按时发放与回收借用器材,器材及时归类摆放整齐,保持分管场馆清洁、卫生;经常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如有设备损坏,及时向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汇报。
8.1.3中心做好小额资产的入库管理工作;领取物品填写出库单;借用和租用仪器、器材要符合学校规定并做好借用登记工作;仪器、器材等归还时应认真检查物品数量和质量,凡发现其数量不全或物品损坏时,应要求借用或租用者予以赔偿。
8.1.4场馆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职责,要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服务。
8.2 体育场馆管理
8.2.1各场馆管理员执行体育教学部的场馆使用规定,负责服务于教学、场馆的卫生、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安全保卫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和为师生服务的意识。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本职工作。
8.2.2根据体育教学部安排,按时提供场地,配合场馆教学,保证比赛、接待及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8.2.3为体育教学部统一组织的体育活动或会议,按时提供相应场地,确保活动(会议)的正常进行。
8.2.4不得让闲杂无关人员进入,发现可疑人员要询问确认。及时开启和关闭场馆大门,保管好备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借出钥匙要有登记。
8.2.5没有领导签批的《体育场馆使用申请表》,不得擅自允许无关人员使用场馆。
8.2.6掌握场馆内水电开关的具体位置,对突发的水电火灾事故能做出及时处理。
8.2.7监督检查场馆内、门窗、灯具及电器关闭情况。
8.2.8巡视检查场馆内卫生情况,做到责任卫生区内无纸屑杂物,无积尘。负责器材室日常室内卫生和各类器材的定期保洁。
8.2.9节约用电,随时关闭无人活动区的照明;对损坏场馆设施设备、违反禁烟区行为、乱扔杂物等不文明现象及时劝阻。
8.2.10按时发放与回收借用器材,上课前要准备好上课所需的体育器材(如给球打气等),下课后器材归还后需将器材归类摆放整齐。
8.3 设施设备检查及维护
8.3.1体育场馆管理员负责每日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包括设备、器材、音响等。检查设施是否存在损坏、磨损、松动等问题,设备是否稳固,是否能够正常使用,设备的开关是否正常;检查运动器材是否完好,运动器材的调节装置是否灵活等。及时报工程部采取修复措施或报学校及时更换,以确保运动场馆的安全性、可用性和运动场馆人员安全。
8.3.2 体育场馆管理员每日检查设施的环境条件,包括场地、通风、照明等方面。检查场地表面是否平整,场地的灯光是否明亮;如果发现环境条件存在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运动场馆的安全性。专用特殊设备的维修维护(如高空照明、专业音响和专业体育设备等)由体育教学部专项负责,不在本次服务范围内。
8.3.3体育场馆管理员负责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和修复等。场馆管理人员需要与维修人员合作,做好体育馆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等的维护、保养及报修工作,确保维护维修工作按时进行,并记录维护维修的具体情况。
8.3.4体育场馆管理员负责组织人员每半个月进行设施保养,清洁设施,擦拭器材,对设施进行润滑、调整等工作,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8.3.5配合体育组对外单位临时用电、用水申请管理。
(三)人员配置要求
1、物业管理人员岗位设置
岗位 |
至少配备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它要求 |
物业主任 |
1人 |
本科及以上 学历 |
50周岁以内 |
1、五年及以上高校类的综合物业项目从业经历 2、从业期间至少担任过一个综合物业项目的物业主任(物业经理或物业主管),且该项目的物业服务团队人数至少达到100人以上 3、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主任助理 |
3人 |
本科及以上 学历 |
45周岁以内 |
1、至少2人具有三年及以上综合物业项目从业经历、另1人应具有一年及以上综合物业项目从业经历 2、至少2人具备初级(助理)及以上职称 3、具备人力资源相关绩效考评、招聘、培训等相关能力,至少1人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助理)及以上职称或企业人力资源职业技能证书。 |
2、保洁岗位设置
岗位 |
至少配备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校区 |
保洁主管 |
1人 |
|
男60周岁以内 女55周岁以内 |
1、三年及以上保洁管理相关从业经历 2、从业期间至少担任过一个综合物业项目的保洁主管或同级别保洁管理职务 3、具备“保洁员”职业技能证书 4、具备“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技能证书 |
北校区 |
领班 |
1人 |
|
|
|
|
勤业楼保洁员 |
2人 |
|
|
总值班室、领导办公室1人、其余1人 |
|
会议中心保洁员 |
1人 |
|
|
|
|
图书馆保洁员 |
2人 |
|
|
接受读者的监督,如遇投诉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处罚 |
|
匠心楼保洁员 |
5人 |
|
|
A栋、B栋:2人,C栋:1人 |
|
明德楼1-7号保洁员 |
6人 |
|
|
|
|
云顶楼及博学楼保洁员 |
4人 |
|
|
|
|
北区体育馆 |
4人 |
|
|
|
|
外场保洁员 |
6人 |
|
|
含运动场、宿舍区、地下通道等 |
|
宿舍区楼栋保洁员 |
9人 |
|
|
|
|
领班 |
1人 |
|
|
|
南校区 |
敬业楼保洁员 |
2人 |
|
|
|
|
至善楼保洁员 |
2人 |
|
|
|
|
笃行楼保洁员 |
7人 |
|
|
|
|
日新楼保洁员 |
1人 |
|
|
|
南校区 |
宿舍区保洁员 |
4人 |
|
|
|
|
南区运动馆、乒乓球室、操场保洁员 |
2人 |
|
|
|
|
外围保洁员 |
4人 |
|
|
|
|
垃圾分类督导员 |
4人 |
|
|
至少2人具备“垃圾分类”相关职业技能证书 |
南北校区各2人 |
斗西校区保洁员 |
2人 |
|
|
|
斗西校区 |
人数 |
70人 |
3、绿化岗位设置
岗位 |
至少配备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它要求 |
绿化主管 |
1人 |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
男60周岁以内 女50周岁以内 |
1、三年以上绿化相关从业经历 2、从业期间至少担任过一个综合物业项目的绿化主管或同级别绿化管理职位 3、具备园林绿化园艺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工(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
绿化技术工 |
3人 |
|
1、两年以上的养护经验,负责校区绿化修剪、整形、补种、防虫等 2、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园林绿化园艺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园林绿化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
|
绿化养护工 |
10人 |
|
两年以上的养护经验,负责校区绿化浇水、杂草清除、绿化养护等 |
|
人数 |
14人 |
4、宿舍管理岗位设置
岗位 |
至少配备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它要求 |
宿舍管理员 |
35人 其中南校区9人 北校区18人 古楼公寓6人 |
高中 (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
男55周岁以内 女50周岁以内 |
1、思想品德端正,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爱护学生,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 有一定奉献精神,能24小时住校 3、其中需配备专职主管人员1人,副主管人员1人,能基本掌握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 4、至少10人具备红十字会颁发的“红十字救护员”证书 |
5、安保维序岗位设置
岗位 |
至少配备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它要求 |
斗西校区保安人员 |
3人 |
初中及以上 学历 |
50周岁以内 |
1、应有两年以上从业岗位工作经验,具有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经验及人员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所有保安人员都必须持有保安服务主管部门或具有保安培训资质(资格)的专业机构颁发的保安员资格证(上岗证),按国家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3、人员身体健康,有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并上交保卫处证明复印件;所有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配合做好背审工作。 4、安保组长需负责做好斗西校园安全保障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任务。熟悉校区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了解消防水源的分布,对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火灾隐患的检查和消除;定期组织消防、防非法入侵等应急反恐训练,并每月定期进行演练; |
人数 |
3人 |
|||
说明:以上工作岗位及其职责根据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需要,保卫处可做实时调整。各岗位累计最低人数配置不低于3人。 |
6、设施设备维修岗位设置
岗位 |
至少配备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它要求 |
工程主管 |
1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55周岁以内 |
1、三年及以上设备维修相关从业经历 2、从业期间至少担任过一个综合物业项目的工程主管或同级别工程维修相关管理职务 3、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4、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电气类或建筑类) 5、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A) 6、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
安全员 |
2人 |
高中 (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
55周岁以内 |
1、两年及以上电梯安全或电梯维修相关从业经历 2、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A) 3、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或低压电工作业。 4、熟悉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及能熟练操作电子数据文档整理,负责电梯安全管理、校舍安全巡查管理。协助学校进行节能中心管理平台数据管理,完成工程安全、维修相关文档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 5、协助对外立面空调安装位置进行确认反馈。 6、实现24小时待命,确保设备设施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抢修。 7、所有人员均应具有 2 年及以上工程维修工作经验,熟悉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安全、二次供水、智能化系统管理、设备房运行管理及设施设备维修安装工作等。 8、安全员履行4.9条电梯安全员的所有职责,按照要求电梯安全风险日管控相关工作,协助学校开展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按照制度要求及时上报电梯安全总监及学校主要负责人。 |
电力工程设施设备维修人员 |
14人 |
高中 (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
55周岁以内 |
1、所有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其中8人及以上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的准操项目为高压电工作业,其他人员均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的准操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 2、至少1人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3、每天白班不少于10人电工,其中至少4人持高压电工作业证 4、南、北校区(含体育馆)每天晚上值班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持高压电工作业证人员。 5、斗西校区每天值班共1人(月休4天),值班人员需持有高压电工作业证。实现24小时待命,确保设备设施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抢修。 6、所有人员均应具有2 年及以上工程维修工作经验,熟悉供配电、给排水、二次供水、智能化系统管理、设备房运行管理及设施设备维修安装工作等。 |
非电力设施设备维修人员 |
1人 |
高中 (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
55周岁以内 |
1、具有2 年以上工程零星维修工作经验。 2、独立进行校区(含体育馆)低于100元五金水电末端配件、绿化带上的喷头、拖把池及绿化水龙头、地漏盖的等非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更换、管道疏通及安全排查。 3、实现24小时待命,确保设备设施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抢修。 |
弱电维修人员 |
1人 |
高中 (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
55周岁以内 |
1、具有2 年以上工程维修工作经验,熟悉弱电,能独立进行电话新装、移机、调线及维修, 2、电话维修之外,配合进行校区(含体育馆)五金配件、绿化带上的喷头、洗手台、拖把池及绿化水龙头、地漏盖的等非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及更换等维修、管道疏通。 3、实现24小时值班待命,确保设备设施发生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抢修。 4、所有人员均应具有 2 年及以上工程维修工作经验,熟悉给排水、弱电、设施设备维修安装工作等 |
人数 |
19人 |
说明:物业服务公司需配备完整的维修使用器具(如龙门架,升降梯)等,保证学生宿舍正常的水电使用及水电故障处理及维修。有统一管理报修、派修、维修、回访、维修材料仓库等方面的能力,并实施运行。
7、教室管理岗位
岗位 |
至少配备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它要求 |
教室管理员 |
5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45周岁以内 |
计算机相关专业,熟悉电脑维护,有一年以上多媒体设备维护经验,有工作热情及较强责任心。(男性占比不低于50%) |
8、会务服务人员岗位
岗位 |
至少配备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它要求 |
会务服务人员 |
1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女性45周岁 以内 |
专职会务服务人员要求为女性,实行专人专岗、相貌端正、熟悉会务服务礼仪并掌握一定计算机技能,能够适应经常性加班,有工作热情及较强责任心。 |
9、体育场馆岗位设置
岗位 |
至少配备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备注 |
体育场馆管理人员 |
4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50周岁以内 |
1、场馆管理人员设置一名总管,对南北校区的管理人员进行排班,根据上课时间、大型活动时间及学生课外活动时间(21:00前闭馆)进行人员工作安排。 2、南北校区的管理人员需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工作认真细致,服从安排。 |
人数: |
4人 |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