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与目的
“十四五”期间,珠海市国考断面共计5个,2020-2023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水质总体呈改善趋势。但部分流域部分断面水质达标基础不牢,需进一步摸清限制石角咀水闸及前山河流域其他断面水质稳定提升的原因。
珠海市前期已经初步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摸底排查工作,并持续开展国考断面水质保障工作,为确保2024年全市国考断面水质进一步提升,落实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各项要求,亟需对珠海市国考断面进行新一轮水质研判分析。
(二)立项依据
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落实《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环办水体〔2022〕34号)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以“深入打好珠海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目的,拟通过开展“珠海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研判分析”工作,深入开展制约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因素的规律研究,强化水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的能力,夯实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基础,推动重点国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附件1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说明: 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2.本承诺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响应无效处理。 |
采购包1(珠海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研判分析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80%,合同签订生效,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有效发票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报酬总额80%的费用。 2期:支付比例15%,2024年7月31日前中标人提交的珠海市2024年上半年国考断面水质研判结果经采购人审核后,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有效发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报酬总额15%的费用。 3期:支付比例5%,2024年12月10日前中标人提交相关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后,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报酬总额5%的费用。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标准:1.项目成果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2.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中标人将相关资料递交并完成备案。3.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检测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采购人支付。对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验收期间,中标人的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自理。4.完成上述步骤,验收工作完成。5.验收期限: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一、合同价 总价包干,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含税)。合同总价在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亦不因后续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市场物价的浮动或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价的变化而得到调整。合同总价应当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违约责任 1.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或者中标人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将采购人已经支付给中标人的合同款返还给采购人(返还的合同款扣除已经履行义务部分的费用),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违约金。 2.由于采购人政策变化等原因,合同不能继续执行需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人已经支付给中标人的合同款返还给采购人(返还的合同款扣除已经履行义务部分的费用)。 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中标人整改仍不合格或者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视为是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不能继续执行,中标人应按上述违约责任1承担违约责任。 4.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每日应向中标人偿付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最高累计不超过3%。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
珠海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研判分析项目 |
项 |
1.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珠海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研判分析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项目工作内容 “十四五”期间,珠海市国考断面共计5个,2020-2023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为100%,水质总体呈改善趋势。但部分流域部分断面水质达标基础不牢,需进一步摸清限制石角咀水闸及前山河流域其他断面水质稳定提升的原因。为确保珠海市国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亟需开展流域水环境形势研判分析、协助现场巡查及加密监测、针对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研判技术报告等工作。 (一)流域水环境形势研判分析 通过每月定期调取珠海市石角咀水闸、珠海大桥、尖峰大桥、鸡啼门大桥、西炮台等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周边水文站数据,地区人口、经济、重点工程等信息识别水质问题关键点,初步溯源锁定重点区域、河段和主要污染源,结合工作评估结果、水体改善潜力和现有工程进展,明确影响水质达标的关键制约问题。 (二)强化分析研判,及时摸清流域污染情况 2024年每月排查鹅咀涌、沙心涌等15条主要来水支流及前山河干流情况,并组织2期针对磨刀门水道、鸡啼门水道、虎跳门水道干流(珠海段)的环境情况调查。通过现场采集排口等来水水样,以快检结合自动分析仪器,实时研判周边来水水质动态。对于快检异常水样,将采样送实验室分析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复核现场测定结果,共计监测点位29个,其中,21个点位位于前山河流域,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8个点位位于珠海大桥、尖峰大桥、鸡啼门大桥、西炮台周边,监测频次为每半年一次。 通过主动服务,从技术方面及时发现流域相关问题,与相关实施单位进行沟通,主动协助相关治理企业解决问题,并及时汇总相关情况和水质分析结果,每月形成前山河流域水环境形势研判分析报告,每半年形成珠海市国考断面水质研判分析报告,支撑主管单位决策和调度。 (三)突出水环境问题研判分析 在前期通过资料收集对流域水环境形势初步研判,并在现场巡查的基础上,根据加密跟踪监测评估的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和研判技术报告,支撑主管单位决策。 二、项目成果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每月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石角咀水闸水环境形势研判结果; 2024年12月10日前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成果,提交以下报告电子版与纸质版: (1)《珠海市石角咀水闸水环境形势研判技术简报》12份; (2)《珠海市国考断面水质研判技术报告》2份; (3)提供宣传视频; (4)将前山河干支流情况整编成册。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