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1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202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证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
空港三期“2+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
2、项目背景
2010年,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区与东丽区合作开发天津临空产业区(空港经济区)三期。随后,两区就合作开发工作陆续签订了相关协议并召开有关会议,就开发边界、时序等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目前,空港三期“8平方”地块开发建设工作已趋成熟,“2+4”地块拆迁工作进展显著,也具备了逐步移交我区开发建设的条件。为适应“2+4”地块周边机场、高铁、地铁、交通主干道路及产业等发展情况的变化及与“8平方”地块的规划衔接,给我区后续土地开发建设工作提供建设和决策依据,需对空港三期“2+4”涉及范围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
3. 具体内容:
本次修编工作拟根据标准流程编制并在编制内容方面进行进一步延伸研究分析内容,补充交通专项规划和近远期规划内容。具体内容包括:
(一)空港津北路沿线地区交通专项规划
1.道路系统专项规划研究
对津北路由外环线至东金路长度约12公里范围的沿线地区进行交通组织规划研究。重点为结合机场规划、京滨城际铁路及联络线规划、静海线市域郊铁路规划、津滨高速公路等相关条件,对两个单元范围内的对外联络通道、骨架道路网络、内部次支道路网络系统进行规划研究。同时,统筹考虑规划道路与地铁M4线站点接驳、区域慢行通道构建、近期道路建设实施等多方面内容,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细分导则方案编制提供支撑。
2.重要立交节点论证
结合区域范围机场大道、津北路、津滨高速公路等通道功能对上述三条道路涉及的立交节点形式及功能开展论证工作,并统筹立交设计单位方案,从节点功能完善、节省投资、减少占地等角度优化该节点规划方案,确保方案落地可行。
4. 推动规划落地及道路实施
将规划研究成果与在编的《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天津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东丽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规划进行衔接,力争纳入相关上位及法定规划。与市规划局、市交委等
单位进行方案对接,推动规划落地。结合正在开展的《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津北路规划落地及实施,加快项目进程。
(二)两个单元控规修编
1.实施评估报告。在满足《操作手册》内容要求下,结合规划区临近机场的特殊区位,延伸对功能定位及产业用地的实施评估,延伸对综合交通条件的分析,
2.修编必要性论证报告。根据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总体规划近远期发展目标、功能布局与现行规划的不同,从道路交通、空间布局、飞行保障控制、土地集约利用等几方面论述修编的必要性。
3.单元控规修编成果。按照《操作手册》内容要求编制两个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细分导则、各单元上网GIS数据。
(三)近远期建设实施方案
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总体规划期限相契合,同时结合空港经济区国民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控制和引导该地区节约、集约土地、弹性复合、分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提出近远期弹性结合的空间布局、开发强度、产业选择、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保障等方案,同时提出财务测算,对项目地近期建设的产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测算。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及自身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服务方案及报价。投标人提供的详细实施方案、服务方案、投标报价即将视为保证本项目
的最低要求。投标人所投价格为完成的最终优惠含税价格。
注:增值税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
2. 服务要求
(1)时限要求:1年。
(2)服务地点:天津港保税区
3.付款方式
提交初步方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70%;完成报告编制,规划批复后给付30%。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出具与付款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4.验收
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
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
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